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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渐渐地,一切杳灭无息。

    光和影轮转几回。

    而后不知是何时何地,面前光景一页一页地翻,忽地余晖自漏花窗中斜穿而来,映得壁上那幅东海观音像印着花纹。观音像前,摆着一对人高的青花宝瓶,一张红木方桌。

    他爹爹坐在桌前理着字帖。

    常达在屋里溜溜转圈子,一面走,两只胳膊歇斯底里地扬着:

    “小崽子!我早就说了,那崽子克我们褚秀,性子又凶犟,尽早将他送去田庄为宜!”

    他爹爹叹气:“达兄,褚秀在他屋里摔了,是她自己不小心。玄白毕竟是我儿,是小皇孙……”

    “皇孙又如何!莫非你唯这一个儿子!”常达骂得唾沫四溅,“明知他是个克母的八字,却还留他于东宫之中!这下好了!褚秀一双膝盖摔坏了,若是好不了,你我走着瞧!”

    他爹爹只装忙,不抬头。

    常达:“早跟太子爷讲过,留那崽子作甚!我这妹妹,全家当眼珠子似的宝贝着。达是最爱护这个妹妹!太子爷既欲借达之力继承大统,也该好生对待我这妹妹!”

    他爹爹摇着头,却一言不回。

    而后忽地又是他扒着门缝,窥见常达与常褚秀密谈那日。

    他娘膝盖的伤好了个七八分,犹哭哭啼啼地在榻上坐着,连吹点风都要哭叫。

    常达摸着她的脸,挺大个汉子,细声细气地哄了一阵,最后啐了一口:

    “逆孽障!早死了完事!家门瘟神,偏还是个泼猴脾性,腌臜泼才,顽劣瘸犟!连他那间房都克你!”

    常褚秀含着泪对他道:

    “阿兄,这泼猴岂止是克我,前些日子,不知跟谁学了点拳脚,晔儿叫他打啦……此子决不可留!给他放出去,晔儿也清净,褚秀也安心!”

    “他竟敢跟晔儿比划拳脚!?”

    “打得可狠呢。那崽子不知从谁那得了把竹蜻蜓,晔儿见他有,自己没有,便从他那抢了来,结果,叫他好一顿拳脚相加!”常褚秀大哭,“你去瞧瞧晔儿,阿兄,你自己去瞧瞧……狂悖东西,褚秀是留不得他!”

    “以你之意,给他放哪为佳?京郊庄子?”

    常褚秀大叫:“京郊哪行!那岂非说回来便能回来!那崽子最爱抢晔儿东西,晔儿有什么他要什么,日后太子即位……”

    两人顿时心有灵犀地住了口。

    日后太子即位,东宫只能有一主。

    “香江尽头,有一山名为天山,山上常年封禁,机关遍布,不与外人互通。把那崽子送上天山,对太子爷说是历练习武……送到山上去,说不准自己就作没了。”

    常达附耳,粗糙浓髯蹭着女人耳廓,“即便死不了,上了天山,下山亦难,少说可以困他个七八年。即便他有命回京……我们的晔儿,

    也已立了太子了。”

    他食指顺着女人脸孔边缘一路刮下来,女人抿唇含羞地笑,常达手指一挑,“到那时,为兄会倾力辅佐我儿登基。”

    而后光景骤然变幻,余晖投在观音像上,观音面容未变,那光的矩形却已斜了。

    他爹爹依旧沉默地理字帖。

    “我不要上天山!”他扯着常达的衣角,近乎撒泼耍赖地撕咬,锤他的膝盖,“我不要上天山!凭何李晔能留在京里,我却要去那鸟不拉屎之地!”

    常达提腿,一脚将他抡飞出去:

    “因你乃煞星种!”

    他后脑勺磕在地上,哭都没有眼泪,嘶着凉气艰难望着桌前的人:“爹爹!”

    常达一屁股坐在窗边的太师椅上,撩摆叉腿:

    “太子爷,汝之大事,达必倾力相助。旁的事,达都不求,唯有这一件,望你依我!”

    他爹爹于是更加沉默。

    爹爹终究是没有依,常达为他的去留与他爹爹争执许久。

    直到皇祖病危,暗流涌动,东宫将易主的流言传得漫天。

    爹爹为足登九五,什么都依了。

    十三岁那年的冬至日,天下鹅毛大雪。

    他一个人上了天山。

    那一年,他还小。

    人人都知道他是不得太子和太子妃喜爱,被逐出洛京的。

    寄身东宫的流浪狗,也是流浪狗。

    是以,一朝皇孙,远上天山,无人相送。

    唯有一个人。

    那人不过一个贫民出身的孩子,无半点钱财权势,在他身边的人眼里,是看一眼都嫌脏的贱民。

    却是这唯一的一个人,立在冰天雪地里,白雪满身,鼻尖脸颊都冻红了,郑重其事地和他说:

    “小殿下,你有本事,又有大志向,是一定会回京的。”

    他执拗立在风雪里,眼神如孤狼般狠厉不驯,一哂,斜望着东宫辉煌的殿顶:

    “我若回来,绝不会只回这东宫,要上那金銮殿。”

    那孩童垂首:“待您回来,我愿以您为吾主。”

    他半垂下长睫,眼眉落雪,淡漠冷疏:

    “你要想好。我若回来,常家人,非死绝不可。”

    “当真。”那男孩耳尖冻得通红:“我愿做您的刀。”

    他望着那男童认真但稚嫩的脸。

    两个人是一样的稚气未脱。

    可是,人心何等善变,现在说这些太早了吧。

    他未放在心上,一个人上了马车。

    他未想到,恰恰是七年后,九曜逆轮开了,天山大火,他趁乱从一条小道,下了天山,返了京。

    回到洛京,物是人非。

    他爹爹已经登了基。

    李晔已成了太子。

    常达给他新择了一个母亲。

    父亲继承大统,他成了皇子,亲弟弟一跃入主了东宫,他甚至有了一个新母亲。

    所有这些事,连个上天山给他送信的人也无。

    新的母亲倒是叫他体会了些母爱。谢贵妃为人温和宽厚,并不轻信什么克母之言,待他视如己出。知道他喜吃东坡肘子,每日吩咐小厨房给他做一份;知道他本性顽劣不驯,也不强扭着来,凡事都问问他的主意。

    可是谢贵妃只陪了他两年。

    据说,据说,是因他那个生身母亲,惧她得宠太盛,阴谋杀之。

    从那天起,常家所有人,他发誓屠戮殆尽。

    李晔登基那年,他去寻了多年前唯一一个挚友。

    多年前,远赴天山,唯一一个来相送的人。

    年少时,两人曾一起设局将李景泰那厮骗入湖中,呛了一肚子浑水;也曾背地里阴过常达,叫他茶中有虫、竹箸沾粪、酒中有马尿。也曾高坐酒楼之上,一边吃酒,一边划拳,输得连雕金嵌玉的刀鞘都赔给了他,最后两个人一同长街纵马,大笑不止。

    只是人心太善变。时隔多年,他已无法确认他那句“愿为您的刀”,是否还如初。

    没想到,秦王府的暗室里,那人单膝跪地,腰佩长刀,恭恭敬敬地垂首:

    “吾心如初。”

    “愿为吾主利刃、愿为吾主宝刀。愿为吾主之眼、耳、刃、盾。”

    “丹忱不改,此心昭昭。”

    “此心昭昭”。

    他那时性子已经更加凉薄多疑,手扣着圈椅的扶手,无可无不可地问:

    “岁月暌违,何以你此心不改?”

    那人抬起头来。多年不见,他稚气已退,轮廓锋利显豁,皮肉紧绷于骨骼之上,坚毅持重:

    “多年前,国公世子欺凌我,是您向我伸出手,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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