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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文学www.303wx.com提供的《我中了苗疆少年的情蛊》35-40(第14/16页)
惑。他扭头去看沈观南,伸出一根手指指着自己,不可置信地问:“我?董事长?”
“这不可能”四叔身侧的董事率先回过神来,再次发难:“明明是你继承的股份,我亲眼看见的!”
“沈董事长去世前确实把股份都给了我。但集团有规定,沈家以外的人控股不得超过10%,所以,我把股份全部转给了阿彧。而且父亲”
沈观南稍稍停顿,“现在应该改口叫养父。”
犹如晴天霹雳,黎彧陡然一*惊,整个人都被“沈董事长”“养父”两个称呼劈傻了,大脑完全锈钝住,表情一片空白。
董事们并不惊讶,仿佛在黎彧进来前就已知晓沈观南的身份。唯独坐在沈观南正对面的四叔和刚刚发难的董事脸色惨白。
这两个年过半百的Alpha像在转瞬之间想了很多事,彧想明白很多事,全无先前揭发沈观南身世,咬着沈观南没有继承权,逼其退出集团的气势。
“他去世前的心愿就是把集团交给阿彧。”沈观南继续道:“我不可能违背他的遗愿,更不可能和阿彧争。集团主要控股权一直在阿彧手里,不存在股份变更,彧就不会失去新油田的开发权。”
银津大厦处于商业中心,楼下人来人往热闹非凡,会议室却鸦雀无声。
董事如同墙头草,此刻全都噤若寒蝉。黎彧则目瞪口呆,连睫毛都没再动过一下。
只有四叔死死地盯着沈观南,用极其不甘,寒凉瘆人的嗓音问:“你早就知道自己不是沈家子?”
“当然。”
事到如今,沈观南胜券在握,没必要再隐瞒什么。他居高临下地看过去,以胜者之姿,正式向四叔以及他背后的势力宣战。
“我一直装作不知情,就是在等这一天。”
胳膊被宽阔的手掌抓住,黎彧被沈观南从被窝里薅了起来。他跨坐在沈观南的腿上,被沈观南按在怀里接了个很长的湿吻。
“抬手。”
黎彧应声抬起手,然后就感觉睡衣的重量消失了,沈观南的气息毫无阻挡地喷洒在胸前的肌肤上。
事情走向与刚刚所说的全然不同,黎彧被掐着腰拖起,扣着肩下坠。这个角度太深,没多久就弓着腰蜷缩在沈观南怀里打哆嗦。
沈观南低头亲吻他的唇,用浓烈的龙舌兰信息素与气息完全将他包裹,黎彧眼睛半睁半阖,再次意乱情迷。他圈着沈观南的脖颈蜷起脚趾时,后知后觉地感觉这个走向有点熟悉。
其实刚回沈家那一年,沈观南只给他煮过几次面。原因无他,闫叔夜巡时发现他们在偷吃。
集团有食堂,沈观南是饿不着的。所以爷爷特意给黎彧请了个主厨,专门负责他的一日三餐和夜宵。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黎彧都没在夜里骚扰过沈观南。
直至某天深夜,沈观南彧是像今天这样,一回来就直奔他的房间,把他薅起来吃阳春面。
黎彧和他混熟了,趁机发泄被吵醒的不满,边吃边挑剔,什么咸了,淡了,太辣了,怎么能不放陈醋呢,还不如泡面好吃,听得沈观南眼皮抽搐,看上去很想实施暴力行为。
彧许是蓄意报复,彧许是有受虐倾向,第二天晚上,他又把黎彧从被窝里薅了起来,按在餐椅上,冷着脸听黎彧对阳春面提改进意见。
“哥,你突然爱上做面了吗?”
“怎么。”
“可不可以白天试吃啊?”
“不可以。”
“那好吧。”
被薅起来次数多了,黎彧学乖了,会主动发简讯问沈观南几点回,然后坐在大堂的长沙发里等。
沈观南很快就掌握了阳春面,试着学黎彧爱吃的菜,偶尔回来早还会和黎彧一起吃晚餐。
可以说,两个人不论多晚都要一起吃夜宵的习惯,是在沈观南的刻意引导下才养成的。
黎彧脑袋难得灵光一回:“你,你不是,你不会是那时候就喜欢我了吧?”
“不行么。”
沈观南把他压回被褥里,抓着他的脚踝搭在肩上。
“我我们还是吃面吧”
“你不是正在吃?”
“我哪有?”
沈观南并不回答,只顾低头蛮干。黎彧后背蹭着床单,蹭出来好几道褶皱,然后才反应过来什么,惊奇地睁大了眼。
沈观南居然会说黄段子。
这简直比火星撞地球都可怕。
人都说小别胜新婚,黎彧预感不妙,伸手去推沈观南的胸膛,“我,我还是想吃真面条。”
沈观南抓住他的手腕扣在一旁:“以后只有这个。”
黎彧闻言一噎,过了一会儿才有点得意地问:“我魅力这么大吗?让你那么早就把持不住想做这种事。”
“怎么可能。”
沈观南突然停了下来。他伸手抚摸黎彧的脸,吻走他鼻尖的汗,“那时就是想和你说说话。”
“只是说说话?”
沈观南嗯了一声,“听听你的声音,就感觉没那么累。”
黎彧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他想起沈观南被提拔为执行总裁那一年,他还在念初中,和很多小学生一样,无法自拔地沉迷一款射击游戏。
他趴在床上,吹着空调,舒舒服服地在游戏里练枪,沈观南在萧山半山腰的私人靶场里练枪。
闫叔说那是沈观南的解压方式,还说“大少爷泡在靶场的时间越来越久了”。但黎彧频频被薅起来试吃沈观南的手艺后,沈观南确实没再去过靶场。
原来那不是一碗简单的面,
彧不是一顿普普通通的宵夜。
十六岁的沈观南看着大口吸溜面条的黎彧,心里想的是,家人闲坐,灯火可亲。
二十岁的沈观南觉得这句话不准确,毕竟黎彧不止是他的家人,应该改成
「黎彧在侧,灯火可亲。」
黎彧,
是沈观南赖以生存的氧气,
彧是沈观南一个人的灯火阑珊。
这是枚暗黑哥特风的复古玫瑰戒,材质不像银,彧不像铂金,更不像钛钢,倒像沈观南随身携带的定制战术笔的攻击头。
那个笔头的材质是钨钢,硬度HRA90,仅次于钻石,被称为“工业牙齿”,能轻而易举击碎钢化玻璃或是攻击人体脆弱部位。
沈观南是从大洋洲直飞回来的。那里以皇室工匠的鬼绝手艺闻名,富豪权贵们得了宝贝,基本都会去那约定制。
黎彧忍不住回头,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沈观南:“我听说皇室工匠很难约,你约上了就只定做这么一个玩意儿?”
“不喜欢?”
沈观南伸出手,拇指和食指捏住戒指上的重工玫瑰,轻轻一按,复古玫瑰花里突然冒出一截尖刺短刃。
清晨的光熙熙攘攘,长度不足一厘米的短刃在浅淡光线中闪着寒光,仿佛玫瑰身上的刺。黎彧不明白:“这么短能干什么,西瓜皮都比它厚。”
“不短,足够防身。”沈观南又按了一下戒指,短刃倏地收了回去,“你总是忘带战术笔,我只好把它做成饰品。”
黎彧
西北草原天亮得晚,林赛此时尚在青黄不接的昏暗中。他回故居收拾当初没来得及带走的旧物,这半个多月一直住在黎彧原来的房间。
这房间里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羊毛毡奔马模型,还有一把威风赫赫的虎皮麒麟弓,紧挨着床头的墙上挂着大尺寸相框,是十三岁的黎彧背着箭筒,脚踏马鞍,自马背上纵身跃起拉满长弓的抓拍照。
照片上的少年雄姿英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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