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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阳光从医院的窗子里进入,一点也不暖和,郑乐于犯起懒,并且现在回寝室也太早。

    他弯起眼睛,突然开口:“我脚疼,可以不走了吗?”?

    季柏有些愣愣地抬头,似乎不是很理解他的意思。

    郑乐于于是凑到他面前说:“我说我在这坐一会可以吗?”

    他眉眼弯弯,像是季柏不答应就会被伤到心一样。

    这个人太好看了,笑起来的样子更甚,冷淡的皮相也掩盖不住的好看。

    更何况,这人外表和内在还挺反差的,这也被季柏算作了郑乐于格外有吸引力的原因之一。

    他看郑乐于的眼睛里,大概多少带了点爱意,不管对方怎么做,在他这里都有可以爱的理由。

    他也弯起了眼睛:“可以啊。”

    于是在医院位置偏所以人不多的候诊厅里,郑乐于顺利地靠着椅背坐在那里,打游戏的水准照样一流,轻轻松松就干掉了敌方首领的首级。

    季柏手里拿着手机,凑近一看,却只能发现这人正在发呆,游戏结束的图标安安静静地出现在屏幕上,但他没有点下,一点点看着屏幕渐渐熄灭。

    因为这时候他又在想事情,季大少爷是个爱想爱玩的主儿,大概从小时候就能看出来。

    然而在他不到二十年的人生里,大概这短短的三个月里所想的事情比他过往岁月里都要多。

    在他思考自己喜欢郑乐于这件事情之后,他又开始思考自己喜欢的是怎样的郑乐于。

    在书里——当然这本书因为一次次的不靠谱所以后来被他有些冷落——总是在刻画一个清冷破碎的郑乐于,写他清冷不好接近,写他总是在感情里红了眼眶,写他总是被一切抛弃。

    但是现实中并不是这样的。

    郑乐于也冷淡,但是这大概只能算作是他的表象,他有的时候话多,也爱开玩笑,有时候会搞得人很窘迫,但是又在人窘迫的时候及时解围,一多相处,就能发现这人很好接近。

    最开始的他不也是这样才靠近郑乐于的吗?

    郑乐于大概也不是那种会一次又一次原谅渣男的人,他不怎么出现脆弱这种情绪,甚至有时候还挺强势的。

    这时他想起来今天郑乐于把小混混揍了的事,其他不说,其实还挺帅,和书里写的手无缚鸡之力没有什么关系,这才是最重要的。

    季柏这时候已经初步有了关于一些火葬场虐文的概念,他看那本书的时候,常常觉得作者是在就着某一种模板刻画郑乐于,将他作为一种符号写出来,感情上相当淡漠。

    哪怕作者文辞很优美,也往往会让季柏出戏,觉得对方没写出郑乐于在冷淡下真正的骨,甚至也没写出来郑乐于的皮相,他再一联系现实里的郑乐于,常常会让季柏忍不住莞尔一笑。

    实在是太离谱了,如果让郑乐于来看这本书,大概也会这么说。

    不过,就像是书里写的他自己一样,不也是并不相似的人吗?

    人或许不像,但是书既然存在,当然允许它存在一点偏差,季柏觉得,像是相信的某种天意一样,这本书当然也揭示着某个对他来说很有意义的事。

    那就是他和郑乐于注定会相爱。

    不论时间早晚,不论是怎样的彼此。

    此时医院的座椅都要被他俩坐热乎了,旁边的郑乐于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

    手机被他轻轻地搁在一边,他头靠向季柏的一边,近乎安静地睡着。

    阳光穿过了他的发丝,只有透明的淡淡的光晕,季柏侧头看向他,放下了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熄屏的手机。

    郑乐于头上有一缕头发不羁地竖起来,季柏轻轻地戳了戳,然后在午后泛冷的阳光里,他轻笑了一声。

    就算郑乐于不是书里写的那样,他喜欢的,依旧是面前这个无比鲜活的郑乐于。

    这关于郑乐于本身,而不关于其他。

    第43章 游乐场

    众所周知, 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大学都有数不清的讲座、开会和志愿活动,凑在其中充数的时候就很水, 哪怕是鼎鼎有名如A大也不可避免。

    如果要把它们排个序, 其中耗时最长、也最为广大学生所吐槽的就是志愿活动。

    哪怕最后学校会给盖公益劳动章, 成为期末算综测的一部分,但是参加的过程依旧槽点满满, 尤其是事多的志愿活动,很多学生都不愿意选。

    但这也是郑乐于和季柏在这个早晨出现在游乐场的原因。

    当然是为了参加志愿活动。

    参加的人不止他们两个, 林林总总加起来有经济学院的十来个人, 应该还有其他学院的人,但是现在还很早,聚在游乐场大门的志愿者很少, 连游客都没有几个。

    他们这次的任务是扮演游乐场的玩偶,领队说一会就要给他们把衣服拿下来。

    其实这个志愿活动不算轻松, 但是盖的章多,参加一次一个学期都不用愁志愿活动章了, 所以季柏爽快地接下来了,顺便还把郑乐于一块拉上了。

    由于来得早,还要等人来齐,所以郑乐于无聊地站在一边打游戏,季柏在旁边围着围巾吃烤红薯,在有些冷的冬天早晨呼出来的气都是白色的。

    真的很香, 冬天大概就适合烤红薯和奶茶。

    郑乐于手里的动作没有停,但还是在紧张的战局里抬头看了季柏一眼, 没忍住想。

    季柏冷得跺了一下脚,然后发现郑乐于在看着他, 他侧过眼:“怎么了?”

    总不能说对方手里的烤红薯香到他了吧。

    虽然不知道自己在季柏眼里的形象是什么,但是这么说还是有点挑战他。

    于是他轻描淡写地转移话题:“你冷吗?”

    季柏是有点冷的,郑乐于还没等他说话,就这样看出来了。

    对方拿着烤红薯的指尖都被冻得泛红,应该是起来得太早,没有准备齐全。

    郑乐于来的时候可是全副武装,针织帽的边角都严严整整,裹得像是个粽子。

    打游戏的时候他的手套就被收在厚外套的口袋里,现在也有了用武之地。

    季柏刚想开口说不冷,就看见郑乐于放下了手机,然后在口袋里掏了一下,掏出来一副手套来。

    白色的很简洁,极其符合郑乐于的形象。

    ……随后季柏就看见了手套边缀着个橙色胡萝卜,蠢萌蠢萌的。

    季柏一乐。

    “手给我。”郑乐于看这人一点也没有要伸出手的意思,拿着烤红薯不知道在笑什么,抬眼看了他一眼才说。

    季柏于是乖乖地伸出了一只手,等到郑乐于给他套完,才换了一只手。

    烤红薯的香味一直蔓延在郑乐于的鼻尖,但是他面不改色,直到把两只手套都套上为之。

    最后的结果他很满意,戴在季柏的手上看上去很抗冻,完全符合郑乐于这个有轻微强迫症的选手的审美。

    他露出了一个满意的笑容。

    他生得好看,黑色的一绺发丝从蓝白相间的针织帽间漏了出来,衬得微微低下头的他神色认真,季柏没忍住咳嗽了一声。

    就在郑乐于要最后把人的手套往上拉拉的时候,才刚擦过季柏的手,对方就像触电般收回了手。

    相当快速。

    “怎么了?有静电?”郑乐于抬头有些疑惑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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