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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点,卫生间灯亮了起来,热水器蓬头响起哗哗的放水声。

    床上大红的丝绒毯不知道什么时候滑落到了地上,床上凌乱,狼藉,到处画着地图。

    “等我一下,把床单换了再睡。”

    陆训把人从浴室抱出来,看一眼床上的情况,说了声。

    黎菁现在整个人都快散架的感觉,太累了,她脑袋里只剩一团白气,浑身软绵绵的,热水澡冲过,只觉得更累了,眼睛都睁不开的感觉,她脑袋垂在他颈窝,小口小口的哈欠,眼泪水出来,听到这话,她迷迷糊糊说了声:“要多久啊?”

    她困得不行了,陆训看着心里心疼也有些后悔,先前太失控……刚开始,她哪里经得住。

    他低首吻了吻她脸颊,又柔声一声:“我很快就好,等我一会儿”

    “嗯,我要下来吗?”

    “不用,被子就在衣柜里,你靠着我就好。”

    “哦。”黎菁听到这一句,放心了,她细手臂圈着他脖子,头轻轻蹭动着给自己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干脆闭上了眼睛。

    陆训温柔看她一眼,捞抱着她去了衣柜那边找被子。

    老洋房这边从装修好他们就一直在往里面添置东西,她的衣裳包包首饰洗漱用品,再床单被套也买得不少,前天他布置房间的时候,特地备用了一床砖红色的,也是丝绒的被套。

    黎菁入秋以后就有些怕冷了,一到下雨降温,她就得穿长袖,床单被套包括窗帘她都喜欢买得暖和。

    丝绒的面料她最喜欢,不过现在市面上丝绒的床单被套还不算多,这两床还是一百的大姐特别从沪市的百货大楼那边给她调货的。

    拿到当天她就喜欢得不行,好像人已经躺上面了,陆训布置婚房的时候就没再另外去准备,直接拿的她买的,正好有套大红色。

    现在大红色没了,砖红色也还好,总之,他们的新婚夜,圆满了。

    把床上打湿的床单随手卷过扔去地上,七八个堆在上面的毛绒娃娃堆去床头柜边角,再单手把新床单抖开,稍微几边扯过铺平,黎菁像感觉到了,她稍微睁了睁眼,眼皮子打架得厉害,她也没勉强自己,只问了声:“好了吗?”

    “嗯,好了。”

    陆训轻应一声,把她放去床上,扯过没用弄脏还能用的枕头给她枕在头下,他没再管地上,抖开钻红色被套盖在两人身上,低头亲了亲她被水汽打湿的额发,哄道她:“睡吧。”

    黎菁没回他了,她身子往他怀里钻了钻,睡了过去。

    陆训看着她,抬手把她搂紧一些,手指指腹轻轻摩挲着她还泛着红意的眼尾,却舍不得睡。

    前面二十七年,他一直一个人,没有觉得一个人有什么不好,直到遇见她,他才发觉一个人真的太孤寂了,吃饭的时候没有她,那饭菜只是用来填肚,没什么多余滋味,屋子里没有她,屋子只是屋子。

    前面一个星期,他都在隔壁客房想着,她住进来了,他们在这间卧房,在她特别喜欢的大床上躺下,是什么滋味。

    想到他就再也睡不着,亢奋躁动,把她的照片捏着翻来覆去看,再看她喜欢的小说,也多亏了这几天,今天他才能那么顺利过关,把她接了回来。

    这

    弋

    就是有她在身边的滋味,心里满当当,暖热不散。

    早上五点起来,中午晚上两顿酒喝完,再接连要她,他现在却一点睡意没有,只想这么看着她。

    好像怎么也看不够。

    房间里座钟针点滴答滴答走着,不知走了多少圈,凌晨三点,再不睡只怕会影响两人明天去领证的状态,陆训才搂着怀里的人,下颌挨蹭着她发顶闭上眼睡了过去。

    他睡了,黎菁这会儿却开始做起梦。

    原来白茫茫一片的世界里,突然一本书凭空出现,书页打开,快速翻转,所有密麻的文字忽然汇成了一桢桢画面演绎出来。

    她所在的世界是一本小说,书里面,小说的女主是她晚上吃饭见过的顾如。

    顾如从几十年后发生意外醒来,成了三十多年前宁城某一街道的贫穷小妹顾如,刚来时,环境恶劣,但很快她靠着自己前世的经验本事进了一家小型的服装加工厂,只是这家厂子效益不好,随时面临倒闭。

    顾如不想自己刚找到的工作就这么黄了,她还打算借着这家工厂成为自己的起跳点,她和厂长那边签下军令状,支取了二百块差旅费出去找单子,为厂长拉到一笔大单子,还因为这认识了她命定的爱人路放。

    路放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他和妈妈一起回到外公家生活,高考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公安大学,毕业后他分配到市公安局,之后他接连立奇功,成了刑侦大队大队长。

    顾如和路放很快浪漫相恋结婚,婚后路放待她始终贴心,她事业上更一步步按着自己规划的在走,唯一糟心的是她有一个奇葩的婆婆。

    奇葩婆婆心没有坏心,但是小心眼,闹嘈,不容人,喜欢和娘家大嫂别苗头,什么都想要压过娘家大嫂一头。

    之后还因为奇葩婆婆和娘家大嫂一个莫名其妙的赌约,把她和路放表兄的老婆绑在了一起,她们莫名其妙成了一对儿对照组。

    路放表兄的老婆叫黎菁,黎菁是她哦?

    黎菁睡得迷迷糊糊的,她脑子里想到,紧接着,她看到了自己和陆训结婚后的情形。

    她和陆训结婚后,陆训非常宠她,什么都依着她,由着她,每天都给她钱给她卡去买东西。

    有陆金巧和郝丽华打赌谁会和儿媳妇关系更好,再有先前陆训为她又是买洋楼,又是大手笔散钱一样的给聘礼求娶她,她带着的大笔嫁妆的事,她成了整个陆家最引人注目的存在。

    她稍微做点什么都会引起人的注意。

    她不停的买东西,花钱厉害的事陆家人很快都知道了。

    养婆婆郝丽华在几次试探她之后发现她是个容易心软也手松的人,经常会说家里缺这缺那,偶尔还会问她有没有不要的衣服包包,她给陆欣穿。

    她那会儿买东西特别厉害,家里的包包,衣服都堆成山穿不完了,郝丽华那样说了,她虽然对总爱抱怨愁眉苦脸的郝丽华不太喜欢,但对妹妹陆欣观感还算好,她犹豫着问过陆训,他说都是小事,随她意,她想想大家总相处着的,就给了。

    给了陆欣,陆谨什么都没有好像不太好,她又挑着陆训用不上的给了陆谨。

    两兄妹都有了,陆家最好的爷爷她总不能不表示,最年长的和最小的表示了,总说生活艰难的养婆婆那儿也不好落下,然后,所有陆家人一个不落全都带上了。

    所以每次她去陆家都大包小包的带去,和郝丽华表面上的关系处得好像亲母女一样,陆金巧看到就气死了,私底下喊她败家媳妇儿。

    每次提到她都咬牙切齿的喊,又和顾如私底下念叨,“这败家媳妇儿,只知道花三串儿的钱去给郝丽华,她都不知道郝丽华当初对三串儿差成什么样!”

    她和顾如,一个只会花钱,各种买买买,当“冤大头”,一个事业做得风生水起,成立了自己的女装品牌,还在沪市南京路开了店,牌子打响全国,理所当然的她们成了对照组。

    陆金巧在顾如面前提起她的时候,总会带上一句:“还是我们如如好,能挣钱,还守得住家,守得住财。”

    有时候陆金巧得到她给的包包,顾如问起,陆金巧总是脸色特别复杂的说:“败家媳妇儿给的,她其实也还好,就是太爱买了。”

    “都不想想三串儿赚钱多辛苦,这么花,金山银山也不够啊,三串儿早晚被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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