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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文学www.303wx.com提供的《顶级新婚[先婚后爱]》60-70(第14/18页)
回下榻酒店寻了空,温知禾思来想去,才给贺徵朝拨去电话。
铃声响了不到两秒,对面秒接,恰巧得仿佛等候了许久。
“温知禾。”
低沉的男声从听筒里缓缓落下,明明只是轻唤名字,温知禾却没由来的觉得好听。
屏幕那端停了一秒,透着轻叹:“不打算回来了?”
温知禾不认为自己应该与他解释什么,但秉持着不为难打工人的良好准则,她还是向他说明了:“我还要参与后期制作。”
贺徵朝嗯了下:“我记得你在燕北有工作室。”
温知禾:“南城更方便。”
“仅仅因为方便?”
“嗯对。”温知禾坐在躺椅边,垂眼看脚尖。
“要我过去?”
温知禾顿了下,秒拒:“不用,“你能不能给我一点儿空间,马上就要结束了。”
话音下落,空气静谧两秒,须臾,耳畔传来很轻的笑,笑意淡得几不可闻:“嗯,是快结束了。”
温知禾听得出他与她说的不是一回事,努了努嘴,不太想纠结于其他的事,找了借口把电话挂断了。
是很平常的借口,洗漱、洗澡,有人要来。听着耳畔的忙音,贺徵朝轻哂,等到通话页面彻底消失,才将手机搁置到桌上。
他站在落地窗旁,俯瞰顶层之下的辉煌灯火,车水马龙,却不觉心情明快,胸腔下满是冷感的空旷。离开她一天,两天,多次的,反复的,戒断反应似乎从未消散过。
停了片刻,贺徵朝从柜台里,挑了件她近期的内裤,攥在手心,颔首埋在蕾丝里,深深吸了口气-
后期工作虽没有拍摄时难捱,但也的确是件大工程。好消息是硬肝出片快,坏消息是要出的版本可不止一版。
温知禾对影片的色调、美观度很看重,因为她不擅长叙事,但对画面的掌控,是她长期做摄影以来一直在线的能力。
闷头做后期的这段日子,贺徵朝大概也在忙工作,平时不见他本人来,一来就是打异国长途电话。
温知禾没有煲电话的习惯,二十分钟聊家常是她的极限,除非隔着手机……做网.调。
贺徵朝比任何人都关心她的电影进度,因为这与他们不为人知的慰藉手段挂钩,而且一旦完工,也意味着她可以和他见面作.爱。
他是如此高强度地与她紧密联系,牢牢掌控着她的时间,支配她的杏慾。这种被强硬管控的透不过气的感觉,是她高压状态下,最好的也是最难以启齿的纾解方式。
渴望被他关注,渴望他落下的巴掌印,他直击末端的杏器,温知禾不太明白,到底是从哪一刻开始变成这样。
抽出纸巾擦拭还在张合的鲜红,团吧团吧扔到纸篓,看见那快要溢满的纸篓,温知禾手指微曲,觉得真是大事不妙。
尤其当她每次贤者模式清醒过来,告诉他下次不可以继续结果还重蹈覆辙……温知禾垫着枕背,倒吸口气。
“全都出来了?”
耳机里,是他低哑的嗓音。
温知禾犹豫片刻,很轻很慢地“嗯”了一声,默默攥紧手心。
真的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收拾干净,温知禾躺平在舒适的床榻上,额顶已经染起昏昏欲睡的倾向。她不得不承认,这么做完以后真的容易犯困,比任何安眠药褪黑素都管用。
半阖的模糊视线里,她看到频频亮起的手机,皱了下眉捞起来看。
贺:【下周末结束工作,我会在家等你,机票已经订好了。】
下周末……
不太行。
温知禾双唇微微嗫嚅,没发出声音,也没给他回复-
十一月底的南城气候适宜,燕北已经悄悄让街道上的行人在短袖与长外套的穿搭上反复横跳。
温知禾是在走出工作室的时候发现贺徵朝的消息,她刚打好字准备发出去,一道人声打断了她的动作。
“请问是温小姐吗?”对方很有礼貌地询问。
防止阳光刺眼的帽檐遮挡了大部分视线,温知禾抬头去看,只见到一张不是很熟悉的中年男人面孔。
她还没开口问对方是谁,男人便绽开慈祥的笑,点点头:“是你,我认得。”
温知禾攥紧手机,不解:“你是……”
“我姓李,是贺老先生的助理。”李叔言简意赅地进行自我介绍,也说明了来意:“我们老先生想见一见您。”
单是“贺”姓,温知禾立即意会,可“老先生”三个字,有着绝对的陌生。毕竟先前她并没有见过贺徵朝的父亲或祖父。
自称李叔的人穿着考究,指派接送的车也价值不菲,不像诓骗的人。温知禾当然也不会直接傻傻地跟从:“我今天下午还有工作,可能暂时还不太能走开,您看能改天约个时间吗?”
李叔笑了笑,说得滴水不漏:“不会耽误您,就就近在琮间路的荣泰府吃顿饭,聊聊家常,包间也已经订好了,您下午什么时候走?”
温知禾一顿,自知这‘鸿门宴’是没法推了。
李叔对她没恶意,是寻常佣作对待雇主的态度,在车上还同她聊了些贺家的琐事。他在贺家服侍了三十余年,几乎一生都献给贺家,知晓的事自然只多不少。
也许是为拉近彼此间的距离,李叔主动谈起贺徵朝的过去,虽是些芝麻大点儿的小事,但温知禾还是头回从旁人口中听闻这些,不自觉沉浸进去,听得格外认真。
“我第一次见阿朝的时候,他还只有十岁出头,和现在的性格差远了,那会儿他不爱笑,经常抱着书一个人在书房一待就是一整天,老先生以为他有抑郁倾向,还给他请了三位心理咨询师,后来不外乎都被他给赶跑了。”
李叔笑了笑,说得轻描淡写,有着莫名的冷幽默。
“真的是赶跑?”温知禾眨了下眼,想笑又不好意思,刻意抿平双唇。
李叔年纪大,是当年鲜少一批出来的大学生,在说话上颇有艺术:“那是自然,当初是我亲自把人送走,看着他一个大男人打电话哭着给家里报信辞职不干要回老家。”
温知禾忍俊不禁,不由好奇:“是怎么吓跑的?”
李叔盯着她的眼睛,笑呵呵地卖关子:“这我不太清楚,你得亲自问你先生。”
话没落地,李叔又接着道:“他独来独往惯了,当时院子里的弟弟妹妹各个胆子大,想去招惹他一把,也是被降得服服帖帖,最小年纪的还不忘用小零嘴、玩具去讨好人家。老先生也是看得明白,这孩子在训人方面打小就有有一套,主意可正了。”
“不过到底也还是个孩子,记得有一年夏令营,他身上挂满了捉回来的小虫,蔺家的小儿子想要个蝈蝈他还不肯给,几个妹妹求着蝴蝶标本,他转头就送了两本蝴蝶涂鸦绘本应付。”
“他自个儿关屋里研究那些小虫子,后来不知怎的还开始养□□小蛇,佣人收拾屋子不慎跑出来一条小玉米蛇,吓得全家上下不得安宁,老先生勒令不让他养,他就自己连夜搬到稍微偏远的住处,关起门来继续钻研。”
洋洋洒洒的一番话,温知禾需要消化许久,循着昏黄褪色的记忆,她的脑海里不自觉勾画出一个有些孤僻的,沉默寡言的少年。
在故事里,这个少年很少会笑,喜欢让人犯怵的虫蛇,被反对也固执己见,他的爱好不局限于此,喜欢射击冰球,连马术也是一流的水平。他大概没有什么是不会的,小小年纪就享誉天才盛名,所以有过自恃气傲,也有过孤芳自赏,但最后随着时间推移,也只剩李叔口中令人啧啧称赞的持重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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