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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分,迟迟点头,“原来是这样。我知道了。”

    周清南神色如常,眼神却沉得不可见底,缓慢道:“程助理好像对桐树巷很了解。”

    “对呀。”程菲深吸一口气吐出来,弯弯唇,脸上浮起一抹微苦的浅笑,“我两三岁的时候跟着爸妈来滨港,一直就住在桐树巷,高中的时候我爸妈攒到钱买了房子,我们才从桐树巷搬走。”

    周清南盯着她:“难怪你对那地方有感情。”

    程菲闻言,莫名便低低笑出声,自言自语似的感叹:“去年今日此门中,古往今来,人类总是喜欢纪念很多旧址。可是说到底,大家怎么会真正怀念一个地方呢?真正难以忘怀的,是发生在那个地方的故事,和在那个地方出现过的人而已。”

    周清南漠然听她说着,又仰头喝了一口纯净水,冰凉的液体浸透肺腑,寒意入心。

    蓦地,程菲转过脸来看向周清南,毫无征兆地轻声开口,说道:“在我五岁那年,桐树巷搬来了一家人,然后我就遇上了一个小哥哥。”

    “……”

    周清南薄唇微抿,神色淡漠如死水,不见丝毫异状,捏在手里的纯净水瓶却已悄无声息地变了形。

    程菲说着话,眼神有刹那放空,像是穿越数年光阴看见了很久以前。

    她嘴角很细微地牵了牵,柔声续道:“小哥哥大我六岁,我五岁的时候,他已经十一岁了。个子高高的,白白净净,眉清目秀。当时看见他第一眼,我就很惊讶,惊讶世界上居然有这么好看的人。”

    周清南看着程菲,眼神沉暗,仍旧不语。

    “小孩子都喜欢好看的人。”

    程菲说到这里,像是从回忆中醒了下神,视线重新在周清南冷峻的脸庞上聚焦,还是笑着,“我觉得小哥哥长得像天上的神仙一样,所以天天找他玩,像个跟屁虫一样成天追在他后面。”

    “嘎吱。”

    周清南沉沉吐出一口气,手里的矿水瓶已经变形严重,发出了一阵怪异的声响。

    目之所及,姑娘仍旧径自念叨着,眼帘微微低垂下去,浓密眼睫在脸蛋上投落下两圈浅淡的阴翳,神色柔得像春日一缕风。

    “可能是因为我天生是个话痨,又很聒噪,经常找那个哥哥,吵得他烦。”程菲语气低了几分,有点沮丧的味道,“所以小哥哥挺讨厌我的吧。就连后来搬走,离开了桐树巷,彻底从我的生命中消失,他也没有来跟我道个别。”

    屋子里静极了,一盏台灯散出的光昏暗幽昧,无形之中便在两人周围织起一团轻薄的雾。

    周清南陷入了几秒的静默。

    他一声不吭地注视着程菲,神色冷静,片刻才启唇,声音却低得有些发哑:“为什么跟我说这些。”

    “……”

    程菲似乎被他问住了,眸光闪烁僵滞半秒,随后便轻声回道:“我也不知道。可能因为我们都在桐树巷生活过,有点亲切,所以就说得多了点。”

    周清南又盯着她看了会儿。

    继而将手里已经完全走样的水瓶子扔进垃圾桶,摸出烟盒跟打火机,低头完换鞋,从烟盒里敲出一根烟,一只手把烟丢嘴里,另一只手五指摊开,伸到了程菲跟前。

    从始至终都是一副懒倦散漫,仿佛心绪没有任何起伏的模样。

    程菲先还没反应过来,眨了眨眼睛,余光一瞥看见自己手上还捏着这位大佬的画册,这才回过神,窘迫得脸微红,忙将画册交还给他。

    男人接过画册,合上了,随手往旁边的书桌上一撂。

    “出去吃饭。”周清南没什么语气地道。

    说完,他便微侧身,绕过咫尺之遥的姑娘,踏着步子径直往房门口走。

    擦肩而过的刹那。

    程菲十根纤细的指不由自主收紧,也不知哪根筋没搭对,竟忽然拔高了音量,脱口而出:“余烈。”

    喊完,她心跳猛地漏掉一拍,心口发紧,抬起了眼帘。

    窗外的天空像一匹被墨染出来的巨大绸缎,室内那点微弱的光线不足以抵挡,几乎被浓夜吞噬。

    周清南人已经走到房门口,高大颀长的背影沉静而清挺,像一株矗立在黑夜里的乔木,永远只在无声亦无人的地方安静存在。

    那样的孤独。

    听见背后的声音,周清南脚下的步子停下了。

    然后,他咬着烟回过头,用带点儿困惑又带点儿探究的目光望向程菲。

    程菲轻轻呼出一口气,问他:“你在桐树巷生活过,那你有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

    周清南听她说着,把嘴里的烟拿了下来,没有点燃,只是捏在手里漫不经心地转。

    转到第三圈的时候,他像是过完了一遍关于那个地方的回忆,漠然地摇了摇头:“没有。”

    “……哦,没有就算了。”程菲看着那双深沉平静的眸,笑笑说。

    周清南视线从她脸上撤回,转身离去,走出大门的时候头也不回扔来一句话,道:“出来记得关门。”

    “好的。”

    程菲应一声,余光扫过那个被周清南放回桌上的灰封面画册,轻轻咬了咬唇瓣,若有所思,然后才提步跟上去。

    *

    兰贵是个坐落在边境线上的小县城,间隔几百公里就是口岸,整座县城常住人口少得可怜,并且聚集了一些往返境内外做生意的东南亚人,龙蛇混杂。

    在此背景下,兰贵不仅基础设施相较内陆的城市落后,就连治安也差了不少。

    一到晚上,街道上便不剩几家开门营业的店铺,也瞧不见几个大活人。

    程菲和周清南从酒店出去后,选了三岔路口靠北边方向的那条,边走边找吃的。

    很幸运,走了不到五百米,便发现一家还在营业的小餐馆。

    两人走进去。

    餐馆老板是个五十来岁的中年人,本来都打算关门了,瞧见客人上门,颇有几分惊喜,当即热情地将程菲和周清南迎进去,热情地说了句什么。

    老板说的是兰贵本地的方言,程菲有点没听懂,正准备再问一遍,却听身旁的周清南开口回了话。

    “好嘞,二位稍等一哈。”老板看出他们是外地人,笑容满面地回了句普通话,之后便进厨房忙活开,起锅烧灶。

    程菲转头,颇有几分吃惊地望向周清南,诧异道:“你以前来过兰贵吗?”

    周清南扭头一瞧,边儿上正好一个空桌子。他落座,边从筷筒里抽出一双一次性筷子递给程菲,边随口应他,“没有。”

    程菲:“那你怎么懂兰贵的方言?会听还会说?”

    周清南耷拉着眼皮,又随手扯了张纸巾,擦拭起程菲面前的桌面,语气淡淡:“我对云南挺熟的,凌城、平南、乌市都待过。兰贵话和云南官话差不多。”

    “原来是这样。”程菲了然地点点头,顿了下,又好奇地问,“那刚才老板说的什么呀?”

    周清南:“问想吃点什么。”

    程菲眨眨眼:“那你怎么回的?”

    周清南:“我说要两碗饵丝。”

    程菲颔首,对这位大佬的点餐表示认同,“中午吃饭的时候就有一道炒饵丝,看来是这里的特色菜。”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没一会儿,两碗热腾腾的清汤饵丝便端上了桌。

    这回儿已经是晚上的九点钟,程菲睡了一下午,起床到刚才都没觉得饿,可一闻到饵丝的香味,她肚子里的馋虫大军便倾巢而出,瞬间饿得咕咕叫。

    也懒得讲礼数等甲方大佬先动筷,她抄起筷子便开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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