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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到时,厨娘已经蒸熟了红薯,端出来让他们品尝。

    “好甜!”盛弘新惊讶。

    王妃咬了一小口,脸上浮现笑意,“入口绵软,滋味回甘,味道很好。”

    凌息得到消息带着霍琚随后赶来,听闻后厨正在烧火,抓起几个红薯就往里扔,“我心心念念的烤红薯,可算能吃到了。”

    其他人无不震惊,“这扔进火堆里还能吃吗?”

    凌息拍拍手上的泥土,“放心,不光能吃,而且非常好吃。”

    接着他在旁边指挥厨娘用红薯煮了红薯粥,正好前段时间做出了白糖,叫厨娘就着糖和红薯做了道拔丝红薯。

    提到红薯自然少不了红薯条,油炸到金黄酥脆的红薯条,趁热吃哪怕什么都不蘸依然美味极了。

    “红薯蒸软加入面粉,分成小剂子,压扁后放入锅里煎,表面撒上些芝麻作为点缀,一道红薯饼就做好了。”

    凌息滔滔不绝,厨娘快记不过来了,小哥儿年纪轻轻居然懂那么多吃食的做法,她真心实意夸赞:“小夫郎,你相公娶到你真有福气。”

    对上凌息打趣的眼神,霍琚耳朵尖一热,不过他没有因为害羞就扭过头,反而认真回答厨娘,“嗯,是我此生最大的福气。”

    猝不及防被告白,凌息心跳加速,低头塞了根红薯条进嘴里,雪白的后脖颈儿一片绯红。

    旁边目睹全过程的盛弘新,眼神已然是死的,甚至飘散出尸气。

    垂眸间扫到王妃专心致志和贴身丫鬟分享吃食,盛弘新莫名觉得小丫鬟碍眼。

    不对啊,他分明有妻子,妻子就在面前,凭什么要吃霍琚两口子的狗粮?

    “王妃,红薯条好吃吗?”盛弘新第一次做这种事,面皮有点热。

    王妃下意识回答,“好吃。”

    抬眼间,翦水秋瞳,朱唇粉面,嘴角沾上点红薯屑,并不令人感觉失礼,反倒透着股挠人心弦的娇憨。

    “砰砰!”

    心脏剧烈搏动,盛弘新愕然睁大眼睛,面颊烧得越发厉害,视线一直停留在那小小一粒碎屑上。

    最终他还是没按捺住,向王妃唇角伸出手去,在手指即将抵达的前一秒,一只黑乎乎的猫爪一爪子拍开他的手。

    “喵呜!”大将军凶神恶煞朝他龇牙。

    盛弘新:“……”

    比起秀恩爱,他还是搞事业去吧。

    第126章 第 126 章

    要把货物卖到海外去, 需得提前做很多准备,首先要找个对海外语言有所研究之人,其次得有个懂得经商之道的领头人。

    这年头吃饱饭都困难, 读书人大多念的是四书五经, 谁会去研究海外文化。

    盛弘新为了搞钱命人在整个大盛寻找合适之人,霍琚也令邵正平通知玄武卫暗中探寻。

    上回玄武卫中出了个叛徒,虽然之后把人逮出来惩治了,但为防止类似的事情又一次发生, 邵正平行事小心再小心, 消息势必得转几手才送出去, 决计不给人顺藤摸瓜发现霍琚在哪儿的机会。

    寻找符合条件的人选需要时间,凌息他们在等待的同时继续手头的事。

    闭城出了个惊天大新闻,宁王庄子上一夜之间冒出成堆果实,块头大如成年汉子拳头, 据说不仅能吃而且味道好极了!

    消息不胫而走,吸引无数百姓前往围观, 他们不敢靠太近, 生怕踩坏王爷家的田,只在外围站着,饶是如此, 此起彼伏的惊叹声仍震耳欲聋, 令庄子上的农人骄傲地挺起胸脯。

    “天啦!你们去看了吗?咱们王爷的田里长出了大片果实, 一眼望不见头, 我滴个乖乖, 那得吃多久啊!”

    “肯定是老天爷看我们王爷宅心仁厚, 特意赐下的新食物,这是神迹啊!”

    “传闻这种果实吃了能长生不老!”

    宁王庄田里长出新粮种的消息闹得沸沸扬扬, 满城皆知,并且越传越邪乎。

    有百姓私下里议论,比起皇都那几位,宁王才是天命所归,要不这样好的东西咋独独降在咱们这儿,不降在别的王爷封地里?

    眼瞧舆论发酵得差不多了,盛弘新站出来告诉大家,这种新粮食叫红薯,可以作为主食饱腹,生长时间短,种植方法简单,最重要的是收获量大!

    每户人家可以上衙门购买红薯苗,拿不出银子的先在衙门登记,等到丰收时用红薯抵扣。

    红薯苗价格十分低廉,不过是象征性收几个铜板,借以排除贪小便宜和别有用心之辈,尽量让真正想种植的农民买到。

    因为有那满地红薯的盛况作为前提,农人们别提多有劲儿,争着抢着上衙门口买红薯苗,天没亮就在那儿排队等着了,生怕去晚一步买不着。

    衙门口摩肩接踵,人头攒动,完全不似春耕那会儿,多是围观之辈。

    毕竟这次成果是实打实,肉眼可见的,前三天衙门口安排了人现场蒸红薯,天气转凉,百姓们瑟缩着脖子,双手收拢在袖子里,嗅着空气中渐渐飘散出的香味,一个个下意识吞咽唾沫。

    “好香啊……”

    “这就是红薯吗?之前听官老爷们说红薯味美,能饱腹,我还怀疑来着。”

    “是啊,我也怀疑来着,这味儿简直香死了!若能吃上一口,我做梦都会笑醒。”

    “呸!做你的白日梦去吧,官家的东西哪可能给咱们这种泥腿子吃。”

    然而,他们万万没想到,官家还真给他们吃了,虽然每个人分到的不多,但到场的都能尝个味儿。

    “唔!好烫好烫!”

    “啊爹,好甜哦!”

    “天啦!这样好吃的东西有生之年我居然能吃到,莫不是在做梦吧?”

    分到一小块红薯的百姓们吃得热泪盈眶,红薯未免也太好吃了吧!

    他们要种它!狠狠地种满田地!

    想到以后天天能吃上这么好吃的食物,冬天再也不用忍饥挨饿,他们的眼眶再度湿润。

    “谢谢王爷赏赐!”

    “王爷您菩萨心肠一定能长命百岁!”

    越来越多的百姓朝着宁王府的方向跪拜下去,此事一经传出立刻成美谈,当地书生大儒纷纷写诗做文章赞颂宁王。

    ·

    伴随王妃和凌息的店铺生意越发红火,他们的工厂跟着扩大,附近百姓无论男女哥儿争相应聘,比起那些压榨廉价劳动力,动不动打骂人的店铺,凌息他们的工厂显然更具吸引力。

    背靠宁王府,不必担心东家跑路,赏罚分明,有明确的晋升线路,只要肯好好干就能赚到钱,关键月钱不少,还给休两天,这样好的工作上哪儿找!?

    大家挤破头都要进去,而且在外但凡提一句自己是王妃或者凌老板工厂的工人,旁人皆会高看一眼,一度成为说门好亲事的砝码。

    当地民风本就比大盛多数地方开放,是以女子哥儿外出做工挣钱没受到什么阻拦,即便少部分家里较为保守,不愿意女子哥儿出门抛头露面,等看见别家女子哥儿欢欢喜喜拿了月钱回家,买了米面油肉,内心也不禁动摇,家里孩子再磨一磨,事情基本就成了。

    寒来暑往,盛弘新的封地不再灰敗,到处是忍饥挨饿,流离失所的百姓,荒草连天,穷困潦倒。

    这里已经重新焕发生机,平坦宽阔的水泥路,车水马龙,行商络绎不绝,他们来自天南海北,更远的甚至来自海外,金发碧眼,惹人注目。

    本地人早习以为常,他们昂首挺胸行走在街市上,肤色偏深肤质却意外细腻,时不时能遇上三五成群穿着统一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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