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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石勒”长大,听到连年劫掠的北方少数民族,就情绪高涨。

    “乌桓人性格凶悍,好勇斗狠,如今与其说二张与之勾连,不如说其族借二张汉族之名,对中原心怀不轨。”

    鲜卑、匈奴、乌桓,没有一个北方游牧民族,对中原毫无野心。

    听说这道诏书之时,荀柔头脑中瞬间浮现出四个字“五胡乱华”。

    那是整个历史上的至暗时刻。

    固然,到一百年后的五胡乱华,乌桓族不复存在,已经成为历史,但其族却深深渗入其中乌桓本是鲜卑同族,由春秋战国之时的东胡,一分为二,不过几百年分开,其语言甚至都同鲜卑没有分别。

    曹操在柳城大败乌桓,其后,乌桓一部分内迁中原,一部分融入鲜卑,一部分融入匈奴,而后二者,尤其是鲜卑,正是五胡乱华的主角。

    学者称那一时段为中原陆沉。

    荀柔克制着自己的情绪。

    中原大势,分分合合,王朝替换,如浮云遥过,但这段被铁蹄践踏的屈辱历史,却始终铭记。

    屋中众人相互对视。

    只是叛乱不太想出征的人,此时也变了神色。

    “与二张联合之人,是乌桓首领丘力居,其族人称之为乌丸大人,那才是乌桓真正的首领。”

    荀柔不记得历史上二张的结局,想来不会是什么善终,毕竟后来和袁绍联姻结盟,又被曹操击破的只有乌桓而已。

    “如今虽然其人还只在幽州,但其所谓在肥如屯兵,其实是正在召集各个部族集中,待其整备齐全,极可能南下。冀州与幽州毗邻只有水阻,但冬日天寒水冻,就会结冰,如此河流便无法再阻挡乌桓人的铁蹄。”

    “既然如此,我等当举义,与公孙长史一同对抗乌桓人。”小帅黄邵忍不住大声道。

    “既然如此,我等便响应征招,从六城选拔勇武之民,北上协助公孙长史。”张牛角望了一眼众人道,“公子以为如何?”

    “那今年年末与南匈奴人的互市,怎么办?”有人提出问题。

    “互市是什么时候?”荀柔问道。

    “便是十五日后,”波连回答,“不过翻过太行山需要七八日,如果要去,现在就要做准备才行。”

    “与他们交换的是马匹与牛羊?”荀柔问。

    “是,是附近士族送来的盐,还有我们自己织的布还有一些粮食和他们交换。”波连道。

    荀柔端坐着,指尖在袖中摩挲。

    他记得就这几年,南匈奴也要造反了……

    “记得对方部族的位置吗?”

    波连点头。

    “听说南匈奴也常在并州劫掠,还曾想要抢劫?”

    波连重重,重重点头。

    “若非兄弟们勇武用命,对方根本不想交换,只想抢劫。”

    嗯,理由真是很充分了。

    “此次出征与你们先前这些战斗不同,需要准备各种东西,另外,天子既然征招,亦可以此为理由,在附近常山、中山以及赵国招募勇士,一同北上。”

    “南匈奴人既然能劫我们,我们自然亦可反劫之,”荀柔虽只坐偏席,却语气铿锵,锋芒乍出,“便以一月为期,山上二部以精锐五千,随行翻越太行,先以互市,放松对方精神,再趁其不备,劫一笔军费,为此次出征所用。”

    刘宏不给钱,那就另外找办法。

    他不等众人惊叹完,继续道,“剩余人等,在周围郡县招募兵勇,明言同往北上抗敌,如此,有此补充,也不必惧怕山匪趁防备空虚前来劫寨。”

    “而北上之时,亦可留些后防,也不必担心兵员不足了。”

    他竟还记得安排营寨后续,众人终于叹服。

    “另外,最好先写信给公孙瓒,改上平难将军和中郎将印章,告诉他你们会代为募集冀州兵勇,让他可以少花功夫,只用派人往青州、徐州去就是。这件事,需要一名勇武且机变之士,”荀柔对着面露难色的张牛角道,“我可以提供一个人选。”

    “如此安排,诸君可有异议?若没有,便照此安排,如何?”

    ……

    “将至互市之期,我们……”

    “如雄鹰威壮的须卜骨都单于,必不像羌渠一般,为汉人的走狗,他将带领我们草原的勇士,踏过汉人的尸骨,铁蹄所致处,都是我们的草原!”

    第94章 张牛角拜服

    一望无际的原始森林,松柏高耸,遮天蔽日,光线晦暗。

    光线自树缝渗下,众人在高逾腰跨的杂草丛中,艰难跋涉。

    前方领路之人,握着长杆在草丛中扫过,驱赶虫蛇,在一片看不出区别的树木上辨析先前的标记,又在标记出在次刻印加深。

    野草被分开,板车之上,麻布覆裹得严严实实,载着沉甸甸的货物。

    车前驽马勤勤恳恳埋头向前,车后一人两手把着车杆,一掌控方向,一根布带两端缠住车驾,套在肩膀上避免手滑。

    山路崎岖又多树木遮挡,若非这种改装过后的独轮车,要将货物自冀州跨越太行山送到并州,这路上恐怕都要累死人畜。

    随队的荀柔,裹紧沾染了草露和汁液的披风,用帕子捂住口鼻,阻挡寒湿空气入侵肺部,抬脚将靴从一个下陷的草窝中拔出,感觉刚才不是踩进草丛,而是踩进了泥里,贴腿的布料湿得冰凉,脚下也重了一分。

    在他身边护卫照顾的青年,伸手扶住他。

    作为全队武力值低点,他已经很自觉被所有人照顾了。拒绝坐板车让人推着走,已经用尽他全部任性。

    天色渐渐暗下来,光线越发晦暗,林中渐渐腾起水雾,让人辨不清方向。

    这样的情况不宜继续前行,众人在草丛之中先砍后烧出一大片空地,休息饮食。

    翻山越岭这一路上,其实并不算太劳累。

    因为光线所限,避免迷途,每日行进的时间大概只有五六个时辰,并不很长,但阴冷的空气,还有神秘的丛林,对身处其中的人来说,是很大的挑战。

    “吧嗒”像一滴露水,从高空落在头顶布帛滑落到披风兜帽前缘。

    他一抬手,摸到一个冰冷滑腻的东西,连忙抓着兜帽使劲一抖。

    一只黑色的蚂蟥,在空中划出弧线坠落进草丛中,没有踪影。

    丛林并不安静,也并不安全。

    无论白天还是黑夜,远远近近的虎吼、狼嚎、猿啸,淅淅沥沥蛇类穿行草地,以及各种鸟类和昆虫的鸣叫此起彼伏,不曾停歇。

    砍柴、生火、烧水、埋锅造饭,也有各队队率清点本队之人是否走失。

    张牛角提着酒囊,走到荀柔旁边。

    “烧水还有些时候,公子先饮些酒暖身吧。”

    “是我原来想得简单,”荀柔接过酒囊,看向这个经验丰富的猎人,“若非大叔,翻越太行山恐怕要折损好多人了。”

    没有亲自走过,他也想不到,原来这年代翻越大山是这么难的事。

    古来以山脉为屏障,的确是自有道理。

    人数越多安全性越高,但五千人这样庞大的队伍,每日行路速度也不快,竟然每天都会减员,这是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

    张牛角连连摇头,“我也就这点本事,和公子相比差远了,若非公子,我们现在恐怕连栖身之地都没有。”

    “大叔不必妄自菲薄,我不过是说了几句话,真的一手一脚建起家园,是你们自己。”荀柔抬头看他,“我是真心佩服大叔的,勤劳、善良、真诚、朴实,这都是很好的品德,非常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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