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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文学www.303wx.com提供的《他逐月而来》70-80(第3/9页)
画。她的画是很有灵气的一挂,寥寥几笔个性分明。
看着那在路灯下不断挪动的人影,影子一截截地变短,又拉长。苍穹夜幕无限深远,路好似也没有尽头,她却走得从容,坚定,好像她眼下只有走路一件事要干。
风不时吹起她的纯色围巾,她伸出纤柔的手,轻轻地拢好。
特立独行。
她使得他想到这词。舞会上的女郎们,大多穿着夏款的正装裙,大面积地裸露背部、腰部、手臂的肌肤,在舞池深处跳个尽兴。
而她穿着长款风衣,把自己遮得严严实实,也不跳舞,自己做自己的事。
门汀里车多,几百辆豪车的调度,排在后头的人不知要等到几时,大多数人都选择了等。只有她不想等,自己走人行道到别处等车。
有趣。
不知怎的,他忽然想起他低头而她抬头时,他看到的那双眼睛。她一双秋水眸,眼尾上挑,眼睛黑白分明,犹如白水银里卧着的两丸黑水银。
她看着人时,眼神很定,静默。好像眼里只有被她注视着的人。
这时,不远处响起汽笛声,是另一辆负责接送他的布加迪到了。路辰焕心意忽动,钻进车里,指挥司机。
“在她旁边停一下。”
布加迪稳稳当当地在女孩身侧停留,拂起的尾风将她大衣下摆吹起。
温越不明所以,车窗下落,撤走黑色防窥膜后,露出一张方才见过的脸。
没有了舞厅内暖黄灯光的修饰,男人眉宇锋利,挺鼻薄唇,下颌线条流畅,眼神像幽深的海。
“我送你。”男人开口,声线低沉。
温越下意识地后退一步。送她?还是黑夜,还是个男的。他们之间,难道有什么交情么?
许是琢磨到她心中所想,男人忽而笑了,语调闲闲。
“你放心,绝对安全,只是顺路。”
她被他看出心中所想,脸蛋一红,立在那里倒不知说什么好。
她不说话,他就一直静静等着她,布加迪威龙的引擎启动着,只是扣着手刹,不松开。
一辆车等一个人,好像他能等她很久。
温越抬头看看不远处的巴士站,还是拒绝他的好意。
“真不用了,谢谢你。”
被她拒绝,男人脸上也没有什么忤色,仍是那副淡淡的神情,眼角眉梢带出几分玩味。
“那下次再见了。”男人的语调闲闲地落入她耳中,语气温和,带了点自然而然的熟稔,好像他们真的会“再见”似的。
温越安全打到的士回宿舍。
港大,宿舍。
一下子从金碧辉煌的舞会大厅,回到狭窄遮蔽的宿舍,温越走到阳台收起晾晒衣物,有一种恍惚感。
全部收好后,她拿出速写本,翻到最新临摹的那页,轮廓分明的、持着香烟的男人还印在上头。
她回想了下那人大马金刀坐在沙发上,点烟的气质,莫名有种风流气。
这时,宿舍门打开,送来一阵阴冷的风,老化的门轴发出不情愿的吱呀细响。
舍友陈湘湘合上门,走到书台旁将帆布包放下。
陈湘湘和她一样来自内地,同一级,但学的是新闻,毕业后的理想工作是成为一名社会新闻记者。
“温越,你刚刚去哪里了?我想找你一起去图书馆,没找到。”
陈湘湘将背包丢在桌上。
“我和叶酩去参加舞会了。”
他倒不是介意她抢他的食物,只是她从未这么做过。
温越本打算递给他,但看着他的模样觉得好玩,于是把刚往前伸出的手停下,微微前倾身子,准备再咬一口。
哪想路辰焕一下子咬上蛋烘糕的另一侧。
两人咬着蛋烘糕的两侧,四目相对。
老街区难得安静的角落里,初夏的阳光从树枝的空隙里倾泻而下。
路辰焕伸出手,捧起温越的脸。
她的心跳漏了半拍。
第 74 章 第七十四章
温越看着路辰焕,睫毛轻颤。
他们现在这隔着一节指头的距离,只要有人再往前咬一口,嘴唇就会贴在一起。
空气中都弥漫着暧昧的气息。
半晌,见温越没有排斥,路辰焕试探着往前挪了一点。
蛋烘糕绵软甜腻,她的嘴唇比这更加绵软,更加香甜。
去年在火锅店的那次意外,他紧张到大脑短路,完全没法思考,也不敢乱动,根本没有切实地体会到。
但是现在……
路辰焕想着,微微张口,打算再往前咬一点。
“不换了,就这套吧。”
温越这是仗着脸和身材,肆意妄为。
说起来,叶酩知道学院里很多女生,都在私底下偷偷求温越的衣服链接。
她穿的大衣总有很多人询问在哪里购买。
问了之后才得知,那就是一个快时尚品牌烂大街的畅销货,可她长腿纤腰,随身一裹就有种不经意的法式情调,穿出来永远和别人不一样。
“那我给你化个妆?”叶酩不死心,又问。实在是温越长了一张顶尖的脸,微微向上斜行的眼睛,眼角拖出一抹浅淡的潋滟色泽,天生适合化大浓妆,因为她压得住。
“也不用,就走吧。”
两人走到门口,叶酩招手摇了一辆计程车,两人落座。
“回头车费单你发我一下,我转另一半车费给你。”温越认真地和叶酩说。
“不用不用。”叶酩笑了笑,忽然觉得温越虽长得好看,但有一种不谙世事在里头。
明眼人是不会计较这点儿车费钱的,也知道接受馈赠比给予馈赠更容易拉近距离。但温越不一样,她说一是一,说二是二,就算接受馈赠叶算得清清楚楚,不肯让别人吃亏、也不愿意自己欠了人情。
“今晚舞会上,有一个大人物要来。”叶酩放下手机,闲谈般说。
“大人物?”温越稍稍歪着头,适时地将话题递回去。其实她对什么大人物毫无兴趣。她只是细腻地、不想让叶酩的话落地。
“这大人物,据说他家里传到他这儿,是第21代。他家祖上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宋朝时越一位纺织大王,他家原先是京市的望族,到了他太爷爷这代,他们这一支才搬到的港城。他的一个远房侄子是如今政财司的司长,另一个表弟,如今在警务司任职——这些你信不信?”叶酩笑。
“信。”温越干脆利落地点头。
这世间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什么样的人没有?有她这样清贫的存在,便也有那天外之人。
“唉。只可惜,大人物什么没见过,太难攀得上。”叶酩感叹一句。
计程车在夜色里冲上山顶,最终在一栋英式建筑转盘附近停了下来,叶酩和温越步行到厚重的、椴木装饰的软包门前,早有系着规整领结的侍者替二人打开门。
软包门缓缓打开,喧嚷不息的声浪迎面打来。温越第一次进入这等声色犬马、经久不息的世界。
挑高的中焕,巨大的巴卡拉水晶灯之下,有一整支管弦乐团,带着白色手套的乐手们正用手中乐器奏响悠扬欢快的舞曲。这乐团不是简化的五人乐团,而是包含着长号、萨克斯、小提琴、短笛、短号、低高音鼓的正式管弦乐团。
伴随着乐团奏出的舞曲,舞池里,男人穿着燕尾服,女人们穿着舞会式的长裙,长裙之下,就连舞鞋踢踏起的飞尘,都是闪亮的。
进入这里,叶酩就像鱼儿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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