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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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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笙的左手。

    赵佳丽板起脸问道:“是不是弹错了一个音”

    向来待她温柔的妈妈突然间变得不一样,阮笙动作呆呆地停下来,声若蚊蝇道:“嗯。”

    “就你这样子,练琴还想要松懈和你说过多少次——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年轻人千万别以为拿到一点小成绩,就能够自以为是……”

    她偏过头来看沈知竹:“你说对吧,小沈”

    绵里藏针的恶意,即便尚未被其刺伤,沈知竹已敏锐感受到。

    短暂的沉默,房间里安静得只有墙上挂钟的秒针在滴滴答答走。

    沈知竹并未回答赵佳丽的问题,而是径直站起来:“天色不早,阿姨,我该回家了。”

    阮笙一愣:“可是……你都还没有吃晚饭。”

    像没有听到她的话,沈知竹头也不回地往琴房外走。

    一直走到门口,她的脚步顿下来:“不用,外面看起来像是下雨了,我还是早些回家比较好。”

    阮笙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却隐约感觉到,沈知竹对她的态度,像是一瞬间退回到很早之前,两人还不熟悉的时候。

    赵佳丽只是收起戒尺,和阮笙一起将客人送到玄关处。

    沈知竹换好鞋,抬起头时,便见赵佳丽顺手拿起玄关柜上的一个皮质钱包。

    涂着鲜红指甲的手指拉开钱包拉链,从里面取出一叠粉色的人民币。

    她单手将那叠钱向沈知竹送了过来。

    沈知竹的瞳色,犹如玻璃门外阴沉的天色般晦暗:“阿姨,我和阮笙是……朋友,我不能收你们的钱。”

    “拿着吧,阿姨知道你是个懂事的孩子。”赵佳丽道,“笙笙能够进步得这样快,还多亏了你对她的指导。”

    说着,她不由分说将手中的红钞票送得更过来。

    这叠钱究竟有多少……三千五千或者更多

    沈知竹不大确定它的数额,但很清楚,以自己的家境很难拒绝这笔钱。

    接过这笔钱的时候,大厅里几名佣人正将一道接一道的菜肴摆上桌。

    银质的刀叉摆放在瓷盘上,刀叉和瓷盘相碰撞,发出清脆声响。

    如一道清晰不可打破的坚实壁垒。

    阮笙站在她的母亲身旁送客,一言不发。

    沈知竹没有再看她,转过身离开。

    负着双肩包的背影,高挑而又单薄。

    直到沈知竹快要走过花园的时候,阮笙方才似回过神来,正迈开步子要追上去,赵佳丽的双手按到她的肩膀上。

    不容辩驳的口吻:“阮笙,外面下雨冷得很,你换鞋不方便,还是算了吧。”

    天色低沉,沈知竹的背影渐行渐远。

    赵佳丽搭在阮笙肩上的双手,重若千钧。

    阮笙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挣脱了她桎梏在肩上的手,朝着那道背影追过去:“沈知竹……”

    伴随着这个名字喊出口的刹那,阮笙从浑浑噩噩的梦境中醒了过来。

    睁开眼,只看到透过窗帘缝照入的一点幽暗天光。

    下意识以为是天亮了,几秒钟过后才反应过来,应该是天快要黑了。

    午觉睡得太沉就是这样的,有时候一觉睡醒,分不清是早上或傍晚。

    手机铃依旧在喋喋不休地响着,阮笙拿起手机,看到来电人是姚明珠。

    接通电话:“喂”

    “莫西莫西——”

    刚从拘留所出来,姚明珠听上去心情竟好像还不错,“阮笙,你肯定猜不到现在我在什么地方。”

    阮笙:“你出国玩了”

    “恭喜你,答错了。”姚明珠道,“我已经回梅市,在一个很特别的地方……我将地址发给你,来找我吧。”

    结束通话后,姚明珠发了一个地址过来。

    她没有问阮笙是否有时间,似是笃定只要自己开口,她就一定会来。

    如她所料,放下手机后,阮笙便走进浴室,准备打扮出门。

    洗脸的时候,目光不经意落到镜中——

    离沈知竹到阮家做客已经过去了三五日,锁骨处被她留下的咬痕也逐渐淡化。

    淡粉色的齿痕,若非知晓后仔细看,是瞧不出来的。

    阮笙冷不丁又想起方才的梦境——

    事实上,在真实存在过的回忆当中,她并没有勇气挣脱赵佳丽的手,只是站在原地目送着沈知竹走远。

    等司机按照姚明珠发来的门牌号将阮笙送到后,她才发现,目的地居然是一座教堂。

    阮笙在梅市生活了这么多年,从来都不知道这里有一座教堂。

    不似她在欧洲见过的教堂那般富丽堂皇,这座教堂藏在老城种满梧桐的街道里。

    入口是一道很窄的铁闸门,进出的是零星几名上了年纪的中老年。

    不知情的人多半会以为里面是什么老年大学。

    姚明珠在教堂的礼堂里等着阮笙。

    除了她之外,礼堂里还有另一位阮笙熟悉的人。

    一瞧见阮笙,葛维夏那双浅棕色的眼瞳流淌出笑意:“阮小姐,我们又见面了。”

    之前和葛维夏见过两面,一次是在澳门珠光宝气的赌场,另一次是在游戏赛事结束后的酒宴上。

    每一次都是奢华的场合。

    所以她留给阮笙的印象,难免像是名贵的珠宝,总是曜目华丽的。

    可此时的葛维夏没有化妆,也没有穿礼裙,她穿着白色素衫,中式的盘扣很板正地系到最上面那一颗扣子。

    搭配她作为混血儿的轮廓和五官,极为强烈的冲突感,却又并不矛盾。

    叫人无端想起黑白相交的太极图,在东方出生的欧洲血统,极为自然地融入这片土地。

    阮笙对她客气道:“葛小姐是和明珠一起从澳门飞过来的”

    葛维夏:“没错,我和明珠是朋友,便送她一程,顺便拜访在这座教堂做义工的好友marry。”

    阮笙突然想到,上一次酒会,葛维夏好像也是陪朋友去的。

    她由衷道:“葛小姐的朋友可真多。”

    “只要用真心交换,朋友当然会越来越多的。”对方道,“阮小姐唤我的名字就好,不用称呼得这样客气。”

    阮笙其实也觉得这样称呼很拗口。

    她从善如流地点头:“好,那你叫我阮笙就行。”

    这时,正在一言不发抽烟的姚明珠深深吸了口气:“你先出去,我和她有话要聊。”

    这句话显然是对葛维夏说的。

    葛维夏笑了下:“没问题,你们慢聊。”

    临走前又看向阮笙:“一会儿再见,阮笙。”

    “阮笙”两个字她念得极缓,像是刚学会这陌生的读音。

    坐在礼堂第一排的姚明珠蓦然发出一声冷笑,似是在嘲讽什么。

    “你还好吧”阮笙走过去,在她身旁坐下,“怎么突然想到来这种地方”

    “我好得很。”姚明珠掐灭了烟,将烟蒂扔在地板上,脚尖将那抹微暗的烟火碾熄,“阮笙,你还记得当时一起欺负沈知竹的,都是哪些人吗”

    没想到一见面,她问的竟会是这个问题。

    “欺负得最狠的那位大姐头,叫钱飞燕,比我们高一个年级。剩下的两个,是同班的冉芸芸和张雯。”

    阮笙一一道出她们的名字,“你问这个做什么”

    姚明珠:“我从局子里出来后,打听了一下她们的动向,你猜这些人现在都过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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