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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秦劲有大事要做:杀猪!

    王秀芹养了四头猪,今日要杀三头,只留下一头。

    杀猪匠是隔壁村的鲁屠户。

    临近年关,许多人家都要杀猪备年货,鲁屠户不需要去大集上摆摊,只靠着给附近村子里的人杀猪,档期就直接排到年三十了。

    三头猪,只靠着秦家人,定然消化不掉,因此一大早严祥就通知了全村人,谁家若是要买过年所需的肉,下午时可以去秦兵家看看。

    鲁屠户杀了二十多年猪,手法相当娴熟,他手中拎着一把尖刀,按住被捆得结结实实的生猪,而后刀子迅捷捅向猪脖子。

    凄厉的惨叫声响起,猪血流了出来,秦兵手里端着一个大木盆,将这些猪血几乎是一滴不漏的接住。

    这可是好东西,接完猪血,他将木盆给了宋来娣,让宋来娣端进灶房煮一下。

    鲜猪血需要加水、加盐,好凝固成块。

    凝固之后就可以下锅煮了,煮时要放些葱段姜片去腥。

    秦劲站在一旁瞧着这一幕,脑子里已经涌出了猪血的各种吃法。

    上辈子时,他曾见过一个新闻报道,一些屠户杀完猪后拿水枪冲洗水泥地面打扫现场,结果这种带着血的污水,竟被倒入了用来售卖的猪血中。

    那一幕他永生难忘,自那之后,他再没有吃过血制品。

    甭管是猪血还是鸭血,统统拒绝。

    其实他挺爱吃猪血的,小时候回爷爷家,村子里刚巧有一户人家是杀猪匠,他爷爷便会去买些新鲜猪血回来,一盆才十块钱。

    这种没有任何添加剂的猪血煮出来后带着些许蜂窝状的孔,但口感劲劲的,非常独特。

    穿越之后,家里银钱宽裕了,他买了不少次猪血,甭管是炒还是煮,都与他记忆中的味道差不多。

    今个儿自家杀猪,此等美味更是不能错过。

    隔壁院子里,叶妙与安哥儿正在做蛋卷,但老院那边的杀猪动静太大,叶妙有些跑神。

    他其实没见过杀猪现场,但秦劲说场面血腥,怕他看了不适,他便按下好奇,老老实实待在灶房里做蛋卷。

    不过,瞥见今日过分沉默的安哥儿,他出言道:“安哥儿,谷捕头应是忙公务去了,临近年关,一些小贼也忙着挣钱好过年呐。”

    安哥儿被这话逗笑,嘴角翘了翘,但没有说话。

    他放下手中的筷子,在灶膛前蹲下,抬手往灶里添了根木柴,然后才道:“我没有想他。”

    “那你在想什么?”叶妙看向他。

    “乱七八糟的,什么都想。总之,不想他。”

    “他现在新鲜着,对我很是热乎,可谁知成亲后会变成什么样,我同意成亲,便是赌上我这一生。”

    “但我的心,我不拿去赌。”

    在谷栋跟前,他太弱势了。

    但他又被谷栋那番“你很难得”的言论忽悠得愿意成亲。

    事已至此,他倒也不后悔。

    最差,也不过是豁出他这条命。

    但不到万不得已,他不想走到那一步,能活着,他才不愿死。

    再者,谷栋说了,若对不住他,会放他离去。

    所以,他在谷栋跟前,唯一的优势是守住他自己的心。

    只要不动心,那么这门亲事,定是他占了便宜。

    他抬起眼看向叶妙,笑着道:“按照他的说法,到时候我连自个儿的三亩田地也得卖掉,挣来的银子不能置办家产,只能用来吃吃喝喝,日子定然比乡下的地主老爷都舒服。”

    “你说是不是?”

    见叶妙脸上浮现出心疼,他又道:“我想嫁的。我想与他成亲。”

    “他是唯一说我很难得的男人,哪怕是哄我,我也想嫁的。”

    他可没想过孤身一人到老。

    从前他想的是不做牛马。

    现在他想的是各种美事都体验一遭,这样才不算白活。

    如今有男人说些甜言蜜语令他开心,那当然要嫁呀。

    安哥儿想的明白,叶妙便没有再劝,不一会儿,秦劲回来了。

    秦劲是回来拿大料的,第一头猪已经杀好了,村人只买了前腿后腿等肉多的部位,像是排骨猪头下水这些,没人愿意买。

    村人不买,那秦家人就留着自己吃。

    当然,猪蹄这种好东西,就算有村人买,那秦劲也不卖。

    三头猪,十二个蹄子,自家人都不够分呢。

    排骨还好,直接炖便是。

    但猪头、下水需得好好处理一番,现在手中不缺银钱,手里有什么大料,尽管往里面怼就是了。

    这种活儿秦劲也是第一次干,他捋起袖子,比所有人都兴奋。

    不过,秦老头将猪头交给他,让他拿着猪毛刷子去洗猪头,翻猪大肠这种脏活,还是由秦老头自己来。

    猪大肠里装的是猪的粪便,若是上了手,那味道许久都去不掉,他是做吃食生意的,万万不能让吃食沾了味。

    于是秦劲便蹲在水井旁刷猪头,但眼睛却是不住的往秦老头那边瞄,又是好奇又是膈应的,看完全程,这才心满意足的继续刷猪头。

    猪毛要刮干净,耳朵、牙齿这些部位,要重点清洗,里面通常藏着不少污垢。

    虽是大冬天,但井水是温的,他刷的快,一盆水还没凉他就倒了换新水,这么刷了半个时辰,这才刷干净。

    刷完就拎去灶房卤。

    猪头肉其实也是一道美食呢。

    冬日天黑的快,等第三头猪杀完,天已经完全黑了。

    前两头猪的肉全被村人买走了,自家靠粮食、猪草喂出来的猪,通常也就一百三四十斤,杀完之后,只能出五成到六成的纯肉。

    算下来,两头猪的肉也才不到二百斤。

    五里沟这么大的村子,且家家户户的日子还凑合,这家十斤那家二十斤的,特别是张齐家,竟直接买了一整个后腿。

    靠着千张,张齐这半年没少赚。

    而且,往年冬日他都是到大集上摆摊的,今年不用出去吹冷风,在家就将钱给挣了,又轻松又舒服,而且日收还日日都维持在峰值。

    这种好日子明年还会继续,因此,他也大方了一回,买了个猪腿,打算回家炖肉吃。

    将猪肉切块放入锅里炖,炖好之后放油里炸一下,这种炸好的肉在寒冷的冬日能保存半个月,因此张齐也不怕放坏掉。

    其他村人买的不如张齐多,但架不住买的人多,于是前面两头猪的肉很快就卖完了。

    第三头猪秦家人不卖,留着自家吃。

    辛苦一个冬天,又挣了不少银钱,秦家人准备过一个丰年,过一个油乎乎的年。

    余下的活计就是炖肉,第三头猪的猪头、下水留着明日处理,秦劲到点便回家睡觉,明日还要摆摊。

    他和叶妙是伴着肉香睡的,老院那边的肉味,被轻柔的风送到他家的院子来,凌晨,两人起床时,浓郁的香味比昨晚入睡时还浓,秦劲立马就饿了。

    他顾不上去张齐家买豆腐脑,他拉上小夫郎去了老院。

    秦老头一夜没睡,就守在灶前炖肉,一锅接着一锅的炖。

    正好,眼前这一锅的肉熟了,他拿起专门炖肉用的捞肉勾,略过肥嘟嘟的大肉块,只捞了些大骨头、排骨放到了盆里。

    大清早的,应该吃些清淡的,大骨头和排骨就刚好,上面大部分都是瘦肉。

    而且因为炖的久,瘦肉也炖的很烂,啃起来不费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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