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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麻痹自己的男人捂着胸口,断断续续说道:“柳家……其实在那个时候,得到了……祂的一部分血……我小时候在我爸房间看到过,嗝,一个很黑很厚的瓶子……特别黑……就是现在不知道哪去了……”

    血?

    唐利国敏感地对这个字眼提起极大关注,想要追问下去,岳父却睡死了。

    他后来多次试探岳父都搪塞过去,便升起去翻找已故老爷子房间的念头,然而还是一无所获。

    站在礼堂里,唐利国看着老爷子的照片,闪烁的烛火将黑白人物映照得惨白阴森。

    突然,他想到了什么。

    既然不在活着时候的地方,那就肯定是在死了后待着的地方。

    在飘着难闻气味的泥土里挖出那个黑瓶子时,唐利国激动得颤抖,觉得终于有了点眉目。

    他躲着实验室的同事,悄悄带回去了那个瓶子,瓶子的年份很久远,外面凸起的花纹很像前几个朝代的东西,瓶口压得死紧,还有卡扣,瓶身又小,想要打开必须非常小心。

    唐利国借着学习的由头请教了考古队的人,在保证安全以及不会损坏瓶子内部东西的前提下弄开了瓶口,等他忐忑地凑近去看时,里面黑漆漆,试探着将瓶内的液体倒出来后,居然是无色无味的。

    这个跟水很像的东西,唐利国暂且就叫它水,似乎没什么寻常。

    他试着放到显微镜下观察,结果得到了惊人的结论,因为它是活的,且在接触到空气后迅速发生变异,只不过活了十几秒就开始衰竭,然后成为了跟水一模一样的东西。

    这个发现简直称得上离奇,唐利国又兴奋又激动,他脑子里想的更多的不是柳家的遗传病,而是对岳父嘴里的“祂”更感兴趣。

    如果这真的只是祂的一部分血,那本体该是个什么样的存在。

    后面几年唐利国成天泡在实验室,企图繁殖复活本体,无一不以失败告终,这让他感到挫败,更何况柳锦也察觉到了他的异常,于是实验就这么搁置了。

    一直等到柳锦发病时,唐利国再度惦记起了那个从未成功过的实验。

    既然是神的诅咒,那把神解决掉不就好了,能弑神的,只能是另一个神。

    唐利国想自己造神。

    白天时他去医院照顾妻子,到了晚上就回去偷偷做实验。唐利国用请假的理由把设备搬到了房子的地下室,他最先用的是自己的DNA,两年时间失败了大大小小几百次,研究丝毫没有进度不说,神血也快消耗完了。

    看着妻子骨瘦如柴,甚至起了自杀的念头,唐利国打算最后赌一把,他要用柳锦的基因来做实验。

    匆匆交代完已经上大学的女儿几句话,男人拿着柳锦的细胞进入了地下室。

    这次的实验是惊喜的,因为两个基因竟然相融合了!

    完美得没有一丝缝隙。

    胚胎的成长十分缓慢,直到柳青清都大学毕业结婚了才发育完全,它像个裹满了希望的美味糖果,就差撕开包装吞入人肚。

    柳青清在大学认识的丈夫,毕业后丈夫借着柳家的关系走上了政路,顺风顺水,而她也开了家科技公司,几年的时间名声就打了出去。

    柳锦近几年越来越难熬,柳青清夫妻俩找了太多医生,没有谁有办法,而小姑没撑住,在一个安静的下午离开了。

    葬礼的时候来了许多人,白色的菊花铺满了灵堂,唐利国搀着柳锦,告诉女儿他们打算去乡下隐居了,至于病什么的,听天由命就好。

    这样一走,柳家就只剩下柳青清一个人了。

    *

    胚胎出生后是个女孩,除了比一般小朋友可爱点,唐利国找不到她全身上下有哪点不同。

    他核查了几百遍,几千遍,女孩的基因就只是个人类,普普通通的人类。

    融合的产物没有造出神来,花费了几十年的心血,换来的就只是这么平凡的结果!

    唐利国抱着哭泣的婴儿,站在昏暗的实验室里,头一次感到了绝望。

    “不行!你不可能是个普通人!是因为你还没有长大吗?对、对,先让你长大,你长大了应该就会显化特征了!”

    他神经质地晃晃手臂,像当年哄自己女儿那样,“先给你起个名字好不好?叫什么呢,叫什么呢。”

    唐利国走出实验室,漫无目的地绕着房子乱逛,院子中间种了棵很高的柏树,树梢被风吹得哗哗响,“姓柳,就叫柳如风吧!不行,是个女孩子,那把如换成茹好了!”

    他自以为起得很好,得意洋洋地开始筹划该怎么养大柳茹风。

    至于柳锦那该怎么解释,他也已经想好了,就说已故的朋友托孤,反正柳茹风跟谁都不像,妻子也不可能怀疑说是他的私生女。

    等安排好一切,唐利国特意瞒了柳青清,带着妻子去了乡下,一去就是四年。

    *

    李阿水第一次见到柳茹风是五岁半,至于为什么计较到五岁半,那是因为她超级喜欢过生日。

    过生日当天爸爸妈妈会带她去城市里好好玩一天,李阿水就掰着指头数日子,看离下次生日还有多久。

    大城市有高高的房子和高高的摩天轮,五颜六色的灯,还有好吃的汉堡!跟家里灰色的墙砖、烂烂的泥巴路不一样,周围的邻居还总是养大狼狗,一到晚上就叫得让她睡不着。

    李阿水其实特别怕狗。

    说回柳茹风,在那个晚上之前,李阿水从来没在村子里见过她。

    那个时候政府还没把水泥路修到他们村子,一到下雨天,就算穿了水鞋,裤腿绝对全都是黄点子,脏兮兮的,如果碰到调皮的同龄人,可能衣服上也要遭殃。

    李阿水的爸妈没跟其他家父母一样外出打工,只在离得最近的县里找了份1500的工作,想在老家守着她长大。

    男生总嘲笑她,说穿的衣服总是那几套,也不好看,还便宜,不像他们,爸妈每个月都会寄过来很多新衣服。

    “所以呢?关你屁事哦!滚远点!”

    李阿水懂得爸妈的辛苦,不会因为这些话就怨他们,她很珍惜爸妈买的便宜衣服,只是到了下雨天,就要遇到讨厌的孩子。

    她跟妈妈告状,爸爸在一边听到了说要拎着菜刀去找人家,妈妈连忙拦住,“哎呀,小娃娃的事情不能这样搞,不说那几家跟村长关系好,人家爹妈每年过年回来还捐钱修村子,你找了过去,以后阿水要遭孤立喽!”

    妈妈没什么文化,只读过小学一年级,家里没钱了直接工作,但温温柔柔的,做事有自己的一套方法,她蹲下来对李阿水说:“阿水,对待他们你就找个地方赢过去,让他们对你心服口服,以后就不敢欺负你喽!”

    “昂那你意思是让阿水和人家打架嘛!”

    李阿水连忙举手,“我懂了!我懂了!不是非要打架!”

    女孩打断了父母的争执,“好了,我晓得喽!”

    于是在村子有人办酒席的时候,为了客人许多人家都把养的狗栓了起来,村里面的娃娃可以在外面玩到半夜,李阿水找到平常瞧不起她的人说:“我们打个赌,我赢了的话,以后你们不准找我麻烦。”

    她比同龄人高,双手叉腰,很有气势,让几个小孩被唬住了,为首的男生呛她,“可以!但是赌什么我来决定!要是你输了,你以后看到我就喊我大哥,咋个样?”

    “哪个怕哪个!赌!你说!”

    “你现在去那个‘鬼屋’看一眼,如果没有怕得大叫的话,我就算你赢。”

    男生口中的“鬼屋”是指村里面最好看的那幢房子,一般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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