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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觉得脸红。

    他以前从来不关注那些,他最看重自己,当然也只觉得自己身材才是尽善尽美。

    ……

    韩遇喜欢给江偃书挑首饰,还有各种钉子。

    他给江偃书买过的钉子很多很多,但,绝对没有那一条。

    鲜红的宝石镶在最中间,两侧是延伸向后的银色链条。松松圈着那截腰。

    漂亮的要命。

    ……

    会是谁送的?

    江偃书不会自己买这种东西。

    他在某些方面是个十足的笨蛋,平常自己挑的全是造型夸张的金属扣饰,像这样极富情qu的漂亮东西,

    江偃书他想不到的。

    ……

    这条被用一个顶顶华丽漂亮的丝绒锦盒装着送过来的链子。

    江偃书一眼就看上了。

    无他,那上面镶着个扣着圆环的硕大红宝石,

    一看就很贵。

    那个盒子是前两天他最后一场后下场回休息室,一个穿着与这座酒吧格格不入的黑色西装的男人亲自交到他的手上。

    应当是什么人的助理。

    他没有等人走了再拆礼物的习惯,刚拿到手,甚至那个男人还没走。他就打开了盒子。

    看到里面的东西。

    他挑高眉毛,

    真漂亮~

    看来,幕后那位应该挺了解他的。

    知道他打了脐钉的人不多,而且……那个人好像也知道他喜欢贵的、华丽的东西。

    毕竟,连装礼物的盒子都在告诉江偃书,这项礼物的贵重。

    “告诉他,这个礼物……

    我很喜欢。”

    他身量极高,主动凑近时,那位助理模样的男人几乎完全被他拢在落下的阴影里。

    男人面色沉稳依旧,只点点头算作了回应,“我会告知先生的。”

    可能自己也不知道,耳尖已经通红一片。

    江偃书站在原地,看他转身离开的背影逐渐消失了,才回过头。

    眼里浮上一点兴味。

    看这位助理的样子,那个人看起来应当也不是什么行事张扬性格荒唐的。

    但是,

    他哼笑出了声。

    哈……这个礼物可不像什么正经礼物。

    ……所以,会是谁呢?

    ……

    除了“雨夜”,韩遇他们平常最常去的地方就是兰湾会所和雪顶马场。

    江偃书无聊的时候也跟着去玩儿过,甚至他还在雪顶马场有一只自己的小马。

    那匹马叫小红。

    是一匹纯血的棕黑色阿拉伯小马。

    它的父亲莱特是雪顶马场的明星马,也是两年前的全国马术比赛耐力赛的第一名。

    它的母亲是A市的一个俱乐部当时以八十万美元买下的赛级马匹。

    两者强强联合,

    小红是它们的第三个孩子。

    雪顶马场是一个私人马场,平日只接待熟客和朋友。也是赶巧了,江偃书第一次去马场的那天,小红就出生了。

    那时韩遇正为给江偃书准备什么生日礼物而头痛,却正好碰见了这匹小马。

    他坚持认为这匹小马和江偃书有缘,于是和马场背后的那位老板扯皮了许久,才买下了这匹小马的所属权。

    但是这匹马在八岁之前都需要留在雪顶马场,而且也需要作为纯血种至少配种三次。

    八岁之后是留是走都交由江偃书选择。

    而在此之间小红生活、训练等的一切花费都需要江偃书自己承担。

    养一匹小马要花很多钱。

    他当然不会需要韩遇替他支付这些费用。

    倒不是说他清高。

    只是他觉得小红是他的马,要是什么都是韩遇付的钱,那还算什么他的马?

    原本因为驻唱和每天的巨额打赏迅速充裕起来的钱包也迅速的瘪了下去。

    江偃书叹了口气,觉得是时候加快剧情进度被“包养”了。

    他实在很需要一个金主。

    毕竟他已经不是一个人了,

    还有小红等着吃饭呢。(叹气)(不是)

    ……

    韩遇和秦赢虽然同是C市顶尖世家的那一小批人,年纪也差的不多,但两个人平常活动的圈子却不一样。

    秦家夫妇就这么一个儿子,平日里管教严格,秦赢大学的时候就进了家里的公司历练,大学毕业之后更是直接开始管理公司,现在不过二十八,年纪轻轻的,就已经是一整个诺大的秦家的话事人。

    而韩遇虽然也是韩家明面上唯一的继承人,但韩家外面一堆的私生子,韩遇每天在外面装作花天酒地,暗地里一边还要一个个去处理这些废物私生子们,一边和他的父亲斗智斗勇。他爸紧篡着权利不松手,他就暗搓搓、慢刀子磨肉的一点点从他爸手里瓜分权利。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是秦赢确实已经拥有足够和他爸站在一起谈合作的资格了。

    韩遇为了放松他爸警惕心,平常到处泡吧跑马飙车,交的朋友也大多数都是家里不中用的二代们。

    两者面上看着实在没什么可比性。

    韩遇在兰湾会所开了个泳池趴请了不少人,露天的清澈泳池更是围了一群衣着清凉的漂亮女生和男生。岸上的长桌摆满了各种甜点红酒,还有一座高高垒起的香槟塔。旁边还放了几桶冰块。

    音乐震响,泳池里面的人也愈来愈多。

    江偃书有点嫌弃。

    他没准备下去,只穿了件背心躺在泳池边上的躺椅里。

    韩遇看他满脸无聊就在旁边笑。

    他只穿了一件宽松的短裤,露出肌肉饱满的上身,脖子上还戴着根金链子。

    他前两天还染了头不伦不类的红毛,走到哪里都扎眼地很。

    江偃书撇了他一眼。

    “像个小混子。”

    韩遇就笑,

    “要不瞧瞧你自己身上的一堆钉子?谁才像混子?嗯?”

    说着就要动手去摸他腰上的脐钉,“今天没戴链子吧……”

    江偃书一个翻身,躲开韩遇伸过来的手,反手把韩遇拉到椅子上用手压着。他脚顶着椅背,“别动手动脚的。”

    韩遇立马服软,又说了好些漂亮话江偃书才放开他。

    “我去后厨给你那点你最喜欢的玉米酒好不好?”

    江偃书把他扯开了,自己又坐进椅子里,懒懒散散的伸了个懒腰。

    “去吧。”

    那心安理得的自在样子跟吩咐仆人没什么两样。

    他啧了声,面上装作不满,“我是你的仆人吗?”

    江偃书知道他又装起来了,他躺着没动,只抬着眼睛,一双绿色的眼睛似笑非笑,“不行?”

    斜睨的一点眼神矜贵傲慢,好像韩遇是什么小玩意儿,惹他厌烦。

    韩遇一个机灵,瞬间浑身也通透了。

    “行行行,我是你江少爷的小男仆行了?”

    他单膝跪着给讨好似的给江偃书捏了捏匀称小腿,被江偃书不耐烦的踢了一下才慢慢走开了。

    ……

    等他端着一壶玉米酒和一点压肚子的蛋糕回来的时候,江偃书身边已经围了一大圈子人了。

    外围有人看见他了,立马往旁边躲,还扯了扯旁边人的手,那人原本被打搅了不耐烦的脸再看见来人的脸后立马变得恭顺,也跟着躲到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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