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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撺掇。可二哥何曾不知,慎儿这辈子受尽了冷眼和委屈,过去在宫中,说得上话的也不过你和……那些教坊司的奴婢们……总之,二哥,这一切都是慎儿的意思,是慎儿要去争,不关他人的事!”

    萧葵瞪大了眼睛,瞧着萧慎愠怒发红的脸庞,倏尔笑了:“慎儿,就是这种模样,这种脾性,你才像个少年人嘛。二哥喜欢,来,喝一杯!”

    他给萧慎斟了一杯,捧杯后一饮而尽。萧慎许久没有如此开怀了,索性一杯接一杯,醉倒之后,嘴里不停喊着什么不关林清的事,一切都是自己要开始的。说什么是林清撺掇他夺嫡,根本就是虚妄之言,他是皇帝的儿子,是他自己要争!

    萧葵则是醉醺醺地拍手,夸他有志气,有胆量,可是自己就不想当皇帝,因为皇帝最没意思,一辈子都困在皇宫里,当个潇洒王爷最自在!

    两人你一言,我一句,说到最后都不知彼此在讲些什么了。只是这些话,要不了多久就会被人听了去,传到他们的大哥太子耳里,叫他们的大哥登时就摔了酒杯,说这两人都反了天,居然想要联合起来推翻东宫!

    可是气归气,到底是他人府上私语,口舌之言无证据,只能自己气自己。思前想后,太子心中又不知生出多少计谋。可这些计谋翻来覆去一想,让他在漫漫长夜里也不禁唏嘘一二。

    他们可都是自己的亲弟弟啊。

    他想,自己少年时,心里是真的有过他们的。

    可是现在,他们心里还有自己这个哥哥吗?

    第35章 第三十四章 君子文人风骨,不乏剑气箫……

    翌日, 萧慎从宿醉中醒来,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岐王府,迷迷糊糊地移动视线, 发现身边坐着林清,再往前看,门口影影绰绰地现着一道身影, 他眯了眯眼睛,发现是隋瑛。

    “你昨日喝了太多。”林清叫金瓜端来一碗解酒汤,“今日怕是很难再读书了,可是叫你隋师白跑了一趟。”

    林清语气并无怪罪,却叫萧慎心中生出了愧疚与担忧。

    “抱歉, 两位老师。”

    站在门口的隋瑛却爽朗地笑道:“少年人喝点酒,实乃常事,见善莫不是太过严厉了些。”

    说罢,他就朝林清伸出手, 道:“今日就让殿下好生休息,你我二人还是先走罢。”

    “学生就不送了。”

    萧慎看到林清起身,朝隋瑛走去, 他浑身软得很,想留, 却没有力气也没有由去留,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二人消失在门口。金瓜还在他面前捧着醒酒汤,一边劝他喝着, 一边解释说, 昨夜萧慎喝得太醉,意识神志混乱,被林清知晓了, 亲自去忠王府接的他,把他送回岐王府后,自己就和衣睡在外厅的太师椅上。今日一早,隋瑛就来了。

    “等了您约莫一个多时辰。”金瓜说。

    “嗯……”

    萧慎心里生出许多复杂情感,喝了醒酒汤,在金瓜的搀扶下起了身。如今已经立夏,阳光盛烈,屋外边的地上落银一片,全乎看不见青砖的纹色来。萧慎披了件提花绢轻衫,便朝王府东边的落云苑走去。

    这落云苑,是他新挂上去的牌子,就是沅儿所在的那处荒僻院落。可如今,这院子已经焕然一新,因为他对沅儿的宠爱,这里早是应有尽有。

    走进院落,进入屋内,窗户前摇着几根翠绿竹子,而窗前,沅儿伏案,黑发挽起,配了萧慎送的黄玉流云冠,那瘦泠泠的脊背在朱红绸衣下若隐若现。萧慎看着这道瘦小身影,心想这沅儿不过十五六岁,加冠并不合规矩,可是因为自己,他才打扮成这副模样,全然是为了讨自己喜欢。

    沅儿此时专注得很,连萧慎来了身后都不知晓。

    “在做什么?”萧慎一问,沅儿吓了一跳,连忙藏起手中的书来。

    “在看书?”萧慎来了兴趣,“你还识字?”

    沅儿红了脸,支吾着说:“认,认得几个……”

    “怎么想着要读书了?”萧慎想,因为隋瑛自己近段日子读得都快头大了,这沅儿放着舒服日子不过,却看起书来。真是自讨苦吃。

    “我……我……”沅儿怯生生地抬头看了萧慎一眼,红着脸道:“殿下博古通今,什么都知道,沅儿却只认得几个字,沅儿……沅儿不配得殿下喜欢。”

    萧慎笑了,这一刻,也不知是出于真心还是出于别的,他竟握了沅儿的手,道:“我可不是因为你会不会读书写字而喜欢你,怕是你这几月在院子里待得久了,胡思乱想,今日我带你出去走走罢,逛一逛我的府邸。”

    “真的吗?”沅儿睁大了眼睛,既好奇,又害怕。他害怕见到别下人,害怕那些落在他身上的目光。

    “真的。”萧慎一手摘了沅儿头上的流云冠,就牵着他手,走出了落云苑。方一出院,沅儿便好似觉得周围气息都不同一般了。湿润、甜腻,微风扶疏,远处可见湖泊粼粼一片。

    被心爱之人牵着手,走在众人的目光里,沅儿只觉得这世间最大的幸福也莫过于此。

    两人走了不到半柱香时间,便见王府花园里有几名侍女借着风在放风筝。

    “快夏天了,她们还在放风筝哩。”沅儿像个孩子般笑着,眼里光芒闪烁。萧慎一见他那眉眼,心底便软得不行。

    “只要有风,什么时候都可以放风筝!不在乎是不是春天。”萧慎捏了捏沅儿的手,问:“你可是也想放风筝了?”

    “我?”沅儿垂头,懊丧道:“我已经很久不放风筝了,戏园子忙,偷玩就会挨打。”

    “如今没人敢打你了,我最喜欢放风筝,小时候在皇宫里,我放的风筝最远,最高!”萧慎踏上了草地,那几名侍女行礼后就将风筝递给了他,“过来,沅儿,我教你放风筝!”

    一片厚云应时地遮挡了刺眼阳光,空地上风势渐起,仿佛为了这风筝而来,萧慎扬起手中的燕儿风筝,逆风跑了几步,一手就松了线轴,随着风筝越来越高,线轴哗啦啦地转着,萧慎一手放线,一手捏着线不断抖动风筝,没过多久,这风筝就飘出了王府,飘进了云端!

    “来,沅儿,你拿着!”

    沅儿兴奋地跑过去,萧慎将他环抱在怀中,手把手教他让这风筝越飞越高。微风之下,两人黑发缠绕,好似注定纠缠的命运般无法分开。沅儿仰着头,阳光和风筝一起落尽他漆黑的眸中,这是希求不来的极乐,是纯粹的幸福。是以今后的漫长人生中,沅儿总会想起今日这风筝,很多时刻也许是假的,但这一次放风筝,却一定是真的。

    因为那人是从来都不放风筝的。

    不知不觉,日影西斜,晚上萧慎便在落云苑和沅儿用了晚膳,夜里就着灯,教他认了几个字,读了几篇文,沐浴后,沅儿自己穿上了那套朱红色的三品官服。虽不知晓为什么,但是他猜测,这是萧慎的某种癖好,只要萧慎喜欢,他什么都愿意。

    萧慎的确喜欢,握住他的双肩就吻了上来,吻得动容。掀开这官服下摆,漫漫长夜,都未曾让沅儿全乎脱下。

    ——

    自从隋瑛当了这个吏部尚书之后,府上就没有清净过。

    今日不是这人登门送礼,后日就是那人登门喊冤,大后日就是各方来人诉苦连连。除却后两者,这隋府大门还让他们进去一二,前者更是连门槛都跨不进,就被韩枫几扫把打发走了。

    “嘿嘿!”后院里韩枫遇了王朗,傻笑地掰着指头,“最高的是四品!我可是用扫帚赶过四品!”

    王朗撅嘴,不服气地道:“我还同王爷一起吃过茶哩!”

    “照你这么说,我跟着主子在太子府上,也算是吃茶啦?”韩枫骄傲地从厢房哩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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