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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文学www.303wx.com提供的《神级污染物只想摆烂》90-100(第14/17页)
天底下哪有此等歪理?
“是第一个啊。”陶珩顺着说法,他感觉那双手触及自己的后背,在蝴蝶骨的部位游走,像是在用双手描绘,记住陶珩的每个部分。
过近的距离让他感受那股幽暗的香味,正如顾文莳给人的观感,神秘又危险。
“那就好,亲爱的,你最好不要让我发现你在骗我。”半晌,顾文莳才埋在陶珩的锁骨处,轻轻说着。
但下嘴的力度和轻不相关,他重重咬下去,感受到血腥味才松口。
顾文莳恶狠狠说道:“亲爱的,你要记住,是我发现了你的秘密,是我掌握了秘密,是我拥有了你,而现在,是你要[吞噬]掉我,我们将会永远,永远,永远在一起,没有一个人的关系会比我们更加深刻。”
“你要记住,亲爱的,你必须记住,我希望你在夜里想起我,在自己弄时想起我,无时无刻都想要起我,你知道的,只是我,不是其他顾文莳。”
“我是特殊的,我是属于你的,你,也是属于我的,这是我用秘密换来的,属于我们的关系。”
共犯是最为坚固的关系,但一直被威胁只会让陶珩处于被动,永远不会献出真心。
顾文莳的确想要掌握陶珩,但获得身心才是重中之重。
他也是没有恋爱过的孩子,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对待恋爱,能做到的,只是笨拙地献出一切,乃至自己的生命。
即使整个流程下来,顾文莳的所有行为都和笨拙不沾边。
他是精明的,是会站在最后的狐狸。
无论是碍眼的张文轩,还是看似拥有共同秘密的陈术,或是其他小队队员,乃至那个内应。
他们的关系都不会超过自己与陶珩的限度。
顾文莳坚信。
被两个人夹在中间,陶珩动弹不得,他只能询问:“为什么?”
为什么。
[吞噬]掉,不是会死吗?
但顾文莳的回答同样简短:“因为,只是爱啊。”
“你爱我吗?”
“我当然爱,义无反顾的。”
陶珩陷入沉思,或许是怪物的身份,他从不相信爱情,暂且不提背叛和纠纷,就连那些痴心之人,大多都难逃偏执或是愚蠢的特点。
倒不是陶珩鄙夷,只是经过他的调查,越是精明的人,越是在意事业的人,越会与爱情远离。
正因如此,才会有恋爱脑一词。
这群人会把恋爱放在首位,超过大意,超过自身。
但陶珩深知,人类是利益为主的人,就连他自己,现在的行为也摆脱不了利益。
因为想要吃饭,所以他出手了,因为作者不更新,所有他出手了。
那顾文莳呢?
顾文莳的精明早已超越所有人,他打了一整局的算盘,只是为了让自己吞掉对方。
疯了吗?
陶珩想要知道答案,迫切地,他往前走了一步,像是在投怀送抱。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继续寻找这个答案。
但顾文莳故意不说,或是说,留下一个问题:“我用秘密换来了你的思考,这看起来不太亏,这样吧,你想要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做,什么是爱的话,那努力喜欢上我吧,努力感受我吧,今后,我将属于你的一部分,我会成为你的心脏,我会拥有你的每一次心跳。”
陶珩沉默片刻:“我的[吞噬]不是医院的污染物,无法让你成为我的器官。”
“我知道,但,还是那句话,等你喜欢上我,我会告诉你,这是什么意思。”
都说先爱上的人会卑微到谷底,但顾文莳却凭借自身能力,用秘密换来绝对稳固的地位。
为片段记忆大打出手的是顾文莳,如今,如此洒脱,原因奉献出大片记忆,只为在陶珩心里留下痕迹的,也是顾文莳。
这家伙可真是奇怪,陶珩心想。
两只顾文莳都向前倾靠,额头抵着陶珩,亲昵的模样让他们密不可分。
他催促着:“[吞噬]我吧。”
一切都将尘埃落定,如顾文莳所料,走向他所期盼的结局,但……
真是如此吗——
黑影窜动,陶珩如顾文莳所愿,打算把这烦人的狐狸吞掉,拿走这部分记忆,但在影子包裹的瞬间,他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
嘴角微微翘起,露出得意的神情,就像是做坏事的猫咪,站在高处,摆动着尾巴。
“那我也送你个秘密吧,你不知道的,和你相关,但只有我知道的秘密。”
顾文莳:?
作为世界第一,陶珩觉得,自己可能是存在top癌,也被称为第一的病。
永远压对方一头,游刃有余应该是属于陶珩的冠名词。
被欺负了这么久,就算是兔子也得咬人了。
陶珩轻笑着点点头,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任何问题。
在顾文莳被完全[吞噬]之际,只听陶珩缓缓说着,慢悠悠的,像是在故意拖延时间。
“你知道吗,把你变成这样的人是我,是我污染了你,唔,应该是叫第一次污染物大灾害吧,人类似乎是这么说的,我那个时候捡到了你哦,还是我把你养大的呢,本来打算把你养大,污染之后吃掉的,没想到发生了一点点意外,唉,现在还发生了这种事情。”
“而且,而且,我在十几年前,啊,我也不记得多久了,反正是很久很久之前,我就吃过你哦,你是我吃掉的第一个人类,也是第二个,原来你是[分裂]啊,怪不得那时候吞掉了,你还能活下来。”
在顾文莳错愕的眼神中,陶珩的心里也塞满不知名的情绪,比他吃污染物还要开心,兴奋。
难以用语言形容。
总之,尾巴都在肆意摆动。
终于压下对方,陶珩得意说道:“喜欢我这个秘密吗?”
“只可惜,你又要忘记了。”
第99章 详略不得当
胜券在握的男人难掩本性, 就算是心性足够缜密,行为上也有难以忽视的自傲。
陶珩常看的小说里,反派总是高高在上, 说些狂妄的话语, 随后便会打脸。
但顾文莳不会这样。
他的自傲是与生俱来的, 是在每一次呼吸之中的。
将真实想法隐藏, 每次以虚假的感情示人, 他的笑容是尖锐的利器, 他的语言是控制他人的丝线, 他的接近是一次次的不怀好意。
在被顾文莳节节逼进的日子里,陶珩不是没想过, 哪天能撕下伪装, 尽情欣赏顾文莳的失败,让这张脸上露出错愕的神情。
两个互相吸引的人, 他们的内核总会有些许相同。
陶珩也会毫不遮掩的, 告诉其他人自己就是大反派。
无法无天,是史上第一坏。
正因如此,当心中所想实现时,陶珩也没有任何迟疑,甚至连顾文莳最后的话语都没有听完, 急急忙忙吞掉对方。
或者说[吞噬]对方。
顾文莳的味道是甜腻的,不知为何, 像是陶珩喜欢食物的集合。
小蛋糕,蛋挞,嘶, 还有其他食物,各种揉在一起, 但却不会甜腻,更像是记忆的残留。
也只有吃人才能吃到如此无与伦比的美味,哦,或许是吃顾文莳才行。
陶珩还是不乐意吃人,他又不是食人族,怎么可能做如此不妥的事情。
整个过程不过几秒,陶珩想,对方在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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