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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霍令仪很快就写完了。

    特意在末尾点明,他胆敢孤身赴会,她再也不会考虑与他合作。

    尽管她不觉得自己的这番威胁真的能奏效,但态度总得摆出来。

    她把信纸上的墨吹干,折好塞进信封中。

    从温好的蜡斗中舀出一小勺,浅蘸在封口处,拿出铜做的雕花印章,盖戳上去。

    印章只是随意雕刻的花卉图案,并未留名。

    然后将信交给了喜鹊,让她跑一趟景王府。

    喜鹊来到景王府的时候已是日暮时分。

    喜鹊来过一次,但门外的侍卫轮换值守,恰好是不认识她的。

    喜鹊哪怕报了霍府的名号,侍卫也尽忠职守,并未放行。

    好在喜鹊从他们口中打听到景王外出未归,只好守在石狮子旁边等候。

    天色渐暗,府门外的檐下点起了灯笼。

    台阶两侧的石狮子没有灯笼的光映照,远远看去,压根看不到有个丫鬟蹲在那里。

    不多会,宽巷里传来整齐的马蹄声和舆毂碾过青石板的声音。

    喜鹊抬头,恰好看到身着锦衣华服的景王踩着轿凳走下来,撩袍拾级,仪态说不出的从容矜贵。

    喜鹊喜出望外,喊着景王的名字冲上前来。

    青山听见声响,暗夜中瞧见一个姑娘飞奔而来,以为又是哪个不长眼的,二话不说拔刀相向。

    喜鹊望着近在鼻尖的寒刃,只差一根发丝的距离,就要将她劈作两半,她顿时吓得两股战战,呆若木鸡。

    越少珩并未回头,正要跨过门槛,忽听闻一声微弱的呼喊:“景王殿下,我是霍小姐的丫鬟,是来送信的……”

    青山收刀回鞘,余光瞥见华服来到近前,他退居其后,默默观察形势。

    “你是霍令仪的婢女。”越少珩记忆力不差,只是看他愿不愿意记住无关紧要的人和事。

    喜鹊那日随霍令仪进王府,曾近距离接触过他。

    记得那时景王对自家小姐温和有礼,再加上今日小姐亲自给景王写信,她一时松懈,将景王当做一般的郎君。

    直到撞上刀口,她才猛然意识到,真正的景王,绝非那般轻易可接近。

    她颤颤巍巍掏出一张信封递给了景王:“景王殿下,这是我家小姐给您写的信。”

    信封上的字,他很眼熟,是霍令仪的。

    越少珩接过,捏了捏,薄薄的一张纸,看来没写几句话,他状若无心那般调侃:“你家小姐真沉得住气啊,今日才给我递信。”

    喜鹊咽了咽口水,不敢抬头看他,低垂着脑袋恭敬道:“奴婢不清楚,奴婢只是送信的,既然信送到了殿下手中,殿下如无差遣,奴婢该回去复命了。”

    越少珩将信件塞入怀中,吩咐道:“青山,夜里路黑,你送人回府。”

    “是。姑娘请吧,我送你回去。”

    “不……不劳侍卫大哥费心,奴婢自己回去就可以了。”喜鹊低着头溜出宽巷。

    青山持刀默默跟随,不远不近地隔着一段路,将人护送回府。

    第38章 巧遇“我家夫人脾气火爆”

    这厢越少珩回到书房落座,屋内灯火通明,亮如白昼。

    他不喜欢幽暗的地方,身居光明,才会感到安心。

    江野早在他回来前就把屋内各处灯台点亮。

    书桌后的屏风两侧放置了两个镂空浮雕升降灯台座屏,如金乌东升西落,随着主人心意随意调节高度。

    宽敞的桌台上放置了一盏青铜鱼尾托盏玛瑙灯,玛瑙如玉,光泽温润,透出来的光线温和,对眼睛好。

    越少珩取出芙蓉色独山玉雕笔筒中的象牙裁信刀,慢条斯理划开信封,取出薄薄的一张信纸。

    纸上有淡淡的桂花香,盖过了墨汁的气味。

    借着烛台的玛瑙灯的光线,一目十行就将信上内容阅览完毕。

    簪花小楷,以清丽柔美出名,是闺阁少女爱写的字体。

    字如其人,灵动柔婉。

    但秀丽有余,却没有铁画银钩的风骨,若被冯公瞧见她这手书法,戒尺都要打断。

    越少珩意义不明地浅笑了下。

    信上所言,服软了,但又没有彻底服。

    还胆敢威胁上他。

    与她过招,有趣在于她总有自己那套,明明都翻不出他的手掌心,还要费力扑腾。

    不过他就爱看她扑腾。

    他把信纸折好放回信封,随后取出一个金丝楠木匣子,将信封平整放入,再将匣子放到身后博古架的一个箱笼中锁好。

    随后唤来江

    野,询问那个早就被他抛诸脑后的孟玄朗。

    “那个孟玄朗,在刑部怎么样了?”

    江野回道:“回殿下的话,孟玄朗被调派到刑部司任法直一职,官职小,且事务繁冗,每日整理旧案卷宗都要忙不过来,他废寝忘食,都快住在刑部司里了。”

    越少珩对他在刑部过得如何并不感兴趣:“嗯,明日巳时传他过来。”

    “是。”

    *

    翌日一早,柳青骊如约而至。

    管家昨夜得了叮嘱,热情将她迎入府里,送上瓜果热茶,再唤人去通知自家小姐。

    柳青骊坐在厅中,安静等候。

    她昨夜一宿没睡好,还是头一回和同龄的姐妹出游,她徒然生出几分紧张。

    她和霍令仪相识不久,并不算十分了解她的性情,只知道她开朗自信,热情似火,似乎很好亲近。

    可人并不只有一面。

    她从十几岁起就被迫周旋于各色男人之间,替父亲吸引和拉拢人才为他所用。

    有些谦谦君子自负狂妄,恃才傲物,尤其爱重面子,只要将其捧高,顺他心意,就可轻易驯服。

    亦可让他们驯服一个“更傲”的人,从而产生成就感。

    所谓驯服,也是被驯服。

    女子与男子也是一样,只是攀比的东西,从才华转移到了容貌上。

    她们在宴会中精心打扮,争奇斗艳,为的就是比另一个人更美。

    柳青骊清楚知道自己长得美,于是主动做了退让。

    今日装扮得素净,身上穿着浅蓝琵琶袖交领袄裙,鬓发间用几支银色的珠钗点缀,绒花也选的淡紫色,脸上只施了薄薄的水粉。

    因未抹胭脂,气色平淡,整个人透着一种不争不抢的气质。

    只要她不比霍令仪美,不抢夺她的光环,她心里一定高兴。

    霍令仪姗姗来迟,她今日穿了一身胭脂色齐胸襦裙,戴着海棠花头面,妆容明丽,整个人容光焕发,如烟霞般灿亮娇美。

    与之相对的柳青骊,则逊色太多。

    霍令仪看着柳青骊这样素净的装扮直摇头:“青骊你与我说实话,是不是不愿意与我同行?”

    她与尚未出阁的盛娴同游时,姐妹两人都爱打扮得漂亮,生怕给对方丢脸。

    柳青骊脸上的慌乱一闪而过,她下意识摇头,否认道:“当然不是,你怎么会这样想?”

    霍令仪十分幽怨地看她:“那你为何今日这幅打扮?”

    柳青骊有些不知所措:“不好看吗?”

    “当然了,你今日的美貌只有平时的十分之一,不行不行,这怎么见人,快随我来。”

    霍令仪不由分说将人带到自己屋中,让她坐在梳妆台前,随后把自己的胭脂水粉,珠宝头面全都拿了出来。

    柳青骊诧异地看着镜子里给自己改头换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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