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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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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吗。

    唉,感情这种东西,真是没法讲。

    最后收拾完了,慕晚也就带了一个行李箱。

    秦景曜的司机把行李装上车,先让慕小姐上楼,而他自己则用电梯把行李给运了上去。

    “我的室友们要我带话,说谢谢你的礼物。”

    慕晚把行李箱摊开放在地上,她把电脑和平板拿出来,里面还有自己今晚要写的作业。

    秦景曜不关心别人的反应,“你呢,你想要什么礼物?”

    “最好的礼物,当然是一别两宽。你不愿意给,我说了也没有用。”慕晚往外拿东西,她盘腿坐在地毯上,“问这种问题,还不如问今天晚上吃什么。”

    秦景曜微抿了下唇,挖苦道:“关于今晚吃什么的问题,慕晚,你没发现是李明朗喜欢问吗?”

    他们是相爱过的情侣,一言一行都刻入了对方的血液里。

    “硬骨头打断了熬汤,今天的晚饭就吃这个。”

    “不行,依我看要加半瓶陈年老醋。”

    慕晚仿佛是在胡言乱语一样,明刀暗枪,两人分明是在对峙。

    秦景曜戏谑地调侃,“酸掉牙了。”

    “我还没说你要吃人呢。”慕晚暗暗地回怼,收拾东西的时候的把首饰盒带了过来,她拉开抽屉,里面却是一叠厚厚的信封。

    完蛋,这是李明朗送她的情书,被慕晚不小心带到了秦景曜的房子里。

    除了那只银戒,这是前男友留给慕晚唯一的纪念了。

    不能让秦景曜看见,不然他非要拿打火机烧了不可。

    慕晚动作缓慢地拉上首饰盒的抽屉,到底是李明朗一笔一画写出的信,她想好好留着,以后没机会还就算了,放在这里也挺好。

    秦景曜弯下腰,他的手摁住慕晚的手腕,“你在挡什么东西?”

    “耳坠。”慕晚在丝绒盒子里拿出了一对耳坠,试图粉饰太平。

    圆圆的珍珠耳坠,垂着金色的流苏,戴上去一定很漂亮。

    “你中间又停顿了,慕晚。”秦景曜没被一对耳坠所迷惑,他猛地拉开最底层的抽屉,里面赫然放着一叠整齐的信件。

    信件被按照时间顺序保存,中间捆着棕色的亚麻绳。

    慕晚告诉自己要镇定,可秦景曜光是翻看了一遍还不行,他还要上手直接把绳子解开。

    到了这一步,慕晚自知是在掩耳盗铃,她不可以再装作熟视无睹的样子了。

    “这是我的隐私,秦景曜,你不能看。”

    秦景曜问:“谁给你写的信?”

    “别人。”慕晚理直气壮,“总不可能是我自己写的。”

    信封上光秃秃的,并无任何信息,不能说名字的别人,秦景曜只能想到一个人。

    情急之下,慕晚说:“是我同学给我的信。”

    “李明朗也是你同学。”秦景曜取出其中一封,封口的火漆印章依旧黏在牛皮纸上,可见信的重要程度以及收信人的细心。

    “慕晚,别跟我打信息差。”

    弄虚作假,慕晚在秦景曜面前还不够格。

    老式的红线信纸,用黑色签字笔写下的一封情书。时间长了,信纸的边缘泛黄。

    第一封是告白,写了慕晚和李明朗的初见,在一个下雪天,李明朗在操场上遇见了哭泣的慕晚。

    从此,他一见钟情,即使慕晚当时哭得眼睛通红,李明朗也毫不犹豫地决定要追她。

    秦景曜似乎看得入迷,他一个字一个字地读完,视线从开头,定格到了末尾。

    “我亲爱的晚晚,”秦景曜就这么念了出来,如同李明朗称呼慕晚,他把信折了进去,静静地看着坐在地毯上的女孩,“为了什么,要跑到操场上哭。”

    这个问题李明朗没问过慕晚,因为他觉得询问一个刚认识女孩的私事,是冒犯的行为。

    相反,慕晚未感到恼火,秦景曜的这个态度,已经比她预想中的要温和太多。

    “上大学之前我没住过校,因为不喜欢住宿,还因为班级里的一些纠纷。”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在某一天堆积在一起,就像是快被压死的骆驼,它的背上多了出一根稻草,就撑不住跪在了地上。

    那年的冬天特别冷,班级群里有人匿名指出名额的评定不公开不透明,火烧到了慕晚身上。

    群里匿名的同学被带了节奏,群起而攻之后,辅导员想要息事宁人,最终的结局当然是不了了之。

    慕晚思念自己的父母,可她的家在千山万水之外。

    “都是过去的事了,我也不知道怎么就哭了,莫名其妙的。”而且那天,还叫李明朗给看见了,慕晚接过了他递来的纸巾,从此就发生了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居然到了这样令人为难的境地。

    再年轻个几岁,或许在学校里遇见慕晚的就不会是李明朗了。

    秦景曜的大学也是在京大读的,“其实我也是你的同学,不过大几届而已。”

    匆匆几年的岁月,就让他来迟了一步。

    做事情讲先来后到,秦景曜却只知道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能笑到最后的才是赢家。

    “为什么还留着?”

    问到了关键,慕晚实话实说,“我忘了。”

    要不是今天把盒子拿出来,她真的都不记得最底层还塞了几封李明朗写给自己的情书。

    秦景曜的眸色深沉,“你现在喜欢他吗?”

    慕晚即刻表了忠心,“不喜欢。”

    她期待着秦景曜能把东西还给自己,还回来就行。

    年纪小的孩子喜欢点火,点燃一个东西超出了能力所控制的范围,火苗是他们创造的奇迹,而他们也成为了拥有超出个人力量的普罗米修斯。

    摧毁是人最恶劣的天性,焚烧则是一场人为制造的壮举。

    “不喜欢了,我们就把他忘掉。”秦景曜掏出衣袋里的打火机,银色金属结构细巧,是件精雕细刻的艺术品。

    慕晚遗漏了一件事,李明朗给自己的每一封信,她都没有回过,毕竟那时候他们没有在一起。

    后来喜欢上李明朗,慕晚写过一封回信,那封回信没有被送出去。

    信件经过秦景曜的手,他现在还只读了一封信,如果一直读下去迟早会发现自己那封回信。

    慕晚沉默了,她竟然没有从秦景曜手里把信给夺回来。

    东西肯定不能再留着了,秦景曜的手跳到了最后一封信,他依次点过去,唯独这封信用了不一样的纸。

    慕晚的眼皮一跳,对方已经把那封回信单独地挑了出来。

    秦景曜漫不经心的笑意凝固在嘴角,两指夹出信纸,是书写得秀气的女孩子的笔迹。

    第 27 章 别骗我

    明朗, 我也喜欢你。

    所以,我答应和你在一起了。

    慕晚的书面语言正式严肃,信纸最底下题了两个词, 风雨同舟, 携手共进。

    秦景曜读完,笑容晦涩不明,“不是说风雨同舟吗, 怎么就和人分手了呢?”

    手里那张单薄的信纸,像是锋利的刀片,切出了露水般饱满的血珠。

    为什么和李明朗分手, 秦景曜应该问的是他自己。

    慕晚没拿回那封回信,她也没说要秦景曜还回来,他是不会听的, 多说无益。

    信纸正中央有一条折痕, 精确地对折, 窗口的风吹过来, 纸片有瞬间的纷扬, 仿佛将要追随着自由而游走。

    信纸被秦景曜的拇指夹住,棱角分明,毫发无损地回到了牛皮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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