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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吃痛,凄厉的惨叫惊飞了周遭的雀鸟,它拼命挣扎,只想着把狼末甩掉,却不料又是一只北极狼猛然扑出,断绝了它的生路。

    在狼末和狼越的配合之下,野猪根本毫无反抗之力。

    即便它的体型庞大,狼末和狼越和它比起来都稍显逊色,可它的战斗力却远远不如两头北极狼。

    最终,它只能在无尽的挣扎和痛苦中嘶吼着死去。

    汪白叼着小狐狸,激动地奔向了狼末:“棒棒!”

    太好了,他还担心狼末不适应大兴安岭的生活呢,看吧,这不是适应得很好?

    这头野猪的皮毛呈棕色花纹状,应该就是普通的野猪,而非人工养殖的安岭雪猪。

    所谓的安岭雪猪,就是以东北**为母本,进行改良后的优质品种。

    这种猪由大兴安岭当地农户养殖,采取野外放养的方式,据说猪肉品质上乘,是猪肉中的佼佼者,更是各类品种猪的内卷之王。

    可惜了,安岭雪猪全身纯黑,毛发油光水滑。

    而这头野猪身上带有棕色花纹,皮毛粗糙,一看就不是有人养的。

    思忖间,狼末已经将野猪开膛破肚,将他认为最好吃的腹部肉撕扯下来喂给汪白。

    讲道理,虽然人们总说公猪肉骚味大,但他是半点没有吃出来。

    或许是因为狗狗的味觉没有那么敏感,又或者是因为这现杀现宰的野猪足够新鲜,他能尝到的只有满满的肥嫩和鲜香。

    野猪肉是真的肥,尤其是腹部,那是野猪脂肪堆积的地方,白花花的脂肪吃起来满嘴是油,虽然口感爽滑味道也很不错,但汪白吃两口就腻了。

    剩下的腹部肉留给了狼末和小狐狸,汪白将目光转向了野猪的前腿。

    吃猪还是得吃前腿的肉,那是一头猪的精华所在,猪前腿肉筋膜较多,肥肉却少,是烹饪五花肉的最佳材料。

    肥中带瘦的猪肉吃起来口感细嫩,肥而不腻,绝了绝了!

    比起挑肥拣瘦的汪白,狼末和狼越,甚至小狐狸,压根就是有啥吃啥。

    不论是肥肉还是瘦肉,他们都吃得很开心,可以说是相当好养活了。

    动物们饱餐一顿,狼末照例为汪白清理毛发,汪白也为狼末舔舐被鲜血沾染的皮毛。

    顺便趁这个机会,汪白将刚刚那个坡顶很适合做栖息地的建议用画画的方式转达给了狼末。

    他现在掌握的词汇不多,只能这么连说带比划的。

    也幸亏狼末聪明,竟真的理解了汪白的意思。

    狼末催促狼越:“先别休息,把野猪的骨头清理掉,减轻重量,我们再把它抬回栖息地。”

    狼越学着狼末的叫声:“野猪?”

    狼末:“小狗说它就叫这个。”

    狼越念叨了两遍,舔了舔嘴角的鲜血,野猪还挺好吃的,不比极地的北极兔差。

    “还有,栖息地是怎么回事?”他又问。

    狼末刚吃饱,加上确实需要狼越来做苦力,难得耐心地解释道:“小狗说刚刚我们经过的山坡,很适合作为我们的栖息地。”

    狼越点点头,忽然眉头一皱:“我发现你现在开口说话,总是加上‘小狗说’。狼末,到底你是狼王还是他是狼王啊?”

    狼末懒得理会狼越这带有讽刺的话语。

    在他心里,小狗虽不是狼王,却比任何一只狼王都要厉害。

    他敢于和其他狼群的狼王搏斗厮杀,唯独面对小狗时,他生不出哪怕一丝的战斗欲望,只想将小狗压在身下,肆意爱。抚。

    拆掉骨架后的野猪减重不少,狼末和狼越一起将它带回了栖息地。

    汪白特意将栖息地选在远离黑嘴松鸡的位置,只是山坡就这么大,再怎么远离也离不了多远。

    他一直以为狼群的入住会让这只黑嘴松鸡带着孩子们搬家,结果它们竟然接受了狼群的入住,该吃吃该喝喝,完全把他们当成空气。

    汪白心想,黑嘴松鸡濒危的原因他恐怕找到了,就这心大的,难怪种群数量下滑得厉害。

    填饱了肚子以后,汪白忍不住想去观察黑嘴松鸡。

    他让狼末和狼越好好休息,自己偷偷潜伏在大树后面,偷看正在进食的黑嘴松鸡。

    黑嘴松鸡的食物相对易得,主要是植物的嫩枝嫩芽、果实还有种子。

    这些东西在森林里遍地都是,以至于黑嘴松鸡不需要飞上树就可以吃到食物,导致它们的飞行能力日益退化。

    是的,黑嘴松鸡是少数能飞翔的鸡,它们的羽毛主体呈暗色,覆有众多白斑,最显眼的就是它们头顶上的鸡冠,看上去就像梳了个中分的红色发型一样,搞笑中带有一丝疾世愤俗。

    它们的求偶现场也堪称名场面,雄性黑嘴松鸡一旦发现了目标,立刻就会来到雌性面前大秀舞技,这时候万一又有一只雄性黑嘴松鸡看上了同一只雌性,它才不管有没有鸡在求偶,硬是要插入一脚。

    在大兴安岭的春夏两季,常常能看到两只甚至两只以上的雄性黑嘴松鸡现场斗舞。

    可惜汪白来得不巧,没能亲眼目睹这“不要再打了”的名场面。

    这时,又有一只黑嘴松鸡跑了过来,跑动的姿势略显滑稽,那一身厚重的羽毛像是蓬松的长龉夕裙,随着它的跑动前后摇摆。

    这一对黑嘴松鸡在碰面之后,不约而同地飞上了枝头。

    汪白以为它们发现了狼群,有可能针对狼群采取什么行动。

    但事实证明他多虑了,黑嘴松鸡只是飞上枝头观望了一番,顺便吃了点树枝上的食物,就滑翔而下,回到了自己的巢中。

    汪白听到了巢穴里有许多雏鸟在巢穴里嘎嘎呱呱地呼唤亲鸟,嘴角不由得勾起一抹浅笑。

    他喜欢这生机勃勃的声音,象征着生命和美好。

    不知道什么时候,狼末悄然来到了他的身边,眼中带着一丝询问。

    汪白笑着蹭了蹭狼哥的脸颊,他只是来偷窥一下黑嘴松鸡夫妇的日常,现在它们回窝了,他也该回去了。

    以后有机会再来串门。

    野猪够他们吃上一两天的,不过狼末和狼越似乎还带有在极地时养成的囤积食物的习惯。

    这是的确是好习惯,但极地之所以能够长时间储存食物,是因为那里的环境寒冷,积雪中的微生物也少,食物变质得慢。

    在枝繁叶茂的大兴安岭,无数的生物生存与此,自然也包括微生物们。

    加上这里的气候还不到零下,食物保鲜的能力远不如极地,肉放在这里过不了几天就臭了,还有可能引来野兽,很不划算。

    汪白犹豫许久,没有将这一系列后果告诉狼末,他觉得能够认识到错误并改正,也是适应环境不可或缺的一环。

    他和狼末一起,将早上和中午吃剩下的野猪肉埋入了地底下。

    可怜的野猪肉,他会找机会把它翻出来,只要让狼末认识到储存肉类的方式在大兴安岭行不通就好了,完全不必等到肉完全坏了再说。

    浪费可耻不是?

    吃过午饭,狼末和狼越决定再出门狩猎。

    他们打算让小狐狸自己呆在栖息地,北极狐已经四五个月大了,尽管没有亲狐教养,在汪白的悉心教导下,它也拥有了足够的生存能力。

    狼末觉得,完全没有必要将她带在身边,那会分散掉小狗的注意力。

    汪白以为狼末认为小北极狐到了该自立的年纪。

    他看了一眼小北极狐,这种动物的体型就这么大,不像他和狼哥那样可以长到百斤。

    所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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