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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你就这些想说的?”

    “第四。”于朝宇说。

    周霄立刻要张嘴。

    于朝宇食指摁在他的嘴上,露出一个无奈的笑:“你在睡我的时候能不能多说两句话?你还真是埋头苦干的类型啊。”

    那感觉,别提多怪异了,几乎大半个晚上,房间里都只有他一个人发出的声音,这家伙好像天生就特别能忍,连在这方面都是个忍者,不是拖延时间就是不吭声,最多的是只叫他的名字,偶尔才会蹦出个一两句,不是在刚发力的时候就是事后关怀,中间就跟被人按了静音键似的,所有压抑着的情绪都只用腰跨的摆动来释放,话越少,力气越狠,他真的怕了。

    周霄想了想,这些都是小事,甚至他自己都不知道原来自己在做这事的时候不太爱说话。

    “好吧,我尽量找点话聊。”

    于朝宇又说:“最好也别连名带姓地叫我。”

    周霄纳闷:“为什么?”

    “为什么?我三个字的名字,你成天连名带姓地叫,礼貌吗?点我名呢?你就不能给我换个称呼?想个爱称也行啊?我都叫你宝贝儿亲爱的老公了。”

    “不。”别的都好说,这点周霄绝对不同意,斩钉截铁的地说。

    他人转过来,跟于朝宇面对面对视,眼神认真:“你在床上肯定什么爱称都跟别人叫遍了,杀了我也不跟别人一样称呼你。你敢说你对我的称呼从来没对别人用过吗?”

    一下子给于朝宇从道德制高点又掀翻了,撅得他一愣。

    “那些过去式我已经无计可施了,你喜欢叫,我只能接受,但比起那些,我还是喜欢你叫我的名字,因为只有这两个字是只属于我的,让我知道跟你在一起的人是我,所以我也这么叫你,我从一开始认识你就只叫你的名字,不管是我上学还是实习,还是工作,任何时候我都只喊你的名字,因为我知道,在工作上,别人会称呼你‘于总’‘老板’,生活上是‘朝宇’‘小宇’,要么就是‘哥’,你的情人前男友嘴里更是只有昵称,什么‘阿宇’,我听了就想吐。但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会这样连名带姓地叫你,只有我敢这么叫你,这三个字就是只属于我一个人的,我永远只会用这三个字叫你。”

    于朝宇真的给他一本正经地说愣了,并且认真地回想了很久,才发现……这么多年来,除了这个人,确实没有人会枉顾基本的社交礼仪直呼自己的大名。

    脑海里远远近近飘过的所有‘于朝宇’三个字,都是出自周霄之口,生气的,快乐的,渴望的,伤心的,兴奋的,甚至歇斯底里的……各种画面里都只有周霄一个人的影子……

    而那些声音,全都无比坚定。

    难怪于朝宇总是觉得,周霄对自己的注视比其他所有人的都有更强烈的存在感。

    他好像在用力地、反复地确认,自己就是于朝宇,他正在看着的人就是自己。

    他要通过这种方式确认他们的平等,通过这样的称呼摒弃所有横亘在他们之间的曲折,把两个人拉扯到一条直线的两端,然后他只要义无反顾地向前走,就够了。

    这么多年,确实只有在周霄面前,他才毫无掩饰真真正正地做了自己,什么都没顾虑,完全的情绪释放,展示了自己所有恶劣的样子……

    有了这个认知之后,再听周霄在耳边轻声呼唤自己的名字,他尾椎骨跟过了电似的,浑身都微微颤了一下。

    他看着压在自己上方的男人,那幽暗而专注的眸子,简直要看进他的心里,让他意识到,自己在这个人的眼里,从来就是一个抛弃了所有社会身份和地位,最为普通的人……不论是他们两看生厌还是纠缠不清甚至是两情相悦的时候,他看见的都是这样纯粹的自己,所以他从来不需要任何称呼上的包装。

    “操……”

    于朝宇忽然眼眶泛湿。

    他以为只是稍微有点感动的,结果眼泪就那么顺畅地从眼角滚下来了。

    因为他忽然想到这家伙的毒鸡汤——

    ‘也许很多人都喜欢你,但是没有人想成为你吧。’

    是,没人想成为他,但最终还是有一个人彻底看透了他,明白了他,已经够了。

    良人如此,夫复何求。

    周霄抱着他,耐心地吻掉了他眼角的泪,顺着他防线崩塌的裂痕,就那么进来了。

    于朝宇从来没这么陶醉过,头一次在床上让周霄做了主导,思绪也晃晃悠悠的,只感觉今晚周霄也实在成熟温柔得不像话,他人都要被融化了……

    攻心真特么有效啊。

    他愣是一晚上一下都没挣扎,没反抗,没还嘴,他自己都觉得自己乖得不像话了,什么约法三章彻底忘到脑后,只会予取予求。

    整个卧室里,只有他们的名字在回荡,于朝宇的意识就漂浮在这些声音萦绕的大海上。

    好。

    你这个混小子。

    你天生来就是克我的。

    这个晚上过去,于朝宇再也没在做.爱这件事上提出过什么异议了,因为只有做这个的时候,他能听见周霄不停地用痴迷、执着、丧失理智、恨不得死在自己怀里的声音呼唤他的名字……

    那小子的声音有这么好听吗?

    也不至于吧。

    于朝宇坐在落地窗外面抽烟,百思不得其解,但是就是变得特别甘愿了。

    难道自己是自恋到了极点?

    不。

    他仰头思考,觉得,自己这样要强的人,终究还是想要有松懈的时候,但是长久以来在他的认知里,松懈就会有破绽,这让他充满了不安。

    何源不在国内生活,也有自己完整的家庭,他不忍心,也不愿意时常去打扰,所以这么多年来,他几乎是孤身一人……

    不论身边是不是有伴,是不是有小傅,在他最根本的认知里,他还是孤身一人。

    因为那些都不是真正能走进他心里的人,也不是能明白他的人。很早之前,他还时常劝小傅离开自己去找别的工作,因为他心里清楚小傅只是给他打工的,哪怕这个员工跟其他的都不一样,不是为了工资,是因为崇拜自己才来的,他也不认为这人会给自己打一辈子工。

    迟早要走的,不如早点走。

    他的行事作风大抵是这样。

    所以他时刻都让自己的心布满武装,让所有人都停留在他设定的安全距离之外。

    直到周霄又没礼貌又蛮横地闯了进来。

    回想他们相遇时的样子,那家伙简直是在入室抢劫。

    于朝宇忍不住笑了起来,刚想再抽一口,手里的烟就被人抽走了。

    他抬头一看,哟嗬,大管家来了。

    “不许抽了,你跟我说过你没有烟瘾的。”周霄在他旁边坐下。

    “是没有,想事儿的时候才抽。”于朝宇说。

    “那也不许抽了,有什么想不明白的跟我说。”

    真霸道。

    无所谓,不抽就不抽,他的确没有烟瘾,只是坐在这里的时候也养成了一种习惯,觉得抽一根更应景。

    “这石头怎么这么脏?全是烟头的痕迹,你还用脚踩。”

    于朝宇低头一看,立刻反驳:“这是老子春心萌动的纪念。”

    周霄完全听不懂。

    于是于朝宇又一伸手,抱住了他的胳膊,准备开始演讲他的长篇大论。

    周霄微微皱眉:“……”

    “你看这石头,到底眼不眼熟?”

    “……不就是那块我用来砸窗户的石头嘛。”

    “是的。”于朝宇非常郑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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