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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不光回得勤,还总抽空写一堆他们看不懂文章、编一本什么书,为着殿试的事儿三番五次去寻官家。上回福来跟着伺候他,在福宁殿外等候时,还听见官家啃着鸭子愤怒地骂他:“你这都什么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也值得你特意来寻我?拿去拿去,下回你找梁大珰要就是了。”

    骂完,官家又忽然“啧”了一声,醒过神来,若有所思地看着林大人:“明止,你不对劲啊。”

    确实不对劲。

    而且,前些日子晚膳里有道苦瓜酿肉,林大人竟然还对那道菜笑了!福来实在不明白,这苦瓜有什么可笑的?

    种种蛛丝马迹,福来越想越觉得其中必有猫腻。

    不过么,林大人这岁数,说一门亲也正常,他都算耽搁了的。也就先帝朝还不风靡榜下捉婿,否则照他这样的风姿,早被人抢得五马分尸……呃不对,五马分尸不能这么用……福来用没两滴墨水的脑子努力地想着其他的词儿,想不出来,反正是抢破头的意思!

    林闻安已踏出宫门,晚风初凉。

    他走过御街,穿过喧闹的夜市,步履匆匆往国子监夹巷走去。当他走到巷子口,遥遥望见巷子深尽头那豆昏黄灯火时,步履不觉缓了下来。

    腔子里淤积的血气与旧事也寸寸消融。

    他一步步靠近那点光,愈近,他身上的陈旧、伤疤、血痕好像也被那灯火涤荡、抹平、愈合。等他站到姚家的院门前,也站到了灯火笼罩之处,便看到了发现他回来,突然将脑袋嗖得缩回窗台下假装没看见他的如意。

    他便抑制不住地想笑。

    林闻安自小就比旁人更聪慧敏锐,记性也一向优于常人。他自然也曾像个旁观者,一步步看着自己是如何对如意心动、靠近的,他没有挣扎,反而像算火器喷发的火焰射角一般,试图冷静去解剖自己的心。

    但他失败了。

    林闻安做什么事情都习惯有条不紊、按部就班地进行着。这世上在他眼里并没什么难事,大部分事情对他而言,根本不需要动脑筋就能做好。唯独一对上如意便会乱套,他的身体不听使唤,总会比他的理智更迅速地做出一些被他划分在冲动、感情用事之中的反应。

    就好比宫门前那晚。

    林闻安在回去的车上便明白了。

    感情之事,用算学算不明白,圣人言讲不清,更无法用理智去衡量。

    喜欢便是喜欢了。

    身体比他的心更坦诚直白。就像他此时此刻,他站在夜色里,她在灯火中,不过隔着一扇窗,他一切冷风寒意都从身上消退融化,而他的心却如被拨乱的琴弦,需用尽全力克制,才能保有藏锋于鞘的冷静自持,不被随意牵动心神。

    他知道自己比她年长,也知道她一直都被先生保护得很好,她小他七岁。他十七岁进士登科时,她都还是一个懵懵懂懂玩布孩儿的小姑娘,林闻安也能察觉到如意对他的濡慕与悸动,但那是爱吗?其实是或不是都无妨,他不能引导她,不应蒙蔽她,更不能拿这份心意缚住她。

    因为,他已走过了风雨、淌过了激流,故而能明白自己,那如意呢?她或许还不大懂。这天地如此辽阔,她大可以去相识更多的人、去历经万物万事,再去思量何为情,何为慕。

    基于此,林闻安之前没有表露过一丝一毫,哪怕内心已沸反盈天、毫无章法,但在那场大雨之中,他仍只是压抑着说了一句,若她情愿,他往后不愿再当那个二叔。

    发乎情,止于礼。这是他该有的分寸,也是必要的界限与忍耐。

    她若想推开他,或是仍要他做二叔,都是她的自由。往后的日子里,他或许可以不动声色、步步为营,但他也应当始终将利刃的锋芒调转过来,由如意来抉择要如何对待他、裁决他。

    此刻,他隔着窗看她,见她埋着头手忙脚乱,也不知在摸些什么,却并不言语,只静静望着。最后,看得她像是躲无可躲避无可避,没办法了,才赌气一般,气鼓鼓地瞪着眼睛,一咬牙抬起了脸。

    可目光撞上他后,她又像个被戳破的水囊,瞬间泄了气。

    林闻安目光微微偏移,轻易便发现她的耳廓已泛红,那抹红随着她有些不习惯、艰涩结巴地开口,还渐渐蔓延到了脸颊上。

    “林……林闻安。”

    她侧过脸,睫羽低垂,盯着他投在窗上的半片影子。

    “你…你吃了么……”

    林闻安略怔,摇头。

    “那…那你进来,我今儿做了葱油手撕鸡,给你留了些。”别提看人了,姚如意话都还没说完,便同手同脚地落荒而逃了。

    他眼底漾开笑意。

    “好。”

    *

    后来,又倏忽过了一个来月。

    林司曹家给小闺女大办了满月宴,这算巷子里一件大事。除此之外,还有一件更紧要的大事:再过两日便是春闱了。姚如意正忙着收拾找周榉木以及其他供货商行定制的各类“应考神器”。

    把一筐筐新货移开时,她突然瞥见柜台和货架的夹角处好像不小心掉了一张纸,拣出来一看,原来是很久之前,林闻安曾替她看店时记下的脍饭单子,他似乎看店看得无聊,角落里,还随手画了只苦瓜。

    她目光突然顿了顿,慢慢从连日来飘忽的感觉中觉察出了些意味。

    好似便是从那碗手撕鸡开始,她与林闻安之间,便渐渐不同了。

    并不仅仅是称呼的变化。

    第55章 杏花春 某些人跟我爹似的,颠颠儿地买……

    时近三月,春风虽还料峭,汴梁街巷却已能见着不少挑担叫卖杏花的童子了。昨儿姚如意还见九畹阿姊鬓边簪了一朵,听闻是俞叔下值后与同僚去沈记吃酒吃鱼,吃得浑身酒气、身歪脚斜地回来,被俞婶子毫不客气,一记窝心脚踹出屋子。

    这一脚给他疼得酒都醒了,忙出去揪住个卖花童子,满脸赔笑着,捧了几篮子鲜嫩的杏花回来,好叫自己能不睡大街。

    俞婶子还分了姚如意半篮子,不仅教她做杏花粥,还道今儿午晌之后,趁着春日和煦,要在巷中支起胡床,邀她与几个婶娘嫂子们一块儿“敷面养颜”。

    余下的再摊在竹匾里晒作花干,各家分些泡茶。

    唐宋时人极爱杏花,自打前唐起,新科进士便都在杏园举行探花宴,故杏花又被称为“及第花”,寄寓仕途通达。又因“杏”与“幸”谐音,杏花也常被赋予福泽美意。

    最紧要的是,杏花养颜之风在此时备受推崇,不论达官贵胄还是市井小民皆喜爱以杏花、桃花浸泡后敷面,姚如意铺子里有个“杨太真红玉膏”,便是以杏花珍珠粉调制的,传言祛斑有奇效。

    姚如意蹲在铺子里盯着那张画了苦瓜的脍饭单子发呆时,便有杏花瓣被风卷着扑到了她脚边。

    她将花拾起,又紧了紧身上的藕荷色夹袄,竟发现墙根砖缝处竟然还生了一点青绿的苔痕和刚冒尖的野草。果然春气一动,万物生发。连她心里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心思也是如此,已顶破了她的心腔似的,悄悄抽了一丛绿芽出来。

    自打改了称呼后,她与林闻安之间便变了。

    但若要细想究竟是何处不同,姚如意又觉着似乎无迹可寻。

    好像……更多的是她,是她先变了。

    改了称呼之后,很多事再没了“二叔”这个幌子能解释与遮掩,她得直面自己的内心,但偏偏她又理不出头绪,不知该进一步还是退一步,也不知这样好不好,之后又该如何是好。

    外婆啊外婆,你教了我啷个多,咋个就没教我咋个跟男人耍朋友嘛?

    姚如意心烦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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