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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站起来,却发现双腿发软,很快又重新跪坐了回去。

    她用一只手抚着胸口,感受着急促的呼吸,居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

    仿佛从刚刚的扼住谢煜脖颈的行为中获得了莫名的体验。

    酥麻感从手部蔓延到全身,带来更多、更深重的渴意。

    她用左手压着自己的胸膛,似乎仅仅是自己与自己的接触,就能够带来一些安慰,但这种安慰却仿佛饮鸩止渴。

    她的视线落在了谢煜位于被褥外的手臂上,落在了那只曾经紧紧与她相握,曾经与她血液交融的,修长、指节分明的手上。

    她用右手轻轻将那只手拿起,轻轻压在自己的左手上,陌生的温度压在她的手上,又透过她的手,传递到她的胸口、她的乳、她的全身。

    她闭上眼睛,虔诚地低下头,像是在细细感受,又像是色欲的罪人。

    月光落在她的发上,像是夜空的审判。

    她不知道为何如此,她不知道自己为何如此。

    她应该只是恨。

    许久之前恨这个人将自己的命运推入下落至深渊的轨道。

    恨这个人居然没有那么可恨,在某种程度上甚至算个好人。

    恨她前世居然死得那么早,如果她真的活下来了,命运是否会有所不同。

    现在应该也只是恨,恨她为什么要救我,恨她为什么在此时如此鲜活日后却枯萎了。

    即使是今夜,也本应只有愤怒,愤怒于手中之物的失控。

    愤怒到想要伤害。

    但那种愤怒转化为了另外一种鲜明的欲望。

    她克制着,没有更多动作,就只是这样的隔着自己的手掌,隔着乡村的细布衣料贴着。

    即使如此,体内的潮水也一层接着一层,层层叠叠,却始终没有顶峰,她像是搁浅的鱼,每当潮水来临就解去一点干渴,却永远回归不了大海。

    每当潮水退去,那种欲望就更加鲜明。

    时间已经够久了,即使等待的巨浪没有到来,她也睁开了水光淋漓的双眼,将那只带给她安慰的手放回去。

    谢煜还安稳睡着,脸上带着喝过酒后的轻微红色。

    她怎么会醒,即使她醒着,可能也意识不到发生了什么,她只会关切的问:“你的心脏不舒服吗?”

    自己前世死去的时候已经二十九,重生后又过去了三年,可她只有十八,她本就应该不懂她的潮水。

    月光明晃晃的,潮水完全褪去,鱼孤独地躺在水坑里。

    沈长胤忽然向后跌坐,又站起,退了好几步,仿佛现在才反应过来自己刚刚做了什么。

    她是否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谢煜是否太过危险,她当初是否不应该将这个人留在身边

    她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潮水退去的尾韵直至现在还在身体里有所残留,而她却在想:

    回京之后,放这个太过危险的人走吧。

    【作者有话说】

    我请假条填错时间了嘎嘎,就是今天更新,请成了明天更新。

    第29章 从走到留

    ◎一点点纯情◎

    第二天清晨,谢煜是被鸟鸣唤醒的。

    在京城里住的时候,院子中自然也有鸟,但远不如乡村的鸟多,也不如它们起得早。

    她伸了个懒腰,敏锐地发现了沈长胤开始疏远她了。

    沈长胤本就不是话多的人,在这个上午显得更加沉默。

    当站在院子中用柳条蘸着青盐洁牙的时候,她们离得很远,阳光落下来,连影子都不会交叉。

    在与村长一家人吃早饭的时候,沈长胤选择了一个离她最远但无需和她面对面的位置,姿态还是一贯的优雅,却仿佛她不存在一般,避开了所有可能和她的交流。

    有的时候她只是路过,沈长胤却仿佛在避让什么锋利的武器一样,谨慎地退开两步。

    谢煜感到有些奇怪。

    她昨夜是对沈长胤说自己心有所属,对方因此而避嫌、稍微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确实也是正常的。

    但这种程度的疏离似乎已经超过了避嫌的范畴。

    是什么让沈长胤有如此表现,昨夜还发生了什么别的事情了吗?

    回忆了一会儿,想不清楚,干脆摇摇头不想了。

    村长家腌的咸口槐花清香扑鼻,和在柴火灶上熬出米油的白粥,和蛋黄流沙的咸鸭蛋一起,给肠胃带来无比熨帖的感受。

    她一口气喝了三大碗粥,不停地感慨:“姨,你这个手艺到城里开店肯定特别受欢迎,什么天香楼都不用干了,那些大厨都不如你。”

    村长的妻子被逗得合不拢嘴,脸上渐渐涨红,不停地将其他的小菜往她面前推:“好吃你就多吃一点,过两日你走的时候我在陶罐里装好这些小咸菜,你带走。”

    吃过饭,谢煜抢着要帮人家刷碗,又被这家人推开。

    村长妻子说:“你手上还有伤的,做什么要碰水?我们利利索索地刷完,就直接去镇上了。”

    村里面套了两架牛车,要往最近的镇上去,谢煜率先上了第一辆,坐在驾车的大娘身边,试图偷学。

    她在讲话,中途抬起头来,忽然与脚步比她慢一点的沈长胤对视,不过两息时间,对方就偏开视线,路过她,上了第二辆车。

    谢煜也没有多说什么。

    她静静地等着人来齐出发,却没成想,在出发前,这个村里十六七岁的小女郎匆匆跑到她身边。

    她的发髻是谢煜没见过的样式,但是梳得整齐又利落,还插着一只浅紫色的绒花,清新自然。

    对方在她手里塞了十几文钱,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跑得太快了,脸有些微红,眼神也不看她,斜斜地望着地面,低着头着急地说:

    “小阿姐,你去镇上能不能替我在镇东那家水粉铺子里买个香囊,要绣鸳鸯的。”

    她话实在说得太快,说完后自己也觉得没说清楚,又很着急,抬起眼来,想重说一遍,望见谢煜认真倾听的脸庞,又卡壳了。

    两颊的红色渐渐加深了,竟然半天说不出什么。

    谢煜见她这样,只当小姑娘面皮薄,不好意思麻烦自己,便贴心地说:“没事儿,我听清了,给你买一个绣鸳鸯的香囊,对吧。”

    小女郎连眼角的笑都压不住,抿着嘴点点头,转头看了一眼牛车上其他长辈揶揄的眼神,一跺脚,匆匆跑开了。

    “诶?”谢煜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顺着背影望过去,恰好与沈长胤的眼神对上。

    对方刚刚好像一直在看这边。

    这有什么好看的?

    谢煜摇摇头,重新坐好。

    随着驾车人的两声吆喝,牛车渐渐启动了,路程还未过半的时候,谢煜就已经哄着大娘让她来驾车了。

    两侧青山悠悠,染着深浅不一的绿,像是晕染不均匀的水彩;天空倒是统一的蓝,又高又远,白云只有两三朵,棉花一样静谧;

    如今正是万物复苏的季节,土路两侧野草疯长,野花毫无规律,但是旺盛地开着,时不时有兔子、野鸭从草里冲出来,划过人的视线。

    风吹在脸上,一点都不冷,舒畅极了,谢煜顺手折了一根狗尾巴草叼在嘴里,哼唱起不知道哪里听来的曲调。

    等到太阳渐渐高了,有村民将草帽搭在她头上,方便遮阳,她就更加自在了。

    无论是谁路过,看见她这个样子,都说不出这是个外人的话来,都只会觉得是个土生土长的好女郎。

    十点多钟,一行人终于到了镇上,谢煜跳下牛车,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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