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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的时候才下雨吗?”

    林知序回忆了片刻,摇摇头:“不是,是本来就是阴雨天他们才动手。”

    晴天的时候,人类的情绪会很好,但是阴雨天就不一样,阴雨天人本来就烦躁,负面情绪会被糟糕恶劣的天气放大。

    更重要的是,那种打雷下雨电闪雷鸣的天气非常适合作案,雷声可以掩盖打闹的动静,雨水可以冲走一切罪恶的痕迹。

    他抱住郁秋的胳膊:“但是和秋秋你在一起八个月了!八个月,我一次都没有死掉过哎!”

    林知序眼睛亮晶晶的:“以前的我可能很不幸,可有你帮我逆天改命,说不定我就不会再变成预言里的那个什么移动天灾!”

    他虽然一直有在变强,但是是那种缓慢的细水长流的变强,和那种死一次,马上实力长一截的情况完全不一样。

    林知序认为,自己如果想要变成移动天灾,可能还得死个成百上千次吧。

    郁秋听到这话都觉得有些心酸,动作温柔的摸了摸可怜小狗:“我真的有这么有用?”

    她确实比以前幸运了一些,可从来都没想到自己还有庇护林知序的这种效果。

    “是真的,秋秋你超级厉害的!”林知序笃定说,“我以前就是特别特别倒霉,所以才只能捡垃圾为生,尽可能的远离人群。”

    郁秋突然想起一件事:“那你当初被我收留,就赖下来了,也是因为知道我的这种体质吗?”

    说起来,林知序总是喊着没有她,他就会死,可能并不是因为爱情,而是因为利益。

    怎么说呢,客观上可以理解,但

    是主观上就是觉得不太舒服。

    “才不是的!”

    在郁秋的注视下,林知序只好说:“最开始的时候,我也不知道秋秋你有这么厉害的,我还以为你是故意接近我的坏蛋,想要把我挖心挖肺,甚至把我卖入红灯区。”

    在他短暂却丰富经历的人生中,什么违法狂徒都遇到过,有的人恶意非常外放,有些人却隐藏的很好。

    郁秋好特别,他完全没有办法感知到她的恶意。

    因为她的特别,因为她带来的温暖,他才这么住下来了。

    相处了一段时间,他发现郁秋和别人完全不一样,这才决定不择手段的爬床的!

    或许他们最初的相遇并不是一件什么特别美好的事情,可是林知序发誓,他现在已经彻底变成郁秋的形状了。

    林知序渴求的说:“秋秋!我不惧怕死亡,只惧怕失去你。”

    他本来身处黑暗之中,如果不曾遇见光明,也会那么一直的忍受下去,但是就是因为看到光,所以无法失去光,

    “如果只是贪恋你带来的好处,我可以只做保姆,做保镖……”

    要不是喜欢,他当初怎么可能会主动献身。

    或许是太害怕郁秋离开自己,林知序心急之下,脑袋上突然冒出一样东西,他异变了!

    郁秋脸上露出了震惊的表情,那竟然是一对毛绒绒的耳朵,一对长长的软软的,兔子耳朵。

    第76章 076兔耳朵

    “这是什么?这是兔子耳朵?”

    郁秋没忍住,伸手摸住了那两只长长的耳朵。

    这两只耳朵看起来很像是兔子的耳朵,而且是温暖的浅咖色,是那种很常见的垂耳兔的耳朵。

    两只耳朵是最开始的时候受到惊吓竖起来,但很快又软趴趴的耷拉下来,可怜兮兮的垂成折耳。

    手底下的触感特别好,绒毛细腻丝滑,刚开始摸的时候还是正常温度,她多揉了两下,这双耳朵就变得温热,甚至还有点发烫。

    郁秋十分好奇:“这是你哪里弄来的新道具?什么时候准备的?”

    她感觉自己好像都没眨眼,对方头顶就突然冒出了这一对耳朵,与其说是魔术,倒不如说是魔法。

    “秋……秋秋……”

    郁秋的手掌控着这一双兔子耳朵,她的手很漂亮。

    在这里待了大半年,这具身体被她养得很好,而且慢慢的变得越来越像上辈子的自己。

    这是一双细长型的手,指若削葱根,指节分明的手指如同剥了外壳的白嫩笋尖。

    她的指甲因为工作的原因修剪的很圆润,基本都是贴着甲床多一点点,只有大拇指的指甲为了方便开东西,稍微留长了半厘米。

    现在,她就是用右手拇指的指甲轻轻的刮过兔子的耳朵,动作缓慢,但是力道很有节奏,轻拢慢捻抹复挑,能够让后者感受到非常明显的被掌控感。

    兔子的耳朵是长长窄窄的,折下来的耳朵只有一面是覆盖着柔软细长且厚实的绒毛,另外一面只有很短的薄绒毛,可以隐隐约约看到耳朵上交织分布的红色血管。

    没有了绒毛的遮挡,内里的一面更加炽热,也更加敏感。

    她手一动作,那些血管就更加明显,似乎血液都在沸腾,激烈的在血管当中奔涌。

    林知序整个身子都软了下去,直接跪趴在郁秋面前。

    低低喘了起来,他喘的很好听,眼波荡漾,眸带春色,像是到了春天季节的兽类,而那双耳朵,就是掌控他身体的特别开关。

    很显然,这个耳朵并不是人类制造出来镶嵌在外部的工具,而是生长在林知序脑袋上,确确实实和他相连在一起的新生器官。

    “你不是说自己是水母吗?怎么现在又多出了兔子耳朵?水母和兔子也能混血,没有生物隔离的吗?”

    自然界中,不同物种确实能够繁育后代,虽然繁育出来的后代无法再次繁衍。

    但这种混血也是相近的物种,比如说狮虎兽都属于猫科,马和驴也属于马科,生长于草原的兔子和生长于海洋的水母,那是天差地别的两个物种。

    “我……我……也不知道”

    林知序看起来实在是太可怜了,完全无法正常的思考。

    眼睛都变得像兔子那样红红的,但是跟红眼病那种眼白带血丝的红不一样,他是原本黑白分明的瞳孔变成兔子那样,整双眼睛都是红宝石的颜色。

    他感觉自己的命脉都被恋人精准的拿捏住,实在是可怜极了,大脑无法思考,完全是顺着自己的本能在动作。

    被玩弄的兔子有一种糜艳的风情,圆溜溜的红眼睛微微泛白,艳粉色的舌头都夸张得吐出来,像是那种漫画里面的兔男郎。

    区别在于他没有穿黑丝,穿的是相对来说比较居家宽松的睡衣。

    可是睡衣现在也很不像话,上衣被掀开来了,露出了雪白的肚皮。

    在郁秋收手的时候,他却本能的向前,含住细白的指尖,请求恋人的爱怜:“秋秋,你再摸摸我。”

    小动物被摸摸是真的很舒服的,那是一种很特殊的愉悦感。

    恋人之间会本能的渴望抚摸,比起繁衍动作,不含任何绮念的,单纯的亲吻和拥抱其实更能讨人喜欢。

    因为这样的动作里面倾注的情感是纯洁的,这纯粹无瑕的爱情,而不是单纯的为了追求欢愉。这种小动作可以让他得到心灵上的满足感。

    他总算是体会到了小黑小白他们被顺毛的快乐,于是央求着想要更多一点的爱抚。再多顺顺毛吧。

    林知序喃喃说:“我想要被秋秋摸摸毛,想要和他们一样,想要变成一只兔子,而不是水母。”

    人类有一句话,叫做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从此便有了路。还有一句话叫做,谎言说多了会成真。

    他长出兔子耳朵大概也是这么个情况,平常的时候总是扮演兔子,内心非常希望自己也能变成可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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