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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裹地去了车站。

    俞婉提前一天去了京市,沈伯康一个人在家没吃没喝的,干脆也收拾了日常用品回研究所宿舍住去了。

    所以他们谁也不知道,就在柳绵绵他们出门后不久,丁明霞找来了求知巷。

    丁明霞也是没办法了,儿子天天逼着她拿钱出来,弟弟那边也天天被逼债,可她哪里还有钱?所剩不多的钱都在存折里,柳志刚直接把存折锁到他办公室的抽屉里去了,家里谁也别想拿到手。

    最后还是儿媳提醒她,说柳绵绵和蒋红梅一起做生意了,而且,哪怕她不做生意,沈家也有钱啊!不管是亲闺女还是亲家,这种时候,怎么的也该帮衬他们一把吧?

    丁明霞是有些犹豫的。

    当初亲闺女回城,一开始她看着闺女长得不错也有高中学历,以后没准也能找个不错的婆家,所以也试着笼络了一段时间。

    可没多久就发现,这孩子脾气坏还自私,加上也确实没多少感情,时间稍微一长,也就没什么好态度了。

    扪心自问,她确实没花多少心思在对方身上,加上两千块钱彩礼的事,还有锦诗算计对方的事,丁明霞也知道,柳绵绵对他们一家子是不会有什么好脸的。

    可实在是被儿子和弟弟逼得没办法,想想豁出自己一张老脸,要能平了弟弟的外债,能弄到钱给儿子做生意,其实也是值得的,这才鼓着勇气来了求知巷。

    丁明霞记得沈家是求知巷9号,可敲了半天也没人开门。

    正好曹大妈路过,她打量丁明霞一眼:“你谁啊?”

    曹大妈态度可不好,满脸的警惕戒备,他们求知巷这一片可是出了名的条件好,说不准就有人过来踩点准备干坏事呢?她可是很有生活经验的,不会因为丁明霞穿着打扮得体,又一副温和柔弱的样子就对她放松警惕。

    她又不是那些眼瞎的大老爷们儿,看到装模作样的女人,就一下子被骗住,她最能辨别这些狐狸精了。

    眼前这个就不像什么好人,年纪一大把了,还装什么柔弱。

    丁明霞完全不知道,她还没开口,曹大妈就已经在心里给她打了个大大的叉,她温柔地笑笑,说:“我是这家儿媳妇的亲妈,您是附近邻居吧,我闺女柳绵绵,您认识吗?”

    曹大妈打量她一眼,表情更加警惕了,她说:“你是柳绵绵亲妈,我怎么没见过你?而且,你既然是柳绵绵亲妈,你不知道他们家不上班的几个都去乡下喝喜酒了吗?”

    这年头办婚礼是大事,一般沾亲带故的,都会被叫到,就算没被叫到,亲闺女一家子去乡下喝喜酒,亲妈还能不知道?

    丁明霞暗暗懊恼来得不是时候,转念一想,又想到沈家人都是南城本地的,老一辈的据说战争年代都死的死、散的散了,他们可没什么乡下的亲戚,那么乡下的亲戚只能是……余家!

    那死丫头不和近在咫尺的亲生父母搞好关系,倒是和那一家子泥腿子这么亲热,还千里迢迢跑去喝喜酒,可真是不知所谓。

    丁明霞暗暗生气,面上却笑了下,说:“可能是什么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吧,年轻人贪玩,过去凑凑热闹也是有的。”

    嘿,这就越说越不对了。

    曹大妈可是知道的,刘婶这几个月都在帮乡下的那个亲戚卖萝卜条,吸溜,那萝卜条腌的是真好吃,她都买过好几次,他们家大大小小的都喜欢吃……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刘婶亲口说过的,那是柳绵绵的干娘,关系可好了。

    这自称亲娘的,不知道亲闺女去干娘那里喝喜酒了,还说干娘家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

    这明显骗人呐!

    眼看丁明霞要走,曹大妈一下子就窜了过去,伸手一把薅住丁明霞的头发,啪啪啪先抽了她一顿,然后放声大叫:“来人啊,有人来踩点干坏事啦,偷钱啦,抢劫啦,拐小孩儿啦——”

    虽说对方踩的是沈家的点,可他们家离得也不远啊,保不准她去他们家也踩过点了呢?曹大妈可一直觉得,自家的条件在求知巷也是数一数二的,所以对出现在巷子里的陌生人,一向都是警惕又警惕。

    丁明霞在她眼里,那就是漏洞百出得跟个筛子差不多了,这必须得好好教训一顿,让她和她的同伙儿知道知道厉害。

    曹大妈一通大吼,很快引来了附近的邻居,大家过来看到曹大妈薅住对方正一顿猛抽,以为这个女人是正干坏事被曹大妈当场抓住了,这还等什么,赶紧的上去帮忙。

    帮忙的同时,自然也有“正义”人士趁乱也给了丁明霞几下。

    丁明霞倒是一直喊着“我不是,你们误会了”,可这乱糟糟的,谁会听他们的?

    等到不知谁喊的公安过来时,丁明霞已经被打得鼻青脸肿了。

    而此时,一无所知的柳绵绵已经坐上了去往前进乡的汽车。

    在乡里下了车,柳绵绵他们先去国营饭店吃了午饭,然后才找了辆拖拉机,花三块钱请对方送他们去留下村。

    “你们是城里来的吧,去留下村走亲戚?”开拖拉机的大叔随口问。

    刘婶笑呵呵地:“咱们是来喝喜酒的。”

    大叔明白了:“是去老余家喝喜酒吧?听说留下村老余家承包了两个村子的池塘和山地,那鱼养的,又肥又大,头一茬就卖了不少钱。他家算是翻身了,这一开始还不少人嘲笑他们呢,说他们想挣钱想疯了,现在可没人这么说了,都羡慕呢!最近咱们这附近的几个村子,养鸡的、养猪的、种树的都多了,大家都想学着挣点钱呢。”

    没想到余国梁他们还成了前进乡的风云人物了。

    刘婶和王叔顿时与有荣焉。

    拖拉机开起来以后,声音太响了,大叔倒是没再说什么。

    大冷天的坐拖拉机真是谁坐谁知道,反正柳绵绵用围巾把自己包得只剩一双眼睛露在外面,也还是感觉差点被吹傻了,后面干脆就把沈维舟当人形挡板,窝在他怀里,坚决不冒头。

    沈维舟体温一向偏低,但他其实不怕冷,异世时冰天雪地生存是家常便饭,异能虽然已经消失,但他的身体其实比这个世界的一般人都要强悍。

    拖拉机刚开到村口,路旁一个皮肤黢黑的小伙子突然从旁边的竹林里钻了出来,冲着他们一通大喊:“妈,爸,维舟——”

    拖拉机停下来。

    王志远冲了过来,满脸激动:“爸妈,你们怎么也来了?”

    刘婶一下车就抡起手拍了王志远好几下:“你说呢,出来一趟人就丢了,也不知道回家看看。”

    王志远连连讨饶:“妈,妈,我这不是忙着吗,太忙了没时间……”

    付完车钱柳绵绵第一句话就是:“让我哥赶紧去买个摩托三卡吧,我看有人在上面弄了个棚子,还能遮风挡雨的。”

    她早先电话里就和余国梁说过了,余国梁一直拖着没买,柳绵绵猜测他是不想又跟她拿钱,毕竟这玩意儿最低端的也要好几百。

    不过,这是必要的交通工具,这次她必须得说服余国梁买。

    一路往村里走,不少人都是先和王志远打了招呼,然后才发现柳绵绵,可见王志远在村里混得不错。

    王志远拎着个竹篮,他刚才在村口竹林里挖竹笋,篮子里有小半篮的竹笋了。

    “这笋鲜嫩,回头让婶子炒肉给你们吃,嘎嘎香。”

    正经婚宴是明天,不过这年头交通不便,亲戚朋友住得稍微远点,喝喜酒都得提前一天赶过来,所以乡下办酒席都是连吃三天的,当然,头尾两天吃得稍微随便点。

    柳绵绵他们刚走到门口,余欢欢和余岁岁就从里面跑了出来,两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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