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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节骨头即三分宽为最佳,沿着猪肋的纹理,利落地将脆骨斩断,庞大的猪排就被卸成戒尺状了,一会儿再横着将其斩成块,就方便入口了。

    她闻声见陆离站在一旁:“陆公子你用不着帮忙,而且这个排骨得剁一寸长入口为最佳,你没干过这个,别再伤了手!”

    “一寸长,我能掌握,不信你看着我试试?”陆离着实怕她伤着手。

    “也好!”见他如此坚持,福珠也不好拒绝,毕竟还有一堆活等着她做呢,也不能老让他吃白食,男人该用就得用,没得总是供着的道理。

    陆离动作不大,但是猪骨被整齐的斩断了,福珠当然知道这对腕力要求有多高,她意识到:这个清风朗月的公子,外表虽是文文弱弱,但他好像并不简单。

    只有陆离知道,剁猪肋算什么。他的武功是当朝大将军肃王亲自教的,以前夜间遇袭逃命的时候,他连活的野猪都砍过。

    福珠看他剁的大小均匀,挺满意,其他的也不多问,谁还没点秘密了。

    马上就要进入三伏天气,气温一日比着一日闷热,古代连个风扇也没有,人们被这暑天折磨得食欲越来越差,福珠准备做道酸辣黄瓜条,给众食客开开胃。

    直挑的黄瓜洗净,去练,分成四条,顶端呈三棱状,再将黄瓜条切成三到四段,撒上细盐“杀”出里边的水分。

    新蒜脆嫩,不必用刀背拍扁,只需切成片,提味就足够了。红亮的小米椒切成小段,其虽只有小拇指大,威力却是无穷的,所以只需一个,和姜丝蒜片爆炒,蛮横夺人食欲的味道一下就在厨房炸开了。

    这么猛烈的味道扑面而来,惹得福珠喉咙痒痒,吭吭咳嗽几声,陆离还好,他在另一边,只偷偷狠吸几口辣香,闻着就很过瘾。

    只片刻时间,锅里最后倒入福珠兑好的料汁,关火即可,时间再长,酱汁变浓,就失了那份清爽。

    只需等炒好的酱汁晾凉,就可以与黄瓜随拌随走。

    去芯的黄瓜更爽脆,料汁是生醋汁子和酱油并白糖兑好的,酸中带甜,要的就是它的酸劲儿,此乃开胃神器。

    福珠为了增加解暑度,待黄瓜条能放到酱汁子里时,把他们放到井筒里冰起来了,到饭点再取出来,凉意能沁到心里。

    切成小段的排骨还不能直接用,得先用清亮的高粱酒放盐和佐料腌制。

    屋里的辣味刚散,又飘出来阵阵酒香,刘玉与田氏打趣道:“福珠在里面可别被薰醉倒!”

    “这酒十有八九还是做菜用的,不知这是做的什么菜?”这么多年,作为母亲还是非常了解自己孩子的。

    “这么一通折腾,肯定简单不了,今日咱们又有口福了。”吴氏道。

    宋老太帮吴氏擀面,闻言道:“咱们哪是今日有口福,分明是天天都有口福。自从跟了福丫头,我这裤腰渐紧,再这样下去,我得重新裁两身夏装去了。”

    “这话说的一点不差,我说呢,去年拿出来的夏装,怎么肩膀处感觉紧崩了不少,听了宋阿婆的话,原来如此。”吴氏说着又动了动肩膀处,是真的不舒服,看来真该裁两件衣服去了。

    陆离切好排骨,别的他也不会,就别帮倒忙了,被福珠变相地请出来了,刘玉见他俩这相处的架势,仿佛看见了三年前与洪金相处的模样,觉得有点意思,最起码,这公子肯定惦记上福珠了,有机会要点点这傻丫头。

    高粱酒和五香粉调成的褐色料汁,散倒在排骨上,福珠洗净手后,挽起袖子将排骨抓匀。切记手上是不能有伤口的,否则会被这高粱酒“折磨”的刺疼无比。因着阿余前两日切菜时,手指划了个口子,所以福珠便没让她上手。

    因着排骨足足有一大盆,所以福珠扬开膀子大力翻搅,折腾的满头大汗。

    活匀的排骨还要静置,以便入味。福珠在此间隙,将手上残留的酒洗净,时间长了,手背一样的刺痛。

    再回来时,肩膀上搭了块棉帕子,方便擦汗用,若是额头上的汗珠子滴到锅里就不成了,她自己都觉得恶心。

    鲜鸡蛋在碗沿磕口,用筷子快速打散,橘红的蛋黄与蛋清被打出白沫子,却半点不减颜色,没有用过饲料催生的鸡蛋,就是不同。

    打散的鸡蛋液中混上面粉和炒熟的猪油,用竹筷搅匀,碗里就变成嫩黄的蛋面糊了,搅到碗里没有面疙瘩,挑起来只剩细腻丝滑的蛋糊才能放排骨进行挂糊。否则这块有个面团子,那里的糊薄,这里还没熟,薄的地方就炸的焦糊了。

    福珠让阿余将火烧旺,倒入熟猪油,与素油的透亮不同,猪油是亮中带黄的,这样炸出来的猪排更加酥香松软,若是用素油,肉质炸不起来,嚼起来多少带点硬厥。

    福珠用大臂长的竹筷夹着挂匀面糊的排骨下锅,夏季了,油温过高,离得太近,长时间下去,胳膊被烤的一片红,所以她特意定制了加长的大竹筷。

    八成热的猪油,下锅炸三弹指捞出,再放到冷猪油中浸润,这样排骨的外皮更加酥香可口。刚捞出的猪排,表面被炸的一个个小泡泡,滋滋冒着热油,与凉油一碰撞,没有任何声响,不像油与水沾到就“刺啦”作响,但泡泡中的热油释放到凉油中,里边携带的空气也随着释放出来,在凉猪油中又流出一串串针尖大的小泡泡,不细看是看不出来的。

    浸好的排骨捞出,时间不可太长,不然就该油嘴了。放到竹笊篱上沥油,酥到掉渣的排骨小山似的攒到大瓷盘子里,晾凉,只等上桌前淋上芝麻油,散上花椒碎和少许细盐,就可以下筷子了。

    排骨是浅黄的,犹如秋天枯黄的落叶,且放凉也不影响其风味,干松酥香,佐酒最佳,因而福珠特意给安御医和沈夫子送去一份。

    这道菜与其说是菜,也可以称作小食,饿了当作零食尝上几块也就饱了,严格地说,他不用什么特定的主食相伴,他本身也可以当作一份主食。

    所以,不用分什么正午不正午,做出来福珠就端到外间让众人尝尝。

    虽是炸货,刘玉这个孕妇闻起来却不见半点油腻和厌恶,她率先加起来尝了一口:“酥嫩细腻,醇香无比。”

    “洪金你也尝尝,这与闽南那边的椒盐小排是不是一样的味道,食起来比一般的还要正宗不少?”

    洪金一听,见这炸排骨与他家乡的菜式一模一样,他也夹了一块:“果真是,跟老城里最正宗的那家是一样的味道,从小到大,记忆里椒盐小排的味道只在这两个地方尝到过!”

    福珠听闻,心里一笑:“实不相瞒,我做的就是闽南的椒盐小排,特意让洪大哥与刘姐姐帮我尝尝味道是否正宗,听你们的话,好像我的手艺还能交差。”

    她话音刚落,面前的碟子里就被夹了筷子椒盐小排。

    第34章 溜肉段 建房

    福珠低头入目的是骨节分明的大手,抬头看那人,陆离已经啃起了自己碗中的排骨,好像刚才的一切没发生过。

    幸好今日福珠与田氏他们没在一张桌子上,不过这些都被刘玉看在眼中里了,在对面跟福珠挤眉弄眼,弄得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她当着这么多人肯定不能讲,等私下再问清楚吧。

    福珠赶紧岔开话题:“既然刘姐姐你们觉得此菜正宗,那我就放心在饭馆售卖了。”

    “这椒盐小排就是放在老城也是正宗的不得了的程度,还有上次你做的莲合肚汤,也是闽南的味道。”洪金又夹了两块排骨道自己碗里:“没想到福珠你做南方菜竟也如此厉害!”

    “我福珠姐姐做的菜就没味道不好的!”阿余咽下一口排骨肉道。

    陆禾与阿茂没有时间寒暄,两人自上次在餐桌上结下怨后,这次都长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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