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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的,比咱家门前的更甜一点。”

    只是到底不敢喝太快,泉水寒凉,怕回去肚子痛。

    “山泉都是甜的,越往上游越干净清冽,我以前闲着无事的时候,学大杨他爹教的法子,慢悠悠地用泉水煮一壶茶,喝起来好像是比胡乱泡的更香,就是喝多了晚上睡不着觉。”

    霍凌就没那么多讲究,大口喝罢,重新又将水囊灌满,挂回腰间。

    “水潭挺深,我看了一眼,估计有大鱼,等回来时看看能不能捉一条回去炖了吃。”

    无论有没有大鱼,都不着急,今天的要紧事仍是摘野菜,这一茬卖掉,下一回就要等明年了。

    除却刺嫩芽,霍凌还寻到两片猫爪菜。

    猫爪菜和猴腿菜一样,是从地里直愣愣往上冒的,因为顶端的绿芽长得像猫爪子,所以大家都这么叫,也只有这时候能采来吃。

    假如再过一阵,猫爪子那处长出了叶子,就老了吃不得。

    野菜口感一老,不说入口时扎嘴,嚼的时候也会半天嚼不烂,咽不下去,只能吐出来。

    由于这个特性,包括猫爪菜在内的野菜应季时间皆不长,而猫爪菜尤其短。

    这时候山下的猫爪菜早就老了,唯有山中气温低,故而尚有一些,并不太多。

    采的时候要挑选着来,当中不少已然出了叶。

    “要是早几日来就好了。”

    颜祺避开那些分叶的猫爪菜,将周围的尽数掐下放到一旁。

    能采的和不能采的大概对半分,好在这一片坡上到处都是,努努力慢慢寻,当是依旧能凑出来七八斤,能赚个二钱银,好的话能有个三钱。

    “早几日咱们也没闲着,白龙山这么大,山货哪有找全的时候,尽力便是。”

    霍凌在山里时间长,早把事情想明白。

    最早他做赶山客,也曾抱着不嫌累,出力多便也能赚钱多的想法,后来有回贪多忘了时辰,后半截山路几乎是摸黑走的。

    天一黑,林中有些野兽反而更加活跃,兽吼此起彼伏,待他冲进家门才发觉后背都汗湿了,自那以后宁肯早回,也不多贪图那几斤山野货。

    天生地养的东西,今日不带走,明日也不会没了,犯不着搭上命。

    颜祺思忖一番,心道也是这个道理。

    白龙山确实遍地是宝,但人有多大的本事,就吃多少饭,哪能妄想将所有宝贝都装进自己的篓子里。

    摘完一片山坡的猫爪菜,两人暂时停下来歇息,颜祺手里拈了一根长出叶子的野菜,迎着风晃了晃,忽而笑道:“又是猴腿,又是猫爪的,你说最早给这些野菜起名的人是怎么想的?”

    “还有牛膝菜、大耳朵毛。”

    霍凌笑言:“从小就这么叫,不觉得有啥,单独拎出来一说确实有意思。”

    “这里面我觉得也就猫爪菜说得过去,确实挺像的。”

    又转而说起田间有种杂草,也是能吃的野菜,叫赖子菜,因为叶片麻麻赖赖的,以前在颜祺的老家,都管它叫虫合蟆菜。

    “我小时候有阵生了场病,病好以后总是咳嗽,家里人听说这种菜能止咳,没少摘了给我吃。”

    霍凌问:“真的能治咳嗽?”

    颜祺笑了笑道:“记不清了,不过应该是有些用处。”

    然而关外能吃的野菜有不少,更不缺别的吃食,遇见这种算不得多好吃的,多是直接当杂草除了。

    霍凌道:“下次再看见,摘些来晒干存着,说不定能用上。”

    说着说着,肚也犯饿,遂摸出随身带的干粮吃。

    干净的布袋里装的是早起烙的荠菜饼,比纯粮食的干粮有滋味一些,只要是野菜季,关外人恨不得一日塞两斤鲜菜下肚,实在是一年到头能吃鲜菜的时候太短了。

    哪怕冬日有菜窖,叶子菜也只有大白菜。

    颜祺听霍凌说,入秋不多久就会下大雪,再往北甚至八月里都会下雪,需知那时候还有好些地方在度秋老虎,热的和炎夏没两样。

    拿出饼子后,霍凌先掰下一小块远远地抛进山里,颜祺也学他丢了一块。

    赶山客的规矩如此,在山里四季只能吃冷食,为的是防山火,此外吃东西之前也要掰下一块远远抛出,为的是敬山神。

    平日里丢吃的出去都是喂狗的,这时候丢的大个儿知道与自己无关,并不去看。

    最初霍凌扔时黄芽儿还有些想去找,被大个儿一嗓子吼在原地,不敢动了。

    接着颜祺再扔,黄芽儿就明白过来,留在原地,冲两人摇摇尾巴,汪汪叫两下。

    荠菜饼凉了不如热的时候好吃,但因做得厚,且不是干烙,提前在锅里抹了层油,嚼一嚼还是挺香的。

    颜祺吃了一张就能饱,霍凌两张尚且填不饱肚,不过他也不会吃太多,那样不利于赶山路,容易肠子疼,人也没精神,一般吃个七分饱正好。

    大个儿和黄芽儿则去了附近自己找吃食,找得到就吃,找不到回家也不会饿着。

    不过霍凌有意练一练黄芽儿捕猎的本事,在这点上,大个儿就是很好的老师,压根不用人出手。

    干粮下肚,肚子里满当当的感觉实在是好极了。

    颜祺惬意地伸了个懒腰,从水囊里倒了些水出来洗手,再拿帕子擦干净,接着开始进行夏日在山里必须要做的一件事——掀开霍凌的衣裳帮他捉草爬子。

    最近草爬子越来越多,药囊那点子味道已是顶不住。

    若是和从前一般,等到了家再捉,好些都要钻到肉里,各个用火燎,看着就心惊肉跳。

    半路上捉一回,能省不少事。

    霍凌三两下扯掉上衣,露出赤裸的后背,颜祺心无旁骛,专心致志地找虫子,接连掐死了四只,算是大功告成。

    只是反过来,霍凌也要帮他捉。

    即使不是第一次了,颜祺的动作也并不扭捏,可难免还是会红了耳朵。

    哥儿与汉子不同,外衣里面实则还穿了一件兜肚的小衣,这等小衣是只在前面有布料的,后面则是上下两根绳,分别绑在颈后和腰后,所以露出的部分并不少。

    于捉草爬子这件事,当然是方便的。

    于别的事,就不好说。

    不比汉子脱了衣服的汗涔涔,颜祺身上依旧是清爽的。

    霍凌的指尖在其上过了一遍,捉草爬子的同时,暗自有些口干舌燥。

    颜祺半晌不见背后有动静,不禁唤了一声霍凌的名字。

    后者如梦方醒,取来小哥儿的衣服替他披到肩头。

    趁颜祺低头系衣带时,却又向前倾身,一把将人抱在了怀中,下巴搁在对方的肩膀上。

    从侧面看,颜祺整个人都被高大的霍凌圈在身前,如同猛兽圈占领地一般。

    “怎的了?”

    霍凌突然靠近,颜祺担心他是不是有哪里不舒服,想要转身查看,却未成功。

    “只是有点累,让我靠一会儿。”

    汉子的下巴在肩头蹭了蹭,细微的触感令颜祺觉得后背麻酥酥。

    他不敢乱动,任由汉子保持着这个姿势,几息之后,依旧按捺不住好奇心,略略将脸偏向一边。

    霍凌的脸颊近在咫尺,惹他盯着看住了。

    鼻梁挺,睫毛长,嘴唇……嘴唇是软的,这一点他再清楚不过。

    小哥儿如同被什么吸引了似的,鬼使神差地歪了下脑袋,朝上贴了贴。

    刹那间,霍凌只觉心头暖流拂过,愈发不舍松手。

    二人就如此呆呆地挤在一起,在成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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