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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也不好跟我折腾,憋着也是憋着,我就想还不如卖了。”

    王顺当年还是二十左右的壮小伙,自家老婆不愿意跟他折腾,他又没钱没胆子胡搞,便靠着“手艺活”找他赚点外快。

    王顺不知道他具体卖给了谁,也懒得追问,只记得除了自己之外,同村的也有人给他卖过种子。

    又是一番调查和询问,终于从几个人的口中问出了更多关于这位“老虎哥”的信息。

    警察本以为想要抓到这位“老虎哥”会费些功夫,不成想,他早就被关在豫市的看守所里了。

    他是在年前那次“扫黄打非”行动中被关进去的,罪名是经营黄色场所、组织脉印活动。

    比起当麦穗卖种子,明显这样一次性的交易来钱更快,所以在早些年攒到一些本金后就在市里开起了窑楼。

    窑楼卖快乐,收集起来的种子还能卖给那些没孩子的夫妻,两全其美。

    “所以,你这名牌大学生的种子都是从xxx里收集的?”

    “嗯,反正是真是假他们也不知道,总不会等孩子长大了拉着去滴血认亲吧。”

    “没人怀疑过吗?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他们不会亲自去问?”

    “基本不会,都要脸,谁没事会去问?况且我给了证明啊,拿着签了名的条,基本都会信。”

    “那这些签名有多少是他们本人签的。”

    “很少,基本都是我伪造的,没有指定的我就随便签,有指定的就学学他的字再签。”

    ……

    调查到这里,事情的脉络已经很明朗了:

    杨菊花当年看中了沈山生,便找到麦穗想要买他的种子,不过麦穗并没有真的去讨要沈山生的种子,而是随便拿了个人的种子去应付,随后伪造了沈山生的签名。

    好巧不巧,这个人就是王勇的远房表哥……

    “啊,那这小姑娘是真惨啊。”听完沈妙说的瓜,蒋小珍不由得感叹道,“那她以后咋办?”

    嗑着手里的那一把瓜子,沈妙淡淡地说:“还能咋办,继续养着呗,毕竟也算是他们王家的后代。”

    这场“卖种子”的案件在年后上了新闻,不过并不是蒋小珍跟着报道的,所以她知道的情况并不多,只是从同事那里听说了几句。

    还好有沈妙这个百事通,她不仅知道事情的经过,还知晓更多连记者和警察都没有深入了解的内幕。

    王顺的老婆生不出来,但却一点没有耽误他们王家的香火。

    王顺的手艺活好啊,卖出那么多的种子,自然会有不少开花结果的。

    除了杨菊花的女儿之外,同村的有一个,在市里头的也有两个,还有隔壁的卫市,好像还是一对双胞胎呢。

    可谓是墙内无芬芳、桃李满天下啊!

    不过为了保护他们的隐私,不打扰他们的生活,沈妙并没有细问,只是听说了王顺在外面有好多个孩子而已。

    而杨菊花的女儿……

    据说是两家一起养着,好歹是他们王家的孩子,尽管大伯不是大伯、亲爸不是亲爸,但勉强也算是维护住了两个家庭。

    “记着嗷,你欠我一顿饭。”

    沈妙一边夹着话筒,一边收拾着桌面上的瓜子皮。

    “一顿饭而已,小事儿,”蒋小珍答应得干脆,“你下午有事没?要不你下午来找我,我请你吃火锅?”

    沈妙抬头看了眼时间,回答说:“还是改天吧,下午我得陪俺爷去秦奶奶家,秦奶奶说有事跟俺爷说。”

    担心蒋小珍会多想,沈妙又接着解释,“别想太多,俺爷和秦奶奶现在是正经的兄妹关系。”

    蒋小珍笑道:“我可没说什么,是你想太多了吧。”

    她说得没错,一开始确实是沈妙想得太多了。

    按照沈妙之前的吃瓜经验来看,像这种久别重逢的情感,按照正常的发展应该会重燃火花才对,可经过几次和秦荷的接触后,沈妙发现长辈们远比年轻人看得要通透。

    哪有什么旧情复燃?过去的事当成一段美好的回忆就好。

    活了这么多年,他们心里都清楚,有些没有开始的感情最后发酵成亲情,便是最好的结果。

    他们之前也会偶尔借着各种机会见面,但经过这次沈山生的事情后,他们俩才算是真的重新联系上了。

    为了感谢骆嘉麟的帮忙,过年时沈万山带着全家去了秦荷家看望,两家人坐在一起吃了一桌团圆饭。

    在饭桌上,秦荷送了他一套新的针包当做新年礼物,王冬梅也代表沈万山送了她一套自己用毛线勾的枕头套。

    几天前,沈万山在秦荷的家属院开了几天义诊,帮着她的朋友和过去的同事们看了看陈年旧疾,想来这次让沈万山去,应该是找个谢他的由头吧。

    正好,沈妙也想趁着这个机会给骆嘉麟送点东西。

    过年吃饭的时候,沈万山送了他一个红包,沈山生送了他一本书,王冬梅送了他一双手套,只有自己不仅什么没送还白拿了他一个红包。

    多亏了王冬梅送秦荷的那一双枕头套给了她启发,她这才想到用毛线给他勾了个水杯套。

    礼轻情意重,虽然是份迟来的新年礼物,但他应该会收下吧。

    *

    沈妙陪着沈万山来到秦荷家的时候,除了秦荷之外,还有另外四五名瞧着眼生客人。

    都是沈万山前段时间帮着治过病的人,也都是粮

    食厅或是警察局的退休员工,沈妙没见过,可他却认识。

    给沈万山倒上一杯水,秦荷向他说道:“老沈啊,你不是没有一张嫂子的照片吗?今天大家都是帮你‘印’照片来啦。”

    人呐,这年龄一大,身体就容易有些小病小痛。

    去医院花大价钱治不值当,光吃药也不见好,还好有沈万山在家属院里开的义诊。

    几针扎下去再配上一两个疗程的药,或是贴一付他调配的止疼膏,这身体确实要比之前舒畅得多。

    既然是义诊,沈万山自然是不会收大家的钱,可他们也想着表达一下自己的谢意,于是商量一番后便决定送他一份特殊的礼物。

    “这位是小吴,退休前是公安局重案组的,负责,负责……哦对,负责画人物肖像!技术没得说,画得跟照片一样。”

    “这位是李姐,之前在市颜料厂上班,调色技术一绝!像咱平时炖的肉啊、炒的菜啊,这种颜色她都能给调出来。”

    “张老师我就不多介绍了吧,咱市的大画家,最会画人物,你要是哪一点记不清了就跟她说,让她来帮帮你,说不定就想起来了。”

    秦荷依次向沈万山介绍着他们退休前的身份。

    谁能想得到,这些看似平平无奇的老头老太太,在退休之前都是行业中的大拿、惯手。

    或许他们的本事有限,比不上如今高科技的彩色照相机,但俗话说得好,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几个人加起来共同还原出一张照片还是绰绰有余的。

    “这,这会不会太麻烦你们了?”

    沈万山紧张地喝了一口水,下意识搓搓手,像是要被这些老朋友带入回忆里,跟奶奶相亲一样。

    吴爷爷削着手里的铅笔头,轻轻推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框:“没事儿,一点都不麻烦。你现在就好好想想,要把嫂子画多大就行。”

    “三十一吧,画她三十一岁的时候吧。”沈万山想也不想得回道。

    那是他刚认识蒋素琴时,她的年龄。

    沈万山是无意间看到了她登记的出生年月,才知道她其实只比自己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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