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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他的办公室里,沈妙和蒋小珍一时不知道是该离开,还是继续坐着喝茶。

    等了差不多十分钟的功夫,骆嘉麟这才再次推开办公室的门,手里还拿着几份档案。

    “你看一下,这里面有没有你说的那个李群涛?”

    档案是传真来的,上面那张黑白色的照片看着有些模糊,再加上年份有些久了,所以下面的一些字迹有的也是一片黑。

    第一张是个胡子邋遢的男人,不是;

    第二张是个“独眼龙”,模样长得也凶,不是;

    第三张、第四张……

    “这个,这个是李群涛,”沈妙指着那张照片上的男人说道,“虽然照片里的这个人长得年轻了点,但应该就是李群涛没错。”

    沈妙看了下档案登记的时间:1990年。

    那不会有错了,照片里的男人尽管留着稍长的头发,脸型也比较瘦,但一个人的眼神和神情是不会变的,这上面的人就是李群涛没错,只是名字不是他的。

    “你确定?”一旁的警察再次向沈妙确认。

    “我确定!”沈妙肯定地点点头,“怎么了,是他犯了什么事吗?”

    骆嘉麟长吁一口气,神情严肃道:“如果你没认错,那他很可能就是南省这些年一直在抓的走私杀人犯。”

    沈妙:!!!

    这些档案,是去年从南省那边发往各个省份的复印本,上面的每个人身上都背着数不清的人命。

    去年年底,南省的警方结合泰兰的警方势力,共同对一批游荡在边境的害虫进行抓捕。

    大部分的罪犯都在那次行动中落网,只有小部分的人趁乱逃离,并且向全国各地流窜。因为潜逃的只有少数几个人,所以并没有将事情闹大,只给各个省市的警局发了罪犯的档案,并且发布了通缉令。

    这些逃跑的罪犯就像是一群生活在黑暗中的豺狼,很少有人见过他们长什么样。

    有些是南省本地的,通缉令上的照片就会清晰一点,像李群涛这样从外地来的,照片则是从以往他们犯事后所在的监狱调来的。

    李群涛最后一次进监狱是1990年,罪名是寻衅滋事,那也是他留在警方手里的最后一张照片。

    豫市里贴有他的通缉令,不过因为照片太模糊又是几年前的,再加上他在南省给自己起的名字叫“龙南”,所以即使有人看到了通缉令,如果不仔细看,也不会把他和李群涛联系在一起。

    “他,他真杀了人?”

    沈妙感觉自己的心已经跳到了嗓子眼,好像一不小心就会吐出来。

    一旁的警员淡声道:“他是他们犯罪集团里的大头目,光是手底下的小弟就有几百号,这一路走过来,身上的人命没有一百也有八十。”

    沈妙:……

    怪不得,怪不得他的脾气这么差!

    沈妙一开始还以为他是当老板当习惯了,没想到是因为手里攥着几十上百条人命啊……

    一想到他满手鲜血,沈妙就不禁替自己感到庆幸。

    幸好,幸好自己没有惹过他,要不自己说不定就死在他手里了。

    嘶……等等?

    假如李群涛手上真的有人命,而他又是今年才回来的,那么豫市今年发生的那几起命案会不会跟他有关?

    急忙将脖子上的佛牌摘下来放在桌子上,沈妙问道:“那你们要去抓他吗?”

    “是。”

    “什么时候去?”

    “现在。”

    第59章 儿子没了?没关系,有闺……

    1970年,提克出生在泰兰一个贫穷的村庄。

    他是家里最小的男孩,除了最大的哥哥已经结过婚之外,他还有五个姐姐。

    哦,不对,应该说三个已经成为女孩的“姐姐”,和两个即将变成女孩的“姐姐”。

    他出生在一个动荡的年代,也出生在了一个贫困的家庭,因此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他都不能让家里的父母开心。

    人人都害怕战争,可凡事都有两面,在给旁边几个国家带来灾难的同时,战争也给了他们这些下等人一个赚钱的机会:人妖。

    提克的三个姐姐接连被卖去了邻国的战场,她们的离去为家里换来了一万铢,父母也用这笔钱勉强维持着他们这个千疮百孔的家。

    从提克记事开始,他就在吃一种白色的小药片,即使有时候饿肚子没饭吃,也一定要吃这种药片。

    他不知道这个药片是用来干嘛的,只知道他的身体和村子里的男孩们不太一样,年龄越大,这种差异就越是明显。

    为了能让他卖上高价钱,提克不需要帮着家里干活,因为在那个被称作“栏”的地方,只有细皮嫩肉的人妖才能满足客人的需求。

    战争虽然过去了,但人妖并没有消失,反而还发展成了成熟的产业,不止是那些西方的白人喜欢,许多爱好玩乐的东方人也喜欢人妖的妩媚。

    经过十八年的培养,提克接受了手术,并且从此改名为婉娜,又接受了一年的培养后,她和与她同一批做手术的人妖一起被送到了邻国。

    婉娜以为自己会像村里人说得那样,不说过得纸醉金迷,起码不用再担心自己的吃喝,可等进了那道大铁门后,她才意识到自己进了地狱。

    这里最不缺的就是人妖,哪怕长相再极品也不过跟地上的泥土一般卑贱。

    她们的存在就只是为了满足那些人的发泄欲,甚至更加变态的需求,所以除了晚上,其余时候她们都要像奴隶一样做工,这样才能换来一顿饭。

    很快,这一处被铁栅栏围着的地方被人攻破了,她又和姐妹们被拉到了市场上像牲口一样被贩卖。

    “这儿挺热闹,这么多卖东西的啊!”

    “只要有钱,在这儿你什么都能买得到。”

    “真的假的?那我要买一条人命,有卖得吗?”

    “有啊。”

    那是婉娜第一次见到李群涛,不,这是在边境,他的名字叫龙南。

    或许是冥冥之中的命中注定,当两人的目光无意中碰撞的那一刻,龙南便相中了她,并爽快地花了五十块把她从“农主”手中买了过来。

    前两天他事情办得好,大哥给他塞了一百块,这五十块刚好是他一半的赏钱。

    龙南听不懂农主说的话,带他来的兄弟虽然知道婉娜是人妖,可担心龙南没玩过心里会有负担,便没有直接告诉他,只说把婉娜当个玩具就行,玩腻了随时都可以扔掉。

    龙南刚来南省不久,性子还是跟在家里一样老实,虽然把婉娜买了回来,但他并没有真的把婉娜当成玩具,而是把她看作是自己的妻子。

    就像村里花钱买老婆回家一样,即使花了钱,她也是个人,不会把她当成是个随意丢弃的物件。

    “碰,啦,特儿……”

    带她回家的第六十九天,龙南对她说了“我爱你”。

    婉娜并不知道他不知道自己是人妖的事,所以用一个热烈的吻来回应了他的示爱,并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地照顾他,把他视为自己一辈子的依靠。

    可……男人又有几个会是专情的呢?

    龙南很有本事,跟着带自己进集团的大哥,短短几年就混出了名堂,不仅买了属于自己的院子和别墅,还买来了各种各样的女人陪着自己。

    十个?二十个?具体多少连他自己也数不清了。

    有别人送的,有他从大街上瞧着好看抢来的,还有别人的老婆……不管是黄皮肤、白皮肤还是混血,每一张面孔都堪称是绝色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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