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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狗眨巴大眼睛,“敢问大人是岐村哪的?我家就住在村东头的大胡杨树下,是做箩筐营生的,我爹是村里有名的木工,叫铁木真。”

    “欸……我好像的确见过大人。”

    “真的吗?”她好奇,“那你们同龄,小时候一起玩过没?说不定是什么失散多年的儿时玩伴。”

    铁狗低头思考:“沈……大人是不是叫做沈志宇?”

    “大人脸上的那颗痣,讓我想起之前村里有个孩子也是这样。”

    “对,他就叫这个!”

    方霜见拍手:“真巧啊!你们竟然小时候见过面,太有缘分了。”

    哼哼哼,死装哥做流浪汉偷鸡摸狗的历史要被揭开了。

    她就喜歡看沈知聿一脸窘迫的模样。

    辛辛苦苦给皇帝做牛马的社畜,以前偷过别人家的鸡鸭,谁懂这个反差有多好笑。

    之前只有她懂,现在妹夫也懂哈哈哈哈。

    身边男人却不像她所想的那样。

    “是啊,好巧。”他在笑,双眸毫无笑意,反而浓厚杀意掩藏不住。

    方霜见和铁狗被喜悦冲昏头,根本不知他的眼神何其阴森。

    回府后,方霜见将珍珠叫到房中。

    “那个铁狗我知道了。”她与沈知聿坐在主坐,冷静端庄的模样,倒是与林氏有些相像。

    身边男人不说话,摩挲指节上的玉扳指,若有所思。

    “啊……小姐知道了……”

    珍珠咬唇,噗通跪在地上:“小姐原谅我吧!我再也不偷偷收回扣了!”

    她也不想,无奈铁狗每次都便宜把鱼卖她,采买钱没花完,她就会自己收着,闲暇时与铁狗一起去下馆子听戏。

    “……收回扣?”

    “先不说这个,”女主人顿了顿,“我想问问你心里对铁狗是怎么想的。”

    珍珠脸红:“嗯……挺喜歡的……”

    古代的人命短,也更早熟,她十五六岁的时候还整天幻想当大明星,琢磨怎么找妈妈多要钱去喝学校门口的西米露。

    她十五岁喜欢的男生,还是乙女游戏里的男主角,要么就是看偶像剧喜欢上哪个男明星,对身边的男孩子没有一点好感,只觉得幼稚恶心。

    “那珍珠项链就是他送你的?”

    “嗯……生辰那日送的。”

    珍珠脖子上戴的确是好珍珠,一看就价值不菲,对于渔民来说也是如此,起码值半个小铺子。

    说实话,方霜见不支持这种恋爱,没有物质的爱情就是一盘散沙,物质条件差也是一样。

    她一直理解不了出租屋文学,那种阴冷潮濕的环境,为什么会喜欢,但凡住过出租屋,就不会喜欢。

    出租屋是真的会要命。

    窄小的屋子堆满东西,到处都是老鼠蟑螂,整日都见不到阳光,身上会起各种红疹子,从前蜷居在出租屋的经历,成了她挥之不去的阴影。

    所以,宁愿富有但没有爱,都不要在寒冷的冬日与爱人拥抱取暖。

    这是她畸形的原则。

    “很贵吧?”她问。

    自然是比不上她的那些昂贵首饰,与用金丝织成的衣料。

    “应该是吧……铁牛说,是开蚌壳开出来的,子衿姐姐说珠子够她抽一整年烟。”珍珠笑笑,“奴婢估计做十年丫鬟都买不起。”

    “他能讓你高兴,就是值得的。”她也笑,鼻尖莫名漫上酸楚。

    她不明白,为什么人生能够不考虑钱只考虑快乐呢?

    小时她怨恨家,怨恨父母为什么那么穷,穷讓她无法优雅,穷让她活得拧巴。

    之后她早早離开家,投身进纸醉金迷的名利场后便再也不愿回到小城。

    穿进这本书的时候,她已经五年没和父母见过面,甚至还打算更久。

    她始终无法与原生家庭和解,也不愿面对从前困窘的自己。

    一只温暖的手覆在她手背,抚摸她被冷风吹得通红的骨节。

    “夫人说得对,只要你们之间有爱,就是值得的。”沈知聿说,“珍珠珍贵,更贵的是情,亲情、友情、爱情,都是如此。”

    “……嗯。”她颔首。

    这男人真是油嘴滑舌,只会说漂亮话。

    能怎么办,继续过下去呗。

    故而,今年的春节方霜见是与沈知聿一同回侯府过的。

    文远侯府的长辈都喜欢清静,她一回府就叭叭叭说个不停,还拉着林岚打听前夫的事,非让方阑与她一起放烟花。

    几个长辈虽喜欢,但精力被她耗尽,用完晚膳就找理由让她回府去。

    回到首辅府邸,正好遇上赶来拜年的清官,两人还未歇就又到宴客厅会客。

    方霜见暗忖,官员与寻常百姓就是不一样,说话文绉绉一套一套的,说完一句下一句就跟上来,她根本反应不过来,想一脚把人踹飞出去。

    虽说被恭维很舒服,但话也太多,还總是起身以茶代酒敬他们。

    沈知聿与官员没聊一会儿,她就缩在一边打瞌睡,手肘边的银耳燕窝汤还未喝几口。

    迷迷糊糊之际,她身子被抱住,下巴搁在男人肩头。

    “霜见。”

    “嗯?”

    “客人走了,”他将她从坐上抱起,让她的双腿分开,别在他腰上,是极为暧昧的姿势,“我们回房歇息吧。”

    今日做了许多事,她很累,累到连打哈欠的力气都没有,任他抱着。

    穿过长廊,檐外在下小雪。雪花飘在她鼻尖,她皱皱鼻子,鼻头蹭男人的脖颈,将冰冰凉凉的雪花抹在他滚动的喉结。

    手指搭在他肩头柔软的狐裘,闻着男人身上清雅的香味,睡着了。

    醒来时,她躺在榻上,身上盖着暖和的鹅绒背,鞋袜被脱掉,披风挂在架子上。

    屋里燃了馥郁的零陵香。

    沈知聿不在。

    估计是丑时,她起身穿好鞋袜,披着雀羽披风出去找他。

    鬼使神差地,她去了那间有密室的屋子。

    熟稔地踢开牆上暗钮,推门走进密室。

    还是与原先一般模样,地砖的裂隙有暗红色血迹,是从前未拭净的。

    “沈知聿?”

    他不在这。

    不在也是应该,有谁会莫名其妙来这种地方。

    她么?

    方霜见没急着走,双手抱胸在密室闲逛。

    指间抚过姜黄色的牆面,摸到一处起伏。

    浆液之下,黏了一张纸。

    她小心翼翼将纸揭下牆,是一张白纸,未曾料到揭下后猛地发现,整面牆都由层层叠叠的纸张涂满浆液覆盖。

    一张白纸的下面,是无数张厚度不一的纸张,密密麻麻贴在墙面。

    “什么意思……”

    她又去揭,费劲扯下一张濕漉漉的纸,翻面只瞧见一团模糊的墨,将整张纸都染透。

    大部分纸张都受潮,墨迹难以辨認。

    她不死心,非要弄清楚,手肘撑住墙,蓦地将墙上纸撕开一个大口子,从里面扯出几张干燥清爽的纸。

    纸上画着个女人,每一张纸都画的同一个女人,但神态动作各异。

    眼熟,但认不出。

    她丢掉纸,像撕墙皮一样将整面墙的废纸撕下,窥见墙上暗格。

    从暗格里涌出一大堆信封。

    一

    昨夜,我第一次遇见她。

    二

    花前月下暂相逢,苦恨阻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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