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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他熟睡的脸庞。

    初见衣非雪,繁忙人海中的惊鸿一瞥。

    衣非雪肯定不知道,三年前在寒亭县的街上,衣非雪望着他出神时,其实他早就盯着衣非雪看过了。

    那不仅是衣非雪对他的初见,也是他对衣非雪的初见,是他们的初见。

    那是一年暖冬,骄阳似火,红梅满枝。

    他听好友闲谈,说季家从景阳弄了些红梅的种子,那是景阳独有的梅花品种,好看极了,可惜用草木精华培育还得两年才开花。他被勾的起了好奇之心,然后不经意的一瞥,绯色映入眼帘。

    他当时恍然想——

    我看见红梅了,确实好看极了。

    明明无人介绍,只是大街上匆匆的擦肩而过罢了,他却莫名笃定这位惊才绝艳的少年,正是衣家少掌门衣非雪。

    那个与他齐名的旷世天才,从出生起就拿来相提并论的绝代天骄。没有让他失望,甚至远远超过他的想象。

    后来在大殿上,他主动去认识这位以“恣意轻狂,目空一切”而冠名的少年。

    却意外觉得,这位名声褒贬不一的衣公子,并不会叫人讨厌,反而傲慢的有几分可爱。

    站在骄阳下,正是一簇傲霜斗雪,凌寒绽放的红梅。

    比起衣非雪对他根深蒂固的憎恶,他对衣非雪的存在更喜闻乐见。

    因为这个棋逢对手让他不再无聊,给了他很多新鲜感和期待感,让他在尔虞我诈的筹谋算计之中有喘气的机会,不再时刻紧绷着一根越勒越细的线。

    就像终日劳作的人,下工后精疲力竭的躺在床上,翻一翻心爱的书。虽然时间短暂,却是唯独属于自己的、最轻松快乐的小天地。

    无敌是很寂寞的。

    有个旗鼓相当的对手很难得,这是上天的馈赠,互为督促,互为刺激,互为楷模,互为安慰。

    *

    有句话,这世上应该没人知道。

    他欣赏衣非雪,但也嫉妒衣非雪。

    嫉妒衣非雪虽生而不祥,却有个宠他惯他不顾一切保护他的爹爹。嫉妒衣非雪母亲虽死的早,可他父亲却是全心全意的爱着他的母亲。

    明晦兰自嘲的笑了笑,光鲜亮丽空谷幽兰的兰公子,在阴暗发霉的内心深处,丑陋的嫉妒着。

    而不知从何时起,他无比万幸衣非雪有这样的父亲。

    或许就在刚刚吧?

    又或许更早。

    衣非雪主动约在不归原决一生死,明晦兰不由得想还真是冥冥之中自有注定,衣非雪此举,正好成全了他。

    和衣家掌门人死斗导致的身受重伤,这个理由天衣无缝,完美掩盖了秘术的反噬造成的灵脉尽断。

    北域最厉害的医修都诊不出来,何况明如松等人?

    后来,他冷眼旁观明宗的灾祸临头,隔岸观火这场泼天的闹剧。

    他的功法一但晋境界,必遭受“千锤百炼”的反噬,一身浩瀚修为化为乌有。虽说会随着时间慢慢回来,但一开始的虚弱程度,怕是钟书那样的糟老头子都能一铁锹拍死他。

    他想法设法隐藏好身份,混在难民堆里潜伏,却不曾料想,竟还是被人认了出来。

    当时他们这伙难民被一商人收拢起来,把长得丑的年纪大的扔掉,像明晦兰这样细皮嫩肉长得好看,年轻还能干活的挑拣出来,然后支个摊子,明码标价。

    明晦兰蹲在角落里,破衣烂衫,披头散发,自认为很不起眼。却被人伸手一指,说要买他。

    明晦兰闻言一看,是明如松的好友,之前到明宗做过客,说熟不熟,就几面之缘。

    明晦兰知道他认出自己了,更知道花钱买自己的动机绝不会是“不忍好友唯一的血脉孤苦伶仃的流浪”,这种幼稚到惹人发笑的理由。

    那人御剑悬空,势在必得。

    下一秒就被一根极韧的飞丝抽下来,屁股着地。

    明晦兰错愕,猛地抬头望去,只见衣非雪乘风而来,高悬上空,桀骜的凤眸熠熠生辉,冲着他信手一指:“就最里面那个,我要了。”

    红衣翻飞,明艳瑰丽,正如初见时那般盛气凌人,矜贵清傲,锐不可当。

    他被带下去“打包”时,听见商人小声和手下议论:“那是景阳衣家的掌门人吧?果然气派,出手真阔绰!直接把那个跟他竞价的什么道君干懵了!”

    “这就是中土第一富的衣非雪?你说他脑子是不是有毛病,还是钱太多没处花呀,那个小奴隶长得是好看,但也不值五十座金库吧?”

    “衣家整整半数家产啊,都能买下半个中土了!”

    “有钱人的脑子是特殊材料做的,咱不懂。”

    “别说了,衣掌门要严格保密,泄露拔舌头的!”

    *

    他这位“天价宝贝”十分有待遇,被商人换了衣服,梳了头发,捯饬的白白净净的才“交货”。

    衣非雪靠在软塌上,居高临下的睥睨着他,说:“几日不见,兰公子怎么就这副德行了?”

    是一百九十一天零五个时辰多三刻钟,明晦兰心想。

    然后他被衣非雪用指尖挑起下巴,迫使他以抬头的姿势仰望这个人。

    只见衣非雪笑颜灿烂,眼中满是得意的凌虐:“本掌门只花了十两银子就把你买到手了。啧,明大少爷可想过有朝一日,自己这么不值钱?”

    *

    钟书端青菜粥进来,明晦兰回神,只让他放下就好。

    粥由热变温,由温变凉,明晦兰端给钟书,让他再去热热。

    钟书顿时明白过来,这粥不是小主人自己要喝,而是备好了等床上那人醒了喝。

    “小主人您……”钟书从小看着明晦兰长大,是明晦兰唯一的心腹,也是普天之下唯一知道兰公子“真面目”的人。

    明晦兰善于伪装,外柔内冷,有时心狠手辣老谋深算的程度,连钟书都感到毛骨悚然。

    但这不是缺点。

    反之,这是让钟书放心的优点。处在明晦兰的境地,若无雷霆之威的手段,早被人连血带肉生吞活剥了!

    不是说明晦兰欲成大事就要铁石心肠,但他可以对任何人敞开心扉,唯独不该对衣非雪。

    他是宿敌您忘了?距今不到一年前,你们还在不归原你死我活呢,忘了?

    “他救您,纯粹是为了图您的天生圣体。”钟书语重心长道,“可别一时心软,切记这点呀!”

    明晦兰眸色微凝,看向灰发苍苍的忠仆。眸光流转,又看向酣睡的衣非雪。

    他生性多疑,自然怀疑过衣非雪别有所图。

    整整一半的家产,五十座金库。

    如此不惜代价的买他,难道真是有钱任性,只为把宿敌弄到手做奴隶践踏出气吗?

    衣非雪是任性,但不是冤大头。

    他胸中自有城府,聪敏无双,所行万事皆有百倍利益可图,绝不吃亏!

    所以看似半数家产砸进去是亏大了,可若换来的是天生圣体,那简直赚哭了。

    天生圣体的元阳滋味无可估量,就拿他母亲姜素举例,仅仅是体质契合明如松,就能将明如松一个资质平庸的蠢材变成明宗最出色的继承人,力排众议坐上宗主之位。可想而知天生圣体当做炉鼎,得是怎样叫人痴狂着迷。

    倘若圣体本人不配合,那也无妨。

    把他洗净切块放锅里炖了,堪比唐僧肉,凭衣非雪的慧根天赋,直接大圆满原地飞升也不无可能!

    明晦兰不是没怀疑过,甚至一开始被衣非雪买到手时,他就是这么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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