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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厚,听话题都歪到没边了,他便抱着自己的药材默默坐在角落里没说话。

    他们村子偏僻,从村里即便是坐牛车,也得走一个时辰才能到镇上。

    到了镇上后,牛车上的人便陆续下来,问清楚牛车主人回村的大概时间后,他们便结伴进城去赶集了。

    白旭拎着他的药草径自去了常去的药铺里。

    药铺的掌柜与他相熟,看过他带来的药草后,仍按照从前的价格收了。

    待掌柜算好账后,白旭将一张药方递过去:“朱掌柜,劳驾。”

    每次白旭来这里卖完药草后,总要在这铺子里再买些药,都是村里没有的药。

    那掌柜一面替他包药,一面摇头道:“怪道你们村和附近村都说你心肠好,你这简直就是活菩萨下凡嘛。”

    掌柜这话说得三分称赞,七分奚落。

    常人言,‘黄金有价药无价’,无论是开药铺的,还是坐馆大夫,哪个不是赚的盆满钵满的。

    只有白旭这个傻小子,非但没赚到银钱,反倒还赔了不少钱,同行私下哪一个不骂他蠢。

    但一身衣袍洗的发白的白旭却不甚在意的笑了笑:“家父临终前曾叮嘱过在下,莫要忘了医者仁心四个字,在下不敢辱没父命。”

    朱掌柜嘴上没再说什么,但却在心里暗骂了声:呆子。

    很快,白旭要的药材就包好了。

    朱掌柜算过账之后,发现扣除白旭今天卖的药草钱之外,白旭还得再给他补二十文。

    白旭从袖中拿出钱袋,小心翼翼数了二十文交给朱掌柜之后,这才出了药铺。

    之后白旭又陆陆续续去买了盐和醋以及一些家里缺的东西。先前空荡荡的背篓,很快就装的快满了。

    家中缺的东西差不多都买完了,而白旭的袖子里还有余钱。

    白旭思量再三后,终是鼓起勇气走进了一家布店里。

    女掌柜见他进来,立刻热情的迎上来:“小哥要买布啊?是要自己裁衣,还是给家里人裁衣?”

    “给家里人裁衣。”白旭细若蚊蝇道。

    “那家里人是男是女?”

    “是女子。”

    这是白旭第一次进布店给女子买布,所以他十分不自在。

    那女掌柜瞧见他耳尖红红的模样,顿时了然:“哦,是给心上人挑选裁衣布料吧。那小哥你来这边看,这边都是店里最时兴的布了,好多姑娘都买它回去裁衣呢!”

    这边的布花花绿绿的有很多。

    白旭却一眼看中了一匹牙红色的料子。

    辛禾如今穿的都是他母亲的旧衣。他母亲上了年纪,衣物大多都是灰褐色的,但辛禾生得白,她穿红色一定很好看的。

    女掌柜见白旭盯着那匹红布,当即便打趣奉承道:“小哥你眼光真好,好多成婚的姑娘都选这匹布料做嫁衣呢!你若给你心上人买了这匹布回去,保管她明日就答应嫁给你。”

    “不是不是,我们不是这种关系。”白旭忙仓惶解释,但一张面皮却红的厉害。

    他只是单纯觉得,阿禾是个姑娘家,应该穿些鲜亮的衣裙,而不是一直传他母亲的旧衣。

    而且他救她也只是出于医者仁心,并没有想要挟恩图报逼她嫁给他的意思。

    但白旭怕女掌柜的再说,索性飞快选中一匹:“我要这个。”

    是一匹桃红色的布。

    一刻钟后,这匹布被白旭背着出了布店。

    出了布店之后,白旭才想起来,他今日原本打算来镇上买鞋的。但现在他的钱袋里只剩五文钱了,买鞋肯定是不够了。

    恰好旁边有卖饴糖的。白旭便走过去,用仅剩的五文钱买了一包饴糖。

    幼年时,每次他爹娘来赶集,他在家中最盼望的,便是爹娘回来时给他带包饴糖了。

    今日阿禾没来,他也给她带包回去尝尝。

    买完这一切之后,白旭兴冲冲带着饴糖往城门口的方向走。

    现在他要买的东西已经买齐全了,就等大柱办完事,他就能坐着大柱的牛车回村了。

    到了城门口,大柱还没来,白旭便将背篓放下,坐在一处树荫下纳凉。

    如今已是四月下旬了,再有十来日就是端午了,天也一日比一日热了。

    白旭坐在树荫下纳凉的同时,目光落在进进出出的人身上。

    他们这边每旬逢二六八有集。来这里的基本都是附近的村民,有的来镇上卖山货,有的来买些日常家用的东西。

    蓦的,一匹马闯入了白旭的视线。

    白旭一怔,他们这个小镇上,见到最多的是牛车,甚至连骡子都不多见。可现在,这里却出现了一匹马。

    不,更准确的说,是七匹马。

    这在他们这个小镇上是十分罕见的。

    白旭下意识看向打头的那个男子。

    那男子一身霜色锦袍,头戴白玉冠,他端坐在马背上,明明生了副清隽温和的皮相,但眉眼间却全是漠然冷冽。

    他身后的六个随从,个个腰间挎着刀。

    他们一行人风尘仆仆,瞧着似是从很远的地方赶来,他们的靴子和马蹄上都沾有泥。从衣着打扮和周身气度不难看出,这行人非富即贵。

    白旭匆匆看了一眼后,便移开视线了。

    这样的人非他们平民百姓能沾染的。

    但此时的白旭丝毫不知道,这群人很快就会出现在他的家中。

    “阿旭。”有人在叫他。

    白旭转头,就见大柱赶着牛车出来了,他忙背上背篓往牛车的方向走去。

    而池砚一群人很快就找到了客栈。

    镇上最好的客栈在他们眼中,仍十分破败。

    池砚亲自将杯盏用沸水烫了好几遍之后,才倒了盏茶递给魏明烬。

    魏明烬只喝了一口,顿时便蹙眉。

    这茶也不知道放了多少年了,入口透着一股霉味。

    池砚立刻道:“那小人再重新去买些茶叶来。”

    说着,池砚就要去,却被魏明烬叫住。

    “不必了。”魏明烬将茶盏放到桌上,吩咐道,“办正事要紧。让所有人用过饭后,拿着画像上街挨个儿找人询问。”

    一旬前,魏明烬离京后,快马加鞭赶到了渔阳,到了发现辛禾尸体的地方。

    因水匪劫船一案尚未告破,跟此案有关尸体暂时都留在渔阳府衙里。

    魏明烬去府衙里看过。那女子的身形虽然与辛禾很像,但她后背左侧肩胛骨上却少了颗红痣。

    那一瞬间,魏明烬有种回到了人间的感觉。

    死的女子不是辛禾,而辛禾的镯子却是从这女子手腕上摘下来的。那便意味着,这女子之前曾同辛禾见过面。

    为了弄清缘由,魏明烬耐着性子留在渔阳县,帮县衙破获了这桩大案。

    但那群水匪却无一例外都说,他们从没见过辛禾。

    当时他们已经痛快认了劫船杀人一事,犯不着再在这种事上撒谎,魏明烬便信了他们的话。

    若他们没见过辛禾,而辛禾的镯子却出现在被他们杀了的女子腕间。那便意味着,这镯子是辛禾给那女子戴上的。

    至于是生前戴上的,还是死后戴上的,那就只有辛禾这个当事人最清楚了。

    不过不论是生前还是死后,都意味着,辛禾曾在渔阳出现过。

    在渔阳出现过就好。

    雁过留痕,他总能顺着蛛丝马迹找到她。

    池砚应过后,忙去照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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