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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笑了。

    “自然,是来接女夫子回家。”他笑。

    素文面上一赧,清丽的眸子看向他:“别胡说,我只不过是来帮夫子抄书的。”

    两人一路同行,梨花伞下,少年垂眸看她,“在我看来,素文之才,堪比夫子。”

    见她面色染上些许绯红,刻意避开他的目光,庄文周笑了笑,决意不再逗她。

    “你明日,是不是就要去普贤书院了?”

    普贤书院,是褚镇最有名的学堂,所有即将进京赴考的才子,都会去那入学。

    褚镇所有人都知,庄文周少年英才,履试履中,明年,他将进京赴考。

    林素文从腰间的书袋中拿出了一个匣子,她将它缓缓打开,里面是一只上好的狼毫。

    “这是今日夫子送我的,他说我字写得好,碎银几两还不够抵我这些年的字画,于是舍爱相送。”

    今日她将它送给他,“文周,我愿你来年金榜题名,春风得意。”

    朦胧的烟雨下,他们站在青山绿水间,远山的风吹过两人纠缠的衣角,庄文周俯身看向她,她眼里有着褚镇的山清水秀,还有个惊才绝艳的少年。

    他忽地低低一笑,将匣子重新合上,塞回她的书袋里。

    “这只狼毫属于你,你们夫子说的对,你的才学,不止一支狼毫。”何况碎银几两。

    “素文,”在清秀的山水间,少年郎俯身于她相望,四目相对间,他对世间这朵最纯洁的梨花,说出了最珍重的誓言:“等我回来,你嫁给我,好不好?”

    场景在此落幕,浮光掠影间,孟姝和扶光再次回到了旧败的闺房。

    摇曳的风烛顺着陈旧的雕木渗入旧屋的缝隙,昏黄的光影笼下两人的身影,一时间,竟无一人出声。

    他们都认出了那只狼毫。

    正是书案上的那支。它和它的主人一样,被时光尘封在灰粒中,直至今日,有人推开这扇雕花木门,方才重见天日。

    过了半晌,最终还是扶光打破了这片宁静:“接着吧。”

    光影再次亮起,这次孟姝触摸的,是梳妆台上锦匣里的一支木簪。

    若孟姝没猜错,这多半是林素文死后,所留下的遗物。

    这次的景象里,孟姝和扶光看见了梨园。

    第47章 

    景象中的故事,好像比方才更早些。

    孟姝和扶光看到,在过去几年的日夜里,林宅后方的荒土渐渐露出新芽,长满绿色,继而染上一点粉白,那是梨树欲放的花苞。

    而在这片园子之中,有一道身影日日淹没在此。

    除了上书塾读书,庄文周最常来的地方,就是这片梨园。

    褚镇盛产梅花,人人喜梅孤傲挺拔,以梅自比,可林素文,喜欢梨花。

    因为年少京城里,林府门外就种了一棵梨树,那时爹娘常常带她摘花玩耍,也就是在那时候,她爱上了这纯白的花。

    可褚镇无梨,庄文周寻遍了小镇,这才从卖花的大娘手中得来了这些良萎不齐的种子。

    但我在书香中长大的少年哪会这些,头一回播种时,他等了好久,迟迟不见冒芽,第二次,他便执拗地坐在月光下,将它们筛了一遍又一遍。

    昔日嫩芽随着岁月的浇灌,终究长就了满园的雪白。

    庄文周带林素文来看,见她不可思议的眼神,他第一次感到这么开心。

    在满树梨花下,他从袖中拿出了一只簪子。

    这是一枝梨木,他一个人雕刻了好久,这才有了如今木簪的模样。

    秀水山间的馥郁春华下,他将一腔炽热的少年心意,小心翼翼地戴在少女髻间。

    梨花飘下,与天边青山相映,白色花雾荡起间,两道身影相拥,夕阳落在他们身后,有情人的影子缱绻而缠绵。

    光影暗下。

    方才扑鼻的梨香似乎仍萦绕在鼻前,孟姝看去,那里哪还有什么梨园的影子,手中的木簪冰凉而孤独,在这匣中不知躺了多久。

    “扶光,”她忽地抬眸看向身边青年:“你有没有觉得,我们所见的景象,越来越真实了……”

    第一次的狼毫笔,他们只是朦胧间见到女子的身影。

    第二次的梨花伞,眼前的景象清晰真实。

    第三次的梨木簪,他们仿佛进入了当年的场景,林素文和庄文周就好像活生生地站在他们面前。

    在这昏暗静谧的旧屋内,孟姝抬眼看向四周,昨夜恶鬼突袭的惊惧还历历在目,也不知这样愈发真实的景象,是好是坏……

    “别怕。”青年的声音低沉而清晰,他就站在她的身后,指尖微动,一抹亮色跃入他的掌中。

    刹那间,这屋中的阴霾散去,光亮笼下,照亮了四周。

    孟姝惊讶地转过身去,心中的那点恐惧随着光亮的照耀而驱散。

    她不由得再次感受到苏素的那句话。

    他们的主上,是个面冷心热的人。

    夜色越来越深,隐匿在云后的月色照不到这片古色的老宅。

    孟姝试遍了屋内其余的物件,可方才那般异象再未出现过。

    蓦然间,她抬眸看向被他们推开的房门。

    这宅子内,都被岑娘插上了梨花,可唯独这里。

    她突然快步跑向屋外,在白墙题诗旁,一朵残败的梨花没了往日的绚烂,风雨模糊了它的轮廓,黯淡无光。

    昨夜孟姝就注意到,这诗旁,画有一朵白梨。

    江南水墨画,画中梨花山。

    山风绻鸟叹,庄周忆素蝶。

    “扶光,你觉不觉得,这首诗是庄文周写的?”她抚上题诗,有些斑驳的墨迹在她手下仿佛有了生命,风声拂过,他们好像落入了另一个世界。

    眼前景象陡然一转,闺房白墙外,萧瑟的竹叶落下,身着红袍的俊美青年,手握狼毫,红着眼,颓废又温柔地在墙上题字。

    明明世事短如春梦,人情薄似秋云,可他仍觉得,山风不舍倦鸟,就如同,庄周仍忆素蝶。

    孟姝看见青年颓靡地扔下笔墨,黑色的墨迹溅起,染上了他红色锦袍的一角。

    他走着,冒着漫天细雨,从林宅,一路越过弯桥,来到了普贤庙。

    那日的褚镇没有晴云,细小如针的碎雨拍打在他身上,绯红色长袍上的桂枝被洇湿,金色绣线在雨中湮没了光泽。

    庙中普度众生的佛像,正垂眸静静俯视着走来的年轻人,他神情落寞,清隽的眉宇染上悲色,向来挺拔英秀的身姿,此时在青山的映衬下,尤显单薄。

    他踉跄地走上状元桥,一路躬腰摸索着,似在找寻什么。

    终于,拱桥石缘上的纹路在掌心摩擦,他颤抖着抚了上去,眼里满是悲戚。

    庄文周,字莫离,宁武年间,八月十五生人。

    孟姝记得,镇上的百姓曾说,褚镇高中的状元,都将按照生辰姓氏刻于桥缘两边拱石上,供后世学子瞻仰敬拜,沾前人的贵气。

    而庄文周的名字,就在这状元桥上。

    他姿容英丽,头戴金丝冠帽,上头缀有金珠飘带轻扬,一身绯红长袍,内绣四爪蛟龙,腾飞于桂枝之上。

    庄文周,已经高中状元了。

    他眸中含泪,笑意中带着悲戚,低低地俯下身,将额头轻轻靠向刻有他名字的桥石,滚烫的泪珠顺着他的脸庞,滴落在掌心,炽热的温度灼上心间,闭上眼,皆是女子的一颦一笑。

    “文周,我愿你来年金榜题名,春风得意。”

    素文啊素文,我如你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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