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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文学www.303wx.com提供的《遇莺小记》40-44(第8/10页)
多了话本,自己是穷酸秀才,就当咱们个个都是不顾家室也要下嫁的傻子吗?”
那眉毛扬得老高,眼睛瞪圆的发怒样子惹得叶莺想笑。
这个是的,书肆里头卖的那些个话本,里头惯爱写些大小姐为爱与穷秀才夜奔、寒门举子一朝高中被公主看上,金枝玉叶甘作平妻的故事,内容十分扯淡,至少竹苑里的丫鬟就没有喜欢的。受众、作者是谁,显而易见。
但她从崔沅的书架上也没看见这种内容的闲书,对方用来打发时间的,多是些地方志、文人手记之类。
见识的人越多,有了对比,叶莺越明白,不是所有人都有这种品格。
心里想象他在外头对旁的贵女抛媚眼的模样,结果发现想象不来。
因他根本不是一个轻浮浪荡的人。
端起茶抿了一口,茗烟里冲白术甜甜一笑:“姐姐沏茶的手艺是我学不来的。”
原以为再见到白术可能会不自在,谁想根本没有,还是有很多很多话说。
崔沅打马跟在车侧,落后半丈距离,后边是凌霄京墨和相府几个侍从。
出了城,叶莺便把帘子挂起来一边。
风烟俱净,山色空濛。云迹淡淡,树树皆秋。
牧人驱着犊群行在田埂上,远处茆屋野桥,近看柴门小径,不管是炊烟里飘来的粥饭香,还是屋顶上昂首打鸣的公鸡,都透出一股悠然自在的烟火气。
真好!
她再往外探了探脑袋。
崔沅悠马过来。
“冷不冷啊?”
仗着马行速度慢,叶莺摸摸他的手。
还好,比她的暖。
叶莺便笑了。
时近霜月,已过了小雪节气。昨夜下了阵半夹着雨的细雪,醒来后天色阴沉沉的,路面上倒没什么泥泞,都被人踩了个干净。
只天气冷,冒出脑袋这一会儿,鼻尖就被冻得发红。
因山里阴凉,云扶一定要她带上暖手的小袖炉,还穿了件斗篷,是东方白色的,上头用蜜合与灰白的丝线细细绣了芦苇与荻花,与这冬日之景十分契合。
看着她笑嘻嘻模样,崔沅伸手给她拉了拉衣襟,“坐好。”
厚厚的缎帘被放下,遮住了人间烟火,回到逼仄车厢里,叶莺撇撇嘴,吐槽,“可算知道你家公子从前为何一直没成亲了。”
白术一乐。
只过了会儿,帘子又被掀起一角。
一团还冒着热气的荷叶包递了进来。
叶莺闻见香气,高兴了:“雷公栗!这是哪里来的?”
凌霄看眼崔沅,笑道:“那边有个骑驴的老叟,专卖这个的,闻着还不错。公子知道殿下喜欢这些小玩意儿,让买回来给殿下尝尝鲜。”
叶莺塞了一颗进嘴里,“噗嗤”笑了。
崔沅瞥她一眼:“笑什么?”
“我只是奇怪从前拒食路边摊贩的长公子,如今竟会主动买。”
“为什么啊?”
叶莺歪头看他,学着怪腔调,“好难猜啊——”
凌霄京墨在身后看好戏。
人前呢。
崔沅忍了忍,没将她怎么样,打马行去了前头。
叶莺捏一颗栗进嘴,甜得眯起眼。
本朝皇室依山为陵,且喜清净,除帝陵外并不精修陵寝,灵王便葬在距京畿四十里外的骝山南面。
马车常速驶了半天,终于到了距陵墓最近的村落——河中县名下一个叫做平冈村的小地方。
从这溪行往北数里,要过一片梅林,便到了灵王陵寝。
因路况狭窄,马车无法通行,而溪面结了薄冰,二人只得下马步行前往。
火红的寒梅,伴着两人雪似的白氅,特别特别好看。
白术放轻脚步,扯了一把愣愣往前跟的凌霄,凌霄“噢噢”反应过来,又拽住了京墨的腰带。
几人落后十好几步跟着。
叶莺之所以会想到来祭拜灵王,并不只因为对方是自己素未谋面的兄长,更因为崔沅的缘故。
那日祭孔宴后,宗室夫人女眷们皆在讨论崔沅风姿,其中赞许欣赏自不必说,更多则是唏嘘这绝境逢生的经历。
相似境况,结局却不同,皇后难免伤怀,一连两日茶饭不思。
这个事,旁人来劝都没用,也无人敢劝。
叶莺带去了亲自下厨炖的燕窝鸭子肉粥,轻声道:“当我年幼时,便时时见刘御医手持一簿脉案沉思,有时钻研起来,也是茶饭不思,之后才有了这个方子。”
“没有兄长,便没有今日之崔郎。娘娘不妨想着,非是兄长生不逢时,而是后来人承继了他的福泽。‘为万世开太平’,这必是与刘御医一般,值得青史留名的。”
丧子痛,绝不是轻飘飘几句话就能带过的,比起青史名,叶莺自己也宁愿简单活着,但对于皇后来说,到底有些安慰。
千家山郭静朝晖,日日江楼坐翠微。
丛菊两开他日泪,山楼粉堞隐笳悲。①
守陵人每日打扫,灵王的坟茔周围十分干净。
他们净手焚香后再敬香祭拜。
冬日里的阳光稀薄,落在汉白玉墓碑上,使碑体呈现出温润细腻的光泽。镌刻的碑文用掺了金粉的朱漆细细描过,熠熠生辉。
崔沅也以平辈礼执香——
承继了他的福泽,自己祭拜,是应该的。
待插香入炉,看着直直上生的烟丝,崔沅道:“我幼时,曾见过灵王两次。”
“一次春蚕亲耕礼,他站在皇后身旁,我被祖母牵着,远远地看了一眼。另一次我被梁王出言羞辱,他出来解围。”
他的声音很轻,似怕惊扰了烟雾,“他生得更像皇后,秉性温和,待宗室中的郡主们极有耐心。若还在世,想来应会是个很好的兄长。”
叶莺觉得自己应当与这兄长说些什么,但从未见过,甚至她出世时,对方已经身故。
皇帝说,她的耳朵与灵王相似,皇后则常常望着她的下巴出神。
只是光凭这般想象,仍是空洞。
一时无言,默然作陪。
一炷香燃尽。
崔沅道:“走吧。”
回城仍有两个时辰的路程,两人回到适才村子,叶莺眼尖地看见前方有脚店:“用过饭再回吧。”
崔沅凝目看那茅草庐子,蹙眉:“天色已晚,要再耽搁,只怕赶不及回宫。”
“我不挑,只要有人分我半个榻就成。”叶莺咬唇看他笑。
待崔沅看过来,她才道:“想什么呢!我说的是白术姐。”
最后还是在脚店要了羊肉跟韭饼,那炖羊肉的汤,叶莺还嘱咐店家:“萝卜切细细丝,与羊汤同煮,撒些椒,再来一碟子清酱,蘸着白肉吃。”
店家问:“客人可饮酒?有自家新酿好酒。”
崔沅白日是不饮酒的,叶莺甚至只见他饮过那一次,下意识就要拒绝。
不意崔沅道:“便烫一角吧。”
叶莺诧异地看了他一眼。
那边白术几人也点了饭菜,没有要酒。
待店家走后,崔沅道:“村野脚店,盈利多靠酒水。”
叶莺一点就透,她想起适才那店家的身上,这样冷的天,只穿一件单薄夹袄。
这人真是……
店家自夸“好酒”,实际叶莺喝着与外头村酿没什么分别,唯有度数大些,她吃完饭出来,上马车时的脚步都是浮的。
白术扶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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