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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麻木。

    麻木地看于家媳妇站在他们掌柜的后院,又麻木地听于家媳妇那些无趣的理由。

    他们的视线一个接一个,都飘向阿翔,只有阿翔才知道,于家男人被搞到了什么地方。

    第67章 生意人

    阿翔低下头,他无论如何不会辜负于姑娘的期望,把这些事儿乱说嚼舌根的。

    要他说,身为于姑娘这样好看的美人的父亲,于家男人真是万世修来的福分,偏偏于家男人没有这个福气去享受,反而让他关进了猪圈里去伺候小猪。

    于家媳妇哀求的目光又落到了阿翔身上,她眉目哀婉而凝怨,坠着泪的眼睛婆娑望向阿翔,是让人哀其不争的请求。

    没有人能同情她。

    阿翔也不能够。

    唯独刚刚劝说她的李二花,半随着疑惑地望着她,她并不能想明白,于家媳妇为何能这样?为了一个男人和于姑娘闹到这样地板呢。

    以她拿了钱又有儿有女,为何要把日子全部堆在对于一个男人的殷殷期盼上?

    以李二花尚且年幼又理智的年纪,是想不出于家媳妇的偏颇的。

    就像她也想不出自己年幼刚卖进来的时候,为何带她的那位姐姐会抱着希望等她的荀郎来赎。

    这是她尚且不懂的领域。

    就像于家媳妇也不懂为何于桑之能狠心至此,非得比的她与男人两地相隔呢?

    李二花收了心思,不敢再深想。

    于家男人是被于姑娘亲口送去养猪的,她也不能泄露。

    于是,她便垂了头,好奇地望着于家媳妇逐渐走远。

    小城的冬天渐渐过去一点。

    热闹的流言蜚语也被冰雪给裹挟在了泥层底下。

    冬天的雪总是残忍的,哪怕这个小小的地方的县令并不热衷于剥削民脂民膏,也冻死了一批数量很小的贫民。

    被挖了坑草席裹尸扔到泥地里的还是少数,更多的是丢到城外的乱葬岗。

    那里阴森恐怖,平常人是不敢夜晚去那里走的,只有在白天,拉上好几个壮健阳刚的少年大汉,才舍得走上这么一遭。

    寒风有在呼呼地吹着,把随地的尸体瑟瑟翻起一阵边来,尸体慢慢腐烂的臭味混着富人酒肉的残骸,一起堆叠在了乱葬岗的深处。

    这样的一个遍地是白的冬天。

    所有该懒怠的不该懒怠的人全部懒怠起来。

    就连桑氏门铺的门童伙计也都冬困得昏昏欲睡,仿佛只要在他们胳膊肘上支一根树枝,就能一觉睡到冬天湖面破冰似的。

    却也就在这样懒怠的一个冬天。

    号称是京城的一个做大生意的京都人找了门路送了帖来。

    那是一个寻常的落了小雪的憋闷的午后。

    负责扫院子的小伙计都穿的厚厚的把自己冻红了要冻出冻疮的手藏在厚手套底下。

    尖锐的蓬松的用竹把做的扫帚,正慢悠悠地又一遍一遍地用身子去拖拽地上的残雪。

    寸寸雪泥混着落叶,被扫在梧桐树的一角。

    小伙计不过打个哈欠的功夫,有谁快步如一阵风似的,马上就越到最里面过去,风雪好似比他还要慢,等他都过去一会儿了,才悠悠又下下去。

    扫地的小伙计哈欠打到一半,惊愕地吓了一跳,蹦起来就要拦他。

    “于姑娘在睡午觉呢,吩咐了谁也不准打扰。”

    小伙计惊骇地手上的扫帚都要丢在一边,那厚厚的竹把落在地上之前。

    如风似的越过去的人,远远飘来一句话:“我是有要事。”

    伙计看不见的风里,一张帖子散发着悠悠的墨香,在风雪中摇了一摇,又妥帖地落下去。

    那谁跳了两下,就落到了院中。

    院子隔着内院和外院,里面是徊长的走廊。

    自于姑娘定下心后,店铺又扩了一番,连带着小院也增大了一倍。

    那谁在院中信步,黑色的布鞋染了没扫净的雪。

    雪太无辜,他不与雪计较,只推开了厢房的闺门。

    闺门内,红烛帐暖,分明说是在午睡的人,隔着细细一层薄纱,垂了脖颈,洁白的下巴仿佛镀了瓷釉,正在享受旁人的投喂。

    玄烨一身黑衣,手捻着滑溜溜一颗葡萄,目光灼灼,毫不掩饰。

    葡萄在他的揉搓下,却还保持着完美的圆润和甜意。

    一寸距离的小小白瓷盘,更是洒满了细长难啃的坚果,只是这坚果虽然磨人,却也足够精贵足够好吃。

    人似影影绰绰的仙人,果也似千金难买的仙果。

    玄烨笔直站着,似乎毫不受人影响。

    他伺候人已经越发习惯了,在那谁这样灼热又羞耻的注视下,还能面不改色地将手上的东西安安稳稳喂完。

    那来送帖子的谁,也只看了一眼,便只得低下头去,不敢再看。

    因为深知知道越多死得越早的道理,他甚至只看自己的鞋履,分毫不敢往上。

    鞋子如此好看,雪如此洁白,他看一看又有什么错呢?

    只是苦了他的眼睛,如此红帐薄绡,却无法看一眼灼灼风华的美人。

    待一息,或是两息。

    玄烨终于远了点,他站在了离床帐大约三尺还是四尺的地方,不远,也不近。

    这已经很满足了。

    他无法定位自己在这的身份是什么,却也愿意为一点隐约散发的善意和期冀而自愿靠近。

    玄烨走远了,那谁便自然地跪下,将手中的帖子举到头顶。

    其实这里没有这样重的规矩,只是他觉得,若不跪下,他却是要生出僭越之心了。

    烛火是亮的,薄帐是红的,只剩下了被高高举起的那一小小帖子。

    白色的纸笺,上面点着一点梅花香,封面没有挂名。

    落入手中来,一碰就知道触感。

    是一纸千金的“千金”。

    等到拆了里面,才缓缓显出一点全貌来。

    接纸的手皙白,如玉,又如珠。

    一寸寸翻过的时候,会让人心口空了一块。

    没人敢轻易去看,唯独玄烨,偷偷打量,再肆无忌惮。

    飘着梅花香的帖子逐渐沾染了一点木质的冷香。

    那白皙如玉的手指,也将那帖子轻轻放下。

    帖子在半空中飘落,很快落在桌子一角。

    半搭帖子在桌子上,半搭在外,看着晃晃悠悠,很像马上就要掉下来。

    但它始终并未。

    膝盖跪在冰冷的地板上,哪怕燃了碳火,地板还是坚硬的,也是冷的。

    冷的无论如何是暖不起来的。

    递帖子的那人被风惊动,轻轻抬起了一点睫毛,看了一眼半落不落的帖子,很想把它提起来,好好地放在桌子上,又或者把它接到自己的手上来,让自己的手做桌子,让于姑娘能直接用着。

    可是他不敢。

    于姑娘没有同意,帖子也并未同意,桌子大抵也是不同意的。

    于是只能作罢。

    那人便将自己的视线落回来,继续盯着自己膝盖下的地面。

    玄烨也想把视线收回来,好显得自己不那么冒犯。

    可是不行,他的视线有些不听话了,又若有似无地黏连着,移开又落回去,便干脆不移了。

    明目张胆,又全然心虚。

    李二花常常背着于姑娘骂他登徒子,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玄烨在心中研磨,却又没有要悔改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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