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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他们这个圈子呆久了,很容易忘却外面是什么景象。

    谢沅的家境还算可以,但那也只是在普通人当中。

    她父亲谢知从来没有想过再回来,他的作风简朴,为人又淡泊名利。

    所以对谢沅来说,燕城和权贵圈子里的一切,对她来说是很陌生的,就像是华美但却不合脚的鞋子,她穿着并不舒服。

    只是她从来不说罢了。

    谢沅是个很好的孩子,她不习惯居高临下,不习惯颐指气使。

    她甚至用不惯仆从。

    谢沅花了好些年,才终于能够做出表面适应的样子,她其实不像沈宴白之前所想的那样孱弱、无能。

    只是成长的阵痛对她来说,实在是太艰难了。

    她能从那样地黑暗里走出来,她比谁都要更坚强、厉害。

    沈长凛搂住谢沅的腰身,到底没有忍住,在无人窥见的地方,轻轻地吻了吻她。

    他很低声地说道:“我应该再早些爱上你的。”

    “不行,叔叔,”谢沅红着脸庞,挣扎地说道,“你那是恋童。”

    沈长凛:“……”-

    从图书馆出来后,谢沅带着沈长凛去燕大附近的冰激凌店。

    学校附近的美食,总要比别处要更多。

    沈长凛绝不允谢沅乱吃东西,可她就是爱吃零食、冰激凌之类的食物。

    不过她生得瘦弱,吃点高热量的东西也好。

    沈长凛刚开始管谢沅很严,后来也渐渐放松许多,她到底不是沈宴白那种胃病深重的,不过就是脾胃弱一点,能多吃点才是好事。

    但他这还是第一次来陪她吃冰激凌。

    跟寻常的甜筒、雪糕、冰激凌球不太一样,这家店里的冰激凌非常特别。

    所以才深得资深冰激凌爱好者谢沅的喜欢。

    沈长凛撑着下颌,看她熟稔快乐地点餐,心觉自己真是养了个孩子。

    之前谢沅吃太多冰激凌,然后胃疼,他狠罚过她一两次,现在想来,真是一点用都没。

    反倒让人有更多方式藏着来吃了。

    谢沅就是瞧着乖,背里跟她哥哥还真的有点像,喜欢在规则里面乱来。

    她把冰激凌也递给他,声音柔软地说道:“你看叔叔,一个杯子里只有五颗哦。”

    沈长凛是允许她吃家里阿姨做的冰激凌的。

    但是不许她吃太多,一次只准吃五颗。

    说实话,如果不是谢沅带他过来,沈长凛觉得就算是他这样的身份地位和见识,估计也一辈子吃不到这么大的冰激凌球。

    他忍不住笑了,轻声说道:“沅沅是乖孩子。”

    谢沅本来在吃冰激凌,闻言耳尖忽然有些红,她真的很容易害羞。

    雪肤薄薄的,脸庞或是耳朵泛红,总是格外明显。

    沈长凛没有再逗弄她,陪着她吃完冰激凌后,继续出门逛,他其实已经很多年没过过这种生活。

    印象中他很少有出来,但身边又没有随扈的时候。

    凡尘到底是个什么滋味,沈三公子是全然不明白的。

    他自降世时,就尊贵得不可言说。

    在国外的那些年,人人敬着,他性子又冷,那时候还有媒体敢报道他,暗里称他是“不染人间烟火的天上谪仙”。

    后来沈三公子变成秦沈两家的主事人。

    他性子更冷,尊他敬他的人更多,追随在身边忠心耿耿的人倒是不少。

    但能说得上话的,却是更没什么人了。

    高处不胜寒,人在高位太多年,很容易飘忽,很容易孤独,也会很容易生出病态的渴望。

    常听说有些位高权重的人物,年长以后与保姆、护士有感情,或者热衷于救风尘,喜欢拯救落难的年轻孩子。

    其实就是孤寒。

    所处的位置越高,这孤寒就越难避免。

    后来沈长凛想,秦家人血脉里的冷淡,或许就是为了对抗这孤寒而存在的。

    秦老先生是这样,沈夫人是这样,他也是这样。

    可是不一样的是,沈长凛遇到了谢沅。

    谢沅总是很感激他当初将她从深渊里拉出来,其实他也应该很谢谢她,如果没有她,他这一生该多孤独,多没有意义。

    燕大附近学生很多,周末的晚上尤其的热闹。

    路边有卖那种小荧光棒的。

    谢沅很豪奢地买了许多,然后编成手环,自己戴了一个,也给沈长凛戴了一个。

    他还没有接触过这种东西。

    两个人之间年龄差还算可以,但成长环境不一样,到底是有些代沟的。

    谢沅就等着沈长凛来问这是什么,他却偏不问,只很认真地说道:“沅沅编得很好看。”

    她没有办法,自己解释道:“这种荧光棒可有意思了,叔叔。”

    “我做小孩子的时候很喜欢,”谢沅柔声说道,“不过现在总见不到了,今天好巧呀。”

    沈长凛轻笑着,揉了揉她的头发:“你现在也是小孩子。”

    在他眼里,谢沅永远都小小的。

    她喜欢童话故事,喜欢动画电影,喜欢一切小孩子喜欢的。

    谢知和冯依没能陪谢沅度过的少年期,沈长凛愿意用一生陪她过完。

    但她的注意力很快就被别的好玩的吸引走。

    谢沅走了一路,也买了一路,她是个很大方的孩子,无论买什么,都要也送给沈长凛许多。

    他平生还没有收到过这样廉价,又这样昂贵的礼物。

    晚上的餐厅也是谢沅选定的。

    很普通的餐厅,来往的几乎全是年轻人,有情侣,有来聚会的。

    装修很不错,是森林主题的,餐厅的中央还有唱歌的乐队。

    那些小玩意被谢沅随意地放在一边,有人路过差些撞掉,沈长凛按住,然后将那些物什全都整理好,放进了谢沅的背包里。

    她点餐很快,水眸整晚都是亮亮的。

    谢沅托着腮帮,眉眼弯起:“他们唱歌是不是很好听,叔叔?”

    比起高雅严肃的音乐会,这样的音乐形式要随意得多,也会令人更加放松得多。

    多年来谢沅寄养在沈家,也被迫踏入沈长凛所处的陌生尊贵世界。

    他总依照自己喜欢的方式养她,虽也是娇惯,却到底是另一种变相的揠苗助长。

    这还是沈长凛第一次来到谢沅所处的世界。

    如果没有他的插手,谢沅其实也能活得很好,她在她的世界里是轻松且快乐的。

    但他是不可以没有她的,哪怕是掠夺,他也是注定要将她掠夺回来的。

    好在他的沅沅没有想过什么搬出去,离开他之类的事。

    沈长凛轻笑一声,温声说道:“好听,沅沅。”

    他的眼里都是对她的宠溺,仿佛她是这个世界上最昂贵的珍宝。

    沈长凛话音刚落,谢沅就攀上他的脖颈,声音柔柔地说道:“叔叔,最近事情好多呀,我能在学校住一段吗?”

    第66章 她想告诉全世界,她和他结婚……

    什么是白昼做梦?

    谢沅这就是白昼做梦。

    沈长凛的容色冷下来,掐了一下她的小脸,低声说道:“想都别想。”

    他的气度矜贵,在这样喧嚷吵闹的餐厅里很格格不入。

    现在生气起来,反倒有些落入红尘的意味。

    谢沅高中时住在家里,大学也住在家里,就大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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