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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文学www.303wx.com提供的《[综英美]刺客竟是我自己》40-50(第12/17页)
“他本来应该是的。”
“但他现在不是了。”里瑟说,“他已经适应了这种在逃的生活,并且把它当成了一份工作。他是一位职业杀手,芬奇,我看得出来。他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危险。”
而在他们口中的这个“危险”的埃利奥,正一无所知地啃着他的曲奇奶油冰激凌,走在时代广场高大绚丽的LED广告牌下。
这还是他第一次来纽约。
埃利奥曾经和同学开玩笑说过,毕业后要来纽约打工,但他从没有真的将这个城市纳入考虑过:超高的犯罪率、生活成本和房价,有太多年轻人为了工资和工作机会趋之若鹜,但对埃利奥来说,哥谭也是一样的。
甚至他不需要另外考虑租房成本,因为哥谭是他的家乡。
而那是他当时绝对不愿意回去的地方。
但奇怪的是,埃利奥现在站在这里,曾经可望而不可即的地方,他不再为生计和前途发愁,只要他想,他就可以在这里买下一间他喜欢的小房子,面朝波光粼粼的哈德逊河,日落时金光闪耀,夜晚时对岸的新泽西州灯火辉煌,与曼哈顿交相辉映——
而他心里只想着阴雨连绵的哥谭。
仿佛有那么几秒钟,车水马龙的喧嚣离他远去了。埃利奥的世界一片寂静,只有哥谭经久不息的落雨声。但也只有那么几秒。埃利奥很快回过神,继续前进。
“内心深处,”魔戒说,“你知道你属于哥谭。”
埃利奥没有接话。他只是加快了步伐,埋着头往前赶。
跟在他身后的里瑟不得不照做。他和目标手机配对的工作刚刚开始,目标就开始加速移动,这可不是一个好的预兆。
“你成功了吗,里瑟先生?”芬奇问。
“还没有。”里瑟举着手机,假装在打电话,“我怀疑……”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埃利奥在前面的人群中一闪,忽然消失了身影。里瑟连忙拨开挡在身前的人们,向前追去。
但他没能在那里找到埃利奥。里瑟停在那里,向右侧转过头。
那里有一条看起来空荡荡的小巷。
“你怀疑什么?”芬奇问,“里瑟先生,你还在吗?”
“我还在,芬奇,”里瑟回答,“但我们的目标不在了。”
“请小心点,你面前的那条小巷子里没有监控。他可能藏在任何地方。”
“你怎么知道我正准备走进去,哈罗德?”里瑟说,“你真是太了解我了。”
虽然这么说着,但里瑟的表情一点也没有变。他确认了一下风衣里的枪套位置,接着若无其事地走进了小巷里。
他走得不紧不慢,看似闲庭信步,头部没有一点多余的转动,但那双绿眼睛不动声色地滚动着,扫视着任何一个可能藏人的地方。
埃利奥可能在任何地方。他可能以任何方式从角落里跳出来。
…但一直到里瑟走出小巷,见到纽约的太阳,埃利奥都没有这么做。
什么也没发生。似乎埃利奥只是有急事赶路,所以就这样消失在了他的视野里。
“我看到你走出来了,里瑟先生。”芬奇说,“快到超乎我的想象。没见到我们的目标吗?”
里瑟站在小巷口,没有立刻回答。他沉思片刻,把手伸进了口袋里。他的钱包和手机已经不翼而飞,而里瑟发现自己对此竟然一点也不惊讶。
“…芬奇,”他对耳机说,“定位我的手机。”
“什么?”芬奇立刻操作键鼠,“不会是我想象的那样吧,里瑟先生?”
“对,他摸走了我的手机。”里瑟拖长了语调说,“还有钱包,如果你感兴趣的话。”
“这……实在有点超乎我的想象了,里瑟先生。”芬奇查看着屏幕上跳动的信号,“你的手机正在高速移动中,刚刚驶出FDR海滨公路,转入中央大公园大道…”
中央大公园大道上,一辆低调的黑色轿车正在向东北驶去。
埃利奥一手打着方向盘,一手把重新合上的手机丢到了副驾驶上,接着拆开了膝盖上的钱包。他低头瞄了一眼,抽出几张纸币,随手丢到一边。从夹层里,他还翻到一把小巧的折叠刀、简易开锁工具,铝箔包裹的白色小圆药片轻轻地划过他的指腹。
红灯亮起的时候,埃利奥再次低头看了一眼。他翻过那几片被剪开的药,铝箔背后写有“拜尔阿司匹林”。
真有趣。埃利奥想,我知道他不会是一个普通人,但我没预料到这个。
折叠刀和开锁工具不是一个西装革履的上班族会常用的东西,更不用说刺客轻易地摸出了那些小玩具上面被经常使用的磨损痕迹;没有驾照,没有任何能表明身份的东西,还有几张印有不同名字的信用卡——如果只是这样,埃利奥或许会认为他是一个盯上他的惯偷,但惯偷可买不起阿司匹林药片。
退一步来说,就算他们买得起,也多半不会塞在钱包里。随身携带这种药片意味着他的工作总是给他带来疼痛,就像埃利奥自己的“工作”一样。
但更有趣的是他的钱包。
埃利奥认得出它的材质和价格,一个从事这样的工作——隐藏身份,有极大可能触犯法律,同时又经常疼痛——的人,用不上这么好的钱包。
他很可能有一个富裕的赞助者。
埃利奥不由得笑了起来。
钱包在他手里上下跳动了一下,又乖乖地落回他手心。从最后的夹层里,埃利奥拎出一张印有联系方式的名片。他用自己的手机拨打了上面的电话号码,躺在副驾驶位上的手机立刻响了起来。
“我早该知道的。”埃利奥嘀咕着,换拨了第二行电话号。这次他没在车里听到电话声响。
“稍等,里瑟先生。”图书馆里,芬奇探出手去,“我有一个来电。”
里瑟一脚踩下油门,车速飞快地飙过了其他规规矩矩排着队的车辆。他气定神闲地回答,“请便。”
“真奇怪,”芬奇看了看,“它既不是弗思科警探的来电,也不是卡特警探的。”
“你有什么头绪吗,芬奇?会不会是你点的披萨到了?”
“…区号三个五。”芬奇辨认出,“那是哥谭的号码。”
里瑟和芬奇同时陷入了沉默。
电话还在持之以恒地响着。
“一定是我钱包里的名片,”里瑟说,“他翻出了它。别接这个电话,芬奇。”
“我当然不会那么做。”芬奇说,“但他已经开始好奇了,里瑟先生。这超出了我们的计划。你确定要一路追踪他的信号,跟到…”芬奇看了眼屏幕,皱了皱眉,“牡蛎湾吗?”
牡蛎湾,一个纽约罪犯公认的好地方。尤其是在夜晚,浓密茂盛的草丛和高耸的树林会掩盖一切发生过的痕迹。
里瑟来过这里几次。他也制造过一些用得上铲子的“意外”。他希望今天不会发生这种事,但无论如何,他都做好了准备。
他把车丢在路边,跟着信号走进了树林。
“埃利奥,”里瑟说,“我知道你在这里。我已经来了。”他左右环视,慢慢深入,“我了解你的事情。你还很年轻,就在几个月前,你还前途无量——我知道你可能认为事情已经截然相反,但我希望你知道,只要你愿意,事情永远有回旋的余地。”
“只要你愿意回头,”里瑟说,“只要你愿意。会有人给你这个机会。杀死其他人并不是一件多么愉快的事情,我希望我不知道这个,但我知道——我知道你的感受,埃利奥。”
草叶擦过他的腿。鸟类和昆虫弄出的响声细细簌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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