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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事的风格, 所以, 所谓的泰国旅行团游客客机,很可能是THE KING故意制造的幌子而已,如果THE KING想将这批被挟持者顺利带到国外, 除了飞机, 霄洲还可以通过海运偷渡的方式,也就是, 清河港港口的那些国际商船了。

    路晨曦的想法太过疯狂, 又因为没有任何线索和证据可以做支撑, 所以,这样的推断也只能说是路晨曦根据THE KING行事风格的个人推理的心证,就连路晨曦自己,也无法向纪严坚持, 将警力抽调到清河港去。

    直到,路晨曦收到了那条莫名其妙的短信,对方甚至没写下THE KING的落款,但,路晨曦就是能感觉到,对方一定就是THE KING!他在挑战他!在期待着与霄洲警方展开一场正面的猫鼠游戏!

    因为路晨曦最终也未能说服纪严抽调警力,所以,路晨曦算是违反了纪律,单刀赴会,赶去了清河港。而事实也证明,THE KING当晚,也的确出现在了清河港港口,虽然,THE KING与路晨曦交谈时,声音经过了变声器的处理,但他曾到过现场,并在清河港大火烧起来之后,出现在过路晨曦的面前。也就是说,THE KING既然约定了时间和地点,作为一个终极强迫症患者和完美主义者的人,他不会轻易食言,随便放人鸽子。

    既然如此,凌云城C区的五号楼13层为什么没有THE KING曾亲到过现场的痕迹呢?

    路晨曦感到不解。

    他开始在脑海中对比,这两世案件发生时的相同条件。

    在前世的事实中,THE KING也曾在尸体中,给霄洲警方留下“邀请”的字条——“Come and Play”。巧合的是,约定的最终地点,也是在凌云城C区五号楼的13层。但,与这一世不同的是,这一次,THE KING并没有在霄洲各地引燃生物病毒炸弹。

    在前一世路晨曦的推断来看,THE KING之所以会选定这个地点,是因为这栋楼,这个楼层,从侧面的视角看过去,不会被遮挡住视线,能一览无余地看到前一世每一颗生物病毒炸弹爆炸的位置。但如果,这一世,THE KING并不打算在这时引燃生物病毒炸弹的话,那为什么,THE KING仍然选择了相同的地点,甚至楼号和楼层都没有改变呢?

    这个地点,除了没有被监视器摄像监控这个优势以外,对于THE KING来说,一定还存在着某种更为隐蔽,有利于他实施诡计的条件……

    还有一点,就是沈翳左耳上戴着的那枚红宝石耳钉。

    在这一世,沈翳与路晨曦相识的整整三个多月的时间里,沈翳一次都没有佩戴过这枚红宝石耳钉,就连路晨曦曾送给他一颗红宝石耳坠,他似乎都显得十分抗拒,从未佩戴过。那么为什么,偏偏在昨晚,去赴与THE KING的这场鸿门宴时,沈翳会选择佩戴上它呢?

    是THE KING的要求?还是……?

    说起来,在沈翳枪击沈淮恩的这件事上,两起案件也有诸多相似之处。

    沈淮恩都是被戴着红宝石耳钉的与沈翳长相一模一样的青年击中。

    两世的场景中,两人所在的位置,以及他们被警方发现时的时机,似乎全都分秒不差地相一致。

    但,唯一不同的点是:在前一世,沈淮恩是额头中枪,当场毙命;而在这一次,沈淮恩是腹部中枪,得以留下一命,被及时赶到的警方发现,送去了医院。

    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不同呢?

    如果沈翳真的想杀沈淮恩的话,从沈翳与沈淮恩所站的距离来看,无论沈翳想击中沈淮恩的额头,还是心脏,应该都易如反掌。

    但他却没有这样做。

    警方赶到之后,前一世,那个青年在看到路晨曦的第一刻,就选择了逃跑;而这一世,沈翳也没有这样做,而是选择乖乖束手就擒。

    为什么?

    为什么会发生诸多不一样的细微变化呢?

    路晨曦不断在凌云城C区探查环境,寻找可疑的线索,又把电话打给了一队的警员陈儒。

    “路队。”

    “昨晚,你们到凌云城五号楼13层的时候,都发生了些什么,一五一十全都告诉我!我要所有的细节!”

    陈儒迟疑一下,找了一个安静的位置,将昨晚发生的所有事情,全都告诉了路晨曦:

    因为听说THE KING会出现在凌云城,纪严没敢大意,召集了特警队的人,大家伙全都穿好了防弹服,才出发去的凌云城。前半部分的行动还算是顺利,凌云城整个C区都没发现什么可疑的人,也没听到什么怪异的动静。然而,在几个小组封锁了凌云城C区各主要干道,以及凶犯可能逃窜的几个出口之后,纪严就带着陈儒和另外一个小组,赶去了5号楼13层的目的地位置,就在他们走到大概十层楼的位置时,他们就能隐隐约约听到楼上两个人说话的声音了,声音不算大,但是,像是在争执。

    “纪队带着我们继续小心往楼上逼近,等再上几个楼梯时,我们才听出,那声音,原来是咱们沈局的。至于我们真正听清了的话,不过也只有两句:沈局大概说,‘够了,停手吧。’,另一人道歉说,‘对不起。’,紧接着,我们就听到了一声枪响。纪队一下子就急了,带着我们小队赶紧冲了上去,我先看到的是沈局躺在地上,胸前流着血,反应过来之后,一下子就冲到他对面,下了沈局对面举枪那人的手枪,因为我朝那小子冲过去时,有道红光闪了我的眼,我刚开始时,还不知道楼上一共有多少人,也没认出,开枪的这小子是谁,直到,把那小子控制住,用手铐铐上之后,他抬起头,我才看出来——这不是沈局长的那个混血儿子,沈翳吗……”

    路晨曦听到这儿,目光一震,抬起眼眸,急切地问道:“等!你等等!你说……你说,你朝着沈翳冲过去时,曾有一道红光闪过?”

    “啊。是啊。反正,不知道被什么东西,晃了一下眼……后来我看见了,沈翳这小子左耳上戴了一颗特别大的红宝石耳钉,我估计,就是那个东西……”

    路晨曦粗重地呼吸着,他突然感到气血上涌,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也不知道是在跟谁生气,突然高声反驳道:“昨晚我开了一夜的车,所以清楚地知道!昨天晚上,根本就没有月亮!宝石又不是灯泡!它还能自己发光吗?”

    “啊……”陈儒瞥了一眼手机,也不知道路晨曦突然哪儿来的这么大火气,又尴尬道,“那……有可能就是周围的哪栋写字楼?或者路边的路灯……”

    “这边可没有这么高的路灯!也没有什么写字楼能在凌晨三点钟,朝着窗外突然发射出耀眼的光的!”

    “……那是……星星?”

    陈儒歪着脑袋,实在是编不出什么像样的理由来了。

    “……我真不知道那是什么。路队!我只记得,我真被晃了那一下。”

    “你不用想了……”路晨曦又快步返回到五号楼13层,刚一上楼的楼梯位置,朝着大平层的落地窗外的方向望,又目光一沉,冷声道,“我已经知道那是什么了!”

    路晨曦说完这句话,直接挂断了电话。

    路晨曦就知道,这世上,哪来那么多无缘无故的巧合呢?

    就像在前一世,路晨曦和陈儒一样,无论是在白天还是在午夜,竟然同样都被一道耀眼的红光闪过眼……

    因为在12·15清河港爆炸现场的集装箱里,路晨曦曾对那道神秘背影,脸上的红光留下过深刻的印象,所以,在路晨曦再一次被一道红光闪过眼之后,路晨曦马上想到的,就是对方左耳上戴着的那枚红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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