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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医生说他恢复得还不错,就是以后要多注意休息,这次被人发现的及时,下次不走运就完了。

    他和医生对话时,司黎一直在病床边翘着二郎腿,专心地给自己剥橘子吃。

    没办法。韩国水果太贵了,她回来一趟,先吃够再说。

    等医生走后,江修暮靠在床头坐,侧头看她,司黎朝他举起手里的橘子,问:“吃吗?”

    医生刚说过他最近饮食要先进流食,江修暮微笑摇头,“你怎么回来了?”

    还记得她之前说过,这个导演脑子很轴,拍戏从来不给请假的。

    司黎不会剥橘子,扒开皮,上面的丝络都不挑,直接扔进嘴里,含糊地答:“我跟他说我爸死了,回来奔丧。”

    长辈去世,那边人还是很看重这个的

    江修暮嘴角抽了两下:“是不是不太尊重叔叔?”

    司黎闻言,笑得乐不可支,坐到床边,摸摸他瘦得没肉的脸,不屑地说:“老东西都死二十年了,骨头上蛆都不长了,要尊重能当复活甲吗?”

    死人的尊重哪有活人的命重要。

    江修暮也看着她笑,很无奈,把她手里的橘子接过来,一点点将橘瓣上的白色丝络摘干净,再喂给她。

    司黎一直是急性子,这次却没吵,拄着脑袋安静地看他剥。

    他的指甲还是晕着的时候,她给剪的,嗯,一点都不平。他之前自己剪的都很圆滑,碰哪都不会划伤她。

    五天已经是司黎拍戏请过最长的假。

    差不多拖到最后一天,她计划坐半夜的航班回去。

    临走前,司黎和他面对面躺在病床上。

    江修暮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眼下淡淡的青色,想象着,她是多着急地赶回来,行李都没带;又是多担心地一直守在他床边,等着他睁眼。

    “阿黎,我想亲你。”

    “怎么,江总想做花下鬼啊。”

    司黎挑眉笑,调侃他,卧床静养期间,想什么呢。

    但他没答话,还是注视她,对上男人亮晶晶的眼睛,司黎的笑容凝滞一瞬,最后支起上半身,捧住他的脸,闭眼吻了下去。

    那是她唯一一次把接吻这件事做得如此小心,不敢压到他,也不敢太激烈,时不时还要睁眼观察一下。

    小心翼翼的模样,让江修暮有点心疼。

    仿佛她生来就不该这么束手束脚,哪怕是为了他。

    手掌扣住她脑后,他主动加深这个吻。

    司黎一方面担心他手背埋的针,一方面又情不自禁地将双手搭在他肩膀上,唇齿不舍地同他缠绵。

    吻毕,他喘气平复气息。

    耳侧是她的呼吸声,伴随极轻极轻的一句,“江修暮,我以后不想拍吻戏了。”

    “好。”

    江修暮攥紧她的手,将温热的唇瓣贴在她眉心,郑重地说:“好。不拍。”

    他来想办法。

    以后他的阿黎,想做的就做,不想做的就不做,全部都由他来想办法。他的人,他来疼。

    那之后,他们之间形成了一种近似于背靠背的默契。

    2016年,一位新人女演员凭借一部文艺片踏上了戛纳的红毯。一个商业奇才在魔都展露头角。

    所有人都只看到了那一年他们的光鲜。

    没人知道,在黎明前还有这样的一夜存在。

    第20章 

    风水轮流转,有得必有失。老祖宗的话实不欺人。

    在苏雅星一审判决下来时,司黎正在公司热火朝天地配合造型师换晚会的衣服。

    一晚上赶两个场子,上海到南京,第一场做的造型要方便第二场换装。就算亮相时间加起来也就两首歌,但这些都得提前安排好。摄像头前一点纰漏都不能有。

    忙里忙外的空档,胡珍告诉她一个好消息,老朴来沪市了。

    老朴就是韩国的朴厚贤导演,司黎的半个贵人,给她递橄榄枝的那个。

    当年,司黎不仅接了橄榄枝,还接得稳,接得漂亮。

    领完奖回来,她把人请到上海,和胡珍一起用两瓶茅台把朴导灌得当场就要和她俩“义结金兰”。

    这次他来,司黎挺高兴的,多少年没见了,自从她回到内地发展,就见过两次。

    胡珍和她商量找家私房的潮汕牛肉火锅,让朴导知道知道,世界上不只有韩牛。还得是我们大中华会吃,牛肉不仅按部位吃,甚至口感都能精确到秒。

    司黎点头,想想,又说:“订四个人的位置吧。”

    胡珍:“怎么,朝鲜语忘光了,要带翻译?”

    司黎朝她无声地眨了下眼。她家大总裁今天回国,这个点都已经在公司开会了。

    “没问题。”胡珍收到暗号,完全没异议,立刻还换了家更隐私的饭店。

    笑话。怎么可能有异议,那可是她们俩目前最大的靠山。

    想当初,司黎回内地发展,第一部就是大制作。走红毯之前,高定礼服摆了一屋子让她选。

    造型师热泪盈眶,都挑花眼了。

    用胡珍当时的话来说,这辈子都没打过那么富裕的仗。

    毕竟在那之前,司黎对自己都抠到家了,机场照片,身上能穿赞助就穿赞助。没有就百来块钱对付一下,说是要营造亲民支持国货的形象。

    有时候胡珍看不下去,说让她买个包吧,省得和人合照,手里连个东西都没有。寒碜。

    司黎听了,但好像听岔了。

    她在年尾时候,给工作室里的女生一人买了一个LV,自己留了一个配货的小挎包,说装手机够用就行。

    搞得胡珍看着家里的香奈儿都开始自我怀疑,是不是她太虚荣了可能真正有钱人家出身的就是背塑料袋出街,都趾高气扬?

    但后来,她无意间打开了她家某间隐藏门满墙的橙色爱马仕还是晃了她的眼。

    那一刻,胡珍仇富的心理到达了顶峰什么消费主义的陷阱妈的,有钱可真好。

    司黎确实是打心里不在乎吃穿。

    她虽然姓司,但四岁就在梨园里混大的,群居生活,做什么吃什么,给什么就穿什么。再加上她遇上了吴光前那个老不死的,敢挑?那就饿着冻着吧。饿急了,闻土都是香的。

    她家里的首饰和包都是江修暮一点点买的。

    他不问她需不需要,也不问她喜欢那种款式,就是一昧地买。最近流行的,别人都有的,OK,那他家妖精也得有。别人没有的,他觉得适合她的,也往家拿。

    不知不觉就攒了一屋子。

    随着品味的提升,江修暮偶尔还会淘汰一批,再添新的。司黎对包不感兴趣,但喜欢靠在沙发上,看他耐心有序地整理这些东西。

    那些金巧玩意儿在他修长的手中被摆弄,她看得赏心悦目,有时候还真心诚意地给他提“职业建议”:“你要是去做柜哥,一定能被富婆捧成销冠。”

    江修暮睨她一眼,放下东西,擦擦手,开始着手摆弄这只嘴坏的妖精。

    说好了,演出完第二天就去格施塔德度假。

    演出前却出了“状况”,一个女星在司黎之前表演,和她要穿的鞋撞了。

    而这双鞋说好是她首穿的。

    赶场的路上司黎才得知

    这事,忍气吞声,咽下这口憋屈气?那不能够。

    “把备选的几双给我看看。”

    跟着她的造型师,把另外几双鞋的照片给她看,司黎看过两遍,最后点了其中一双,“就这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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