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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文学www.303wx.com提供的《什么?我不是吟游诗人吗》45-50(第8/15页)
维里斯对这个不感兴趣,他皱着眉,兰姆的养子三十多岁就死了,他记得有这么一回事,至于那个小兰姆伯爵,他这十几年都在外面,并没有关注。
他正思考着这其中的关系和他想要找的人有没有关联,又听弗洛狄恩嘀咕了一句:“听说小兰姆伯爵的母亲来自其他郡的乡下,还没来到王都就死了,不过就算她来到王都,按照兰姆的性格,也不会承认的。”
“其他郡?”维里斯的指尖敲了敲桌面。
弗洛狄恩也一愣,他努力回想着当年的旧事,忽然想到了什么,猛地看向维里斯,僵硬道:“那个郡……好像是安伯里。”
王都距离安伯里遥远,如果小兰姆伯爵的生母身体不佳,这一路上走来但凡遇到点什么危险,很容易去世。
但是安伯里这个地方,太敏感了。
弗洛狄恩马上就想起来,新的勇者也是出身于安伯里,不过那个位置距离墨丘利很近,就在山脉附近。
他没见过那位新生的勇者,拧着眉拿出一张投影的魔法卷轴,注入魔力后,一个人像出现。
“这就是兰姆养子的模样。”弗洛狄恩觑着维里斯的脸色,青年脸上难得的冷凝。
说实话他认识维里斯这么久了,这样冷酷的表情真是少见。
敲着桌面的指尖也缓缓停下,维里斯盯着那投影的模样,缓缓开口:“和他长得几乎一模一样。”
弗洛狄恩听着那缓慢的话语,感觉毛骨悚然,他吞了口唾沫,再次注入了魔力,调出了现在小兰姆伯爵的模样,小声道:“你看,这就是小兰姆伯爵,真的和兰姆跟他养子一点都不像,外面都说小兰姆伯爵也是养子,不是空穴来风。”
阿诺德的外貌很显眼,金发金眸,怎么看都是一个身份不凡的贵族少年,可他也真的是从小在乡下长大,小时候的生活不是放牛牧羊就是帮忙跑腿干活。
他也从来没提起过自己的家人,只是偶尔惆怅说起那场席卷了整个村子的魔兽潮,毁掉了他的家。
兰姆的养子也是相似的金发金眸,不过看着那金眸要深一点,有些接近于金棕色了。
当然,也和魔族一点也不像。
兰姆本人是金发,但是那金色要暗淡很多,眼睛是深棕色,年轻时候看着俊朗帅气,身上还有一些贵族的傲慢,维里斯当年不是很喜欢这人,那时候的讨伐魔王活动他也没怎么关注。
竟然牵扯出了这么多事情。
他闭了闭眼,光从外貌上看,兰姆和阿诺德怎么也不算亲人,但是那个养子的面容,倒是和阿诺德极为接近了。
弗洛狄恩缩着脖子提醒:“安伯里那地方太远了,要查什么事情我真的做不到啊。”
王都这个地方人多眼杂,有些自以为天衣无缝的事情,其实未必如此。
“不用查272年的事情了,”维里斯开口,“兰姆那个养子埋在哪里?”
弗洛狄恩一惊:“你要去掘人家的坟吗?没那么严重吧?”
维里斯睨了一眼他,没说什么,弗洛狄恩也不敢多问,说了一个地址,那个地方是大部分贵族死后的墓地,兰姆养子埋在那里并不奇怪。
掘坟是真的,维里斯需要确定一个事情。
他这几天浪迹在各种酒馆,认识了不少吟游诗人,其中一个看起来已经头发花白的诗人喝醉后和他说起一些古老的传说。
现在的诗人热衷于吟唱贵族秘事,对于古老传说根本不感兴趣,维里斯听到后表示很感兴趣。
老诗人说七神时期的时候,有神明用人类的身体游戏人间,虽然伪装成为人类,但是神明的体质和人类完全不一样。
后来总是被发现,神明又想了一个办法,附身在人类身上。
被附身的人类必须体质特殊,不然无法和神明的意志共存。
老诗人说的故事颠三倒四,后面大概就是神明用人类身体混迹在大陆上惩恶扬善的事情。
里面八分假两分真,唤起了维里斯尘封的记忆。
有一句话是真的,那就是被神明附身的人类,体质和其他人不一样。
这个不一样大概是表现在力气比较大,天赋也比较高,灵魂的强度比起普通人要强上十倍不止。
死后的尸体,可以数十年不腐坏,骨头光润,好似随时能重新长出血肉,再供神明驱使。
阿诺德身上有和雅尼斯的契约,维里斯看出来了,在冰雪小镇的接触中,雅尼斯却安分无比,哪怕神器被他拿走也没有任何反应。
真的没有反应吗?不可能。
估计是不敢在他面前冒头。
勇者不会传承,但是某些体质是可以传承的。
两位勇者处于同一个时代已经是不可能的了,维里斯一开始也才想着要去查一下阿诺德出生那一年,前代勇者有什么异样。
没想到牵扯出来这个让他意外的事情。
外头的阳光渐渐暗淡,维里斯将杯中饮料喝完,站起身,轻松道:“那走吧。”
弗洛狄恩义正词严:“我只是个情报贩子,我不能干这种事情——”
维里斯扭头:“你不去那算了。”
穿着标准贵族服饰,头上帽子还插了两根羽毛的青年站起身,嬉笑一声:“其实我还挺想去的。”
维里斯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顶平平无奇的帽子,也扣在了脑袋上,他今天穿的衣服也是现在王都流行的长大衣配衬衫马甲,两个人看着就像两个贵族公子哥。
从酒馆出来,弗洛狄恩左右张望了一下,忽然目光凝住,揪了一把维里斯的衣服。
然后压低了声音:“你看那边,是不是勇者。”
维里斯瞥了一眼:“是他们。”
弗洛狄恩惊呼一声,脸上露出兴奋的表情:“他们和金色商会的人干上了。”
他说的没错,不远处的街上,发生着一起冲突。
王都内谁敢寻衅滋事,这样的冲突可太少见,不一样就围了一群看热闹的人,弗洛狄恩抓心挠肺,频频回头。
维里斯看的头痛:“你想看就去看吧,我先回一趟大教廷。”
“那你什么时候去掘坟。”弗洛狄恩当然看热闹和掘坟都不想缺席。
维里斯看了眼天色:“晚上吧。”
一个笼统的时间,不过也足够了,弗洛狄恩乐颠颠地跑去看热闹了,维里斯转身往大教廷那边走去。
冬天的寒冷会让人的精神陷入松弛,多年来风平浪静,也让某种活动更加顺利进行。
比如说,间谍。
弗洛狄恩在王都的身份是一个坐吃山空的小贵族,倘若回到魔王深渊,那他可有一个响当当的名号。
魔王座下七大护法之首,死灵之刀,弗洛狄恩。
很多年前,大概是兰姆还没前往魔王林的时候,弗洛狄恩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魔族,武力值不高,喜欢喝酒。
他喜欢去魔王林外围喝酒,那里有不少人类,人类酿的酒可好喝了。
某天,酒馆来了一个吟游诗人,讲了一个故事。
说什么一个卑微倔强的小魔族无意冲撞魔王,魔王在折磨小魔族的过程中深深爱上了这个倔强的小魔族,最后一番虐恋情深,小魔族在成为魔后前夕因为给魔王挡刀死去。
从此魔王封心锁爱,成为现在冷峻肃杀的魔王。
弗洛狄恩等在场的魔族大受震撼,其他人类深深感动。
其他魔族生怕被魔王逮到,付完钱就跑了,只有弗洛狄恩留了下来,问这位诗人还知道别的秘闻吗?
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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