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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提醒道:“哥,你还有一样东西没买呢。”

    “什么东西?”

    李柏冬凑到他耳边,轻轻地说了几个字。

    刑澜听见之后,脸以一种非常迅速的速度烧了起来。

    李柏冬无辜地眨了眨眼,像是在阐述一个很寻常的事实:“最近用得太快了,趁今天多买一点吧?”

    刑澜:“……”

    他目光躲闪,小声道:“还不都怪你。”

    “怎么能怪我呢?”李柏冬轻笑了下,声音刻意地压得很低,“宝宝,我说了可以不用呀,是你不想——”

    刑澜:“…………”

    他看了一眼四周那几个正在挑拣商品的大姨,“啪”地抬手捂住了李柏冬的嘴,从物理层面阻止他再说些什么危险的虎狼之词。

    最后两人还是去超市收银台买了一大堆那个玩意,数量多到连收银员都有点不可思议,用讶异的目光偷偷打量着他们。

    刑澜表面波澜不惊,耳朵却一直微微红着,别过了脸,假装这些东西和自己无关。

    虽然这一趟买的东西不少,但当天晚上,那东西就因为李柏冬白天吃醋后的恶意报复,一次性用掉了好几个。

    刑澜的腰也因此疼了好几天。

    他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李柏冬貌似并不是他之前想象中的那种阳光单纯小学弟。

    而是一只非常、非常心机的恶劣坏狗。

    是会把所有觊觎自己主人的人都偷偷咬死,然后再若无其事地凑到主人身边撒娇的那种阴湿犬。

    第77章 旧房间 “好甜啊,宝宝。”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 天气逐渐地转凉。

    这一年过年,刑澜不再是自己一个人随便过,而是和李柏冬一起回了他的老家海市。

    这是刑澜第二次来海市了, 这几年海市发展迅速,跟他当初的印象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

    因为靠海的原因, 海市的气温比宁市要稍微暖和一些,衣服也不用穿很多。

    刑澜上飞机时只穿了一件修身的黑色高领毛衣, 后来身上又多了一件和他的脸气质非常不符的美式铆钉牛仔外套。

    这是李柏冬说到时海边风大,脱下了自己的衣服,硬给他套上的。他们两人的尺码不同,这外套刑澜穿着不仅有点宽大, 连袖子明显都长了一截。

    他一开始觉得总得卷袖子很麻烦, 想把外套还给李柏冬,后来被刺骨的海风一吹,整个人冻得直打喷嚏,只能听他的话,乖乖地把衣服给裹紧了。

    直到被李柏冬花言巧语地拐到海市后, 刑澜才知道, 原来李柏冬的父母根本就不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还以为刑澜只是李柏冬的普通好朋友。

    他发现这事儿后, 简直要被李柏冬气死了。

    之前他就有所怀疑,像李柏冬父母那种年纪的人,怎么可能会那么轻而易举地接受自己儿子是gay的事实,还不得把李柏冬用皮带狠抽一顿。

    但是既然来都来了,现在又正是过年,况且李柏冬的家人们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都对他是那么的热情, 刑澜就只好硬着头皮在这里待了下来,每天和李柏冬一起挤在那张他从小睡到大的粗糙小木床上。

    他们的房间隔壁就睡着李柏冬的爸妈,再稍微远一点儿就是李柏冬亲哥李杨的卧室,每天晚上都非常小心地不敢闹出什么动静,就连去趟卫生间都得蹑手蹑脚的。

    就这一墙之隔的距离,刑澜常常能听见李柏冬爸妈外放刷视频的声音,那声音传入耳里,无比的清晰。

    偶尔,当视频里的人讲了一句比较好玩的话,李柏冬的爸爸便自然地发出笑声,而本在床上躺着的李柏冬也突然随之笑了起来,父子俩的笑点可以说相当的一致。刑澜在旁边冷冷地瞥着他,心里是万分的无语。

    李柏冬的爸妈为了欢迎刑澜,特意在李柏冬的房间里提前放了不少好吃的,有从外面买来的零食,也有一些家里自制的熟食。他们告诉刑澜,这还是冬冬这么多年第一次带朋友回家,自然是要好好招待的。

    刑澜这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李柏冬表面上朋友很多,好像和谁关系都特别的好,实际上放了假都很少和他们往来。

    有时候一些人私下给他发消息,约他出去一起聚餐玩乐,他没一次是答应的,有的直接拒绝,有的则是找个借口然后再拒绝。

    他有点好奇,就问李柏冬为什么老不和朋友出去玩,李柏冬很简单地回答他:“不想。”

    从十三岁开始,李柏冬的世界里就一直只装着刑澜一个人。

    刑澜既是他最仰慕的学长,也是他最喜欢的朋友,更是他最珍爱的恋人。一个人要是早早地遇见了自己命中注定的另一半,再看其他人,就像乏味无聊的石头,半点想和他们交流的动力都没有。

    在发现刑澜和蒋明宇恋爱之后,李柏冬确实有一段时间在尝试着模仿蒋明宇,不过这并不代表他想成为第二个蒋明宇。他想成为一个比蒋明宇更加优秀,更加成熟的人,然后名正言顺地从他身边把刑澜带走。

    也就是从那天开始,他封闭的内心逐渐打开,开始学会了与人交际,不再总是沉默地抿着唇,而是举重若轻地开些轻松的玩笑,让人觉得他是个有趣的人。

    慢慢的,他也变得像蒋明宇一样,有了很多朋友,变得很受欢迎,在学校混得游刃有余。但他心里知道,那些都是虚假的,都是他毫不在乎的。

    他生命中唯一重要且珍视的人,只有刑澜一个。只有刑澜才是他真正的、唯一的、永远的爱人与最好的朋友。

    刑澜在宁市待惯了,在海市住下的头几天,还有点不太适应。

    海市的白天非常温暖,一到晚上就突然降温,冷得人直打哆嗦,要是睡觉时被子没盖好,在这种温差下特别容易感冒。

    除此之外,因为气候湿润,各种奇奇怪怪的蚊虫也特别多,很多虫子刑澜都是第一次见,一开始都有点被它们奇异的外观与肥硕的体型吓到。

    也不知道是刑澜皮肤太薄,还是因为他的血型天生的比较招虫子,自从他来到海市之后,简直成了海市蚊子的精选自助餐。

    浑身上下被咬了好几处,有一天就连眼皮上都肿了,看上去像化了一层淡淡的粉红眼影。

    他有点幽怨地顶着一双大小眼瞪李柏冬,暗自腹诽这里的蚊子怎么比他们这的人还爱咬人。

    李柏冬皮糙肉厚的,再加上从小在这住习惯了,之前也从来没在意过家里的防蚊问题。

    看见刑澜被咬的惨状后,他也是赶不停地跑遍各家商店,终于在一家还没打烊的小超市里买来了驱蚊器,又点了蚊香在房间的各个角落。

    晚上,他拿着从奶奶那要来的花露水,在昏黄的卧室灯光下,很细心地一点一点涂着刑澜泛红的皮肤。

    花露水凉凉的,气味非常浓郁。李柏冬小心地给刑澜涂抹着,温热的指腹划过他白皙身体的每一处。

    刑澜歪着头在看摆在柜子上的电视。

    电视里正在播放的节目没什么好看的,是海市本地频道,里面很多方言他也听不太懂。只是这大过年的,他也无事可干,只能像世界上所有无聊的闲人一样随便看看电视。

    涂着涂着,李柏冬突然觉得有点口干舌燥,好像这卧室里的空气变得越来越干。

    刑澜的腿很纤细,他几乎一只手就能完全握住。那皮肤如绸缎一般光滑细嫩,在灯光下白得那么晃眼,上面有好几道微肿的红痕,可惜都不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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