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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干的长发扫过沈兆庭的胳膊。

    他生性怕热,体温高,只是四月,在家里就穿上了短袖。

    初宜的手背不小心擦过他的胳膊,被高于自己的温度灼了一瞬。

    那么一点点温差,在这一小方天地里,却好像异样得明显。

    初宜觉得,她的指尖都有些发抖。

    “这个。”初宜定了定神,指着书上她圈起来的地方。

    她的指甲修剪得很干净,也不涂指甲油,甲床是健康自然的淡粉色,指骨纤细,刚洗过澡,身上带着一点湿润的气息,灯光照下来,沈兆庭能看见她侧脸上浅浅的绒毛。

    给沈兆庭解释自己理解的长句意思时,表情很认真,还有一点可能她自己都没意识到的紧张。

    沈兆庭想起她哭鼻子的那几次。

    怎么就是大姑娘了?

    分明还是个小孩子。

    沈兆庭想起在商场时,沈令嘉问他的话。

    他一向都对成家没有什么想法,有没有女朋友也不重要,目前来说,他确实没有把这件事纳入人生规划。

    但如果非要找,还是等初宜再长大一些吧。

    不然,他现在就有了女朋友,计划结婚生子,难道再让初宜换个地方住?

    今天晚上,听到沈靖川那么说,估计这小姑娘就有些伤心了。

    不然,也不会回家的一路上都那么沉默。

    沈兆庭感觉,对着他,初宜本来还是挺能说的。

    讲同学,讲餐厅,连学校外墙上的爬山虎,她都有话要讲。

    初见时显得内向,只有慢慢熟起来,才会发现,这其实是一枚小话唠。

    最后,沈兆庭无可无不可地决定,那就起码等她上了大学,可以自立,不需要人照顾以后,再考虑那些事吧。

    作者有话说:

    对不起对不起,今天晚了,评论区留言给大家发红包,晚安~

    歌词是引用的《Chasing All the Stars》,很适合秋冬的夜晚窝在被窝里听,推荐给大家

    第三十六章 、老婆本

    五月五号,沈家老宅花园里的芍药和鸢尾开得正好,初宜的十七岁生日到了。

    这天刚好是周六,白天在学校考完试,晚上一起在沈家的老宅吃饭。

    平时日常聚餐就丰盛,但今天更为夸张,不止多一个蛋糕,整张桌上,各个都是大菜,没有一个算得上家常。

    沈家的老太太说,十七岁生日,是成人之前的最后一个生日,理该重视。

    今年只有自家人,听她那意思,既然养在了沈家,那就跟亲孙女是一样的,明年初宜十八岁的成人礼,还要大办。

    沈靖川一直以来也是这个打算,不过想了想,又说:“明年六月份就高考,五月大过生日,是不是不太好。”

    沈令嘉道:“确实,高考最重要,考试之前,还是要平平淡淡,稳住心态才好。”

    你一眼我一语,给初宜过着十七岁生日,就已经商量好了,把她明年十八岁成人礼的宴席定在高考后。

    初宜吹完蜡烛以后,给红包的给红包,送礼物的送礼物。

    沈家的几个大人都包了红包,除了沈靖川给的是一张储蓄卡,其他人跟去年一样,连同沈兆庭,包的都是八千八。

    书晴和沈思行送了她礼物。

    沈兆庭给了红包,额外还有一份彩纸包起来的练习册大小的东西。

    重量也跟一本书差不多。

    过年前,沈兆庭就买过一整套书虫系列的阅读给初宜,现在她过生日,送她一本英语五三,再正常不过。

    “练习册……?”

    对初宜这个猜测,书晴感觉既好笑又合理。

    “像是二哥会送的东西。”

    沈令嘉满脸的一言难尽,对沈兆庭道:“二哥,真有你的。”

    沈兆庭面色不改,没说什么,旁边的沈靖川哈哈一笑,道:“初宜还小,是得好好学习。”

    饭后,除了老太太先上楼休息,其他一大家子人都散布在一楼。

    书晴站在落地窗边,观察那几盆水培的郁金香,顺嘴讲了两件工作室的趣事,一群人笑起来,气氛比平时热闹一些。

    沈兆庭还有事,要提前走,顺便把初宜也带回去。

    “红包和礼物都拿好了吧。”

    书晴扫视一遍客厅,叮嘱初宜:“别落下东西。”

    初宜起身,背上书包,说都拿好了,又跟他们一一再见。

    不过,刚走到门口,沈兆庭又接了个电话,简短说了几句,先看一眼跟在他身边的初宜,随后道:“谁有空送送初宜?”

    沈靖川问:“这么急?”

    沈兆庭“嗯”了声,没细说去干什么,只道:“你喝了酒,别开车。书晴?”

    书晴忙道:“我可以二哥,你路上小心,别太着急,叫司机开慢点。”

    初宜又跟沈兆庭再见,沈兆庭道:“到家早点睡。”

    初宜乖乖点头:“我知道,二叔。”

    书晴送初宜回沈兆庭那儿,沈令嘉也陪着。

    书晴开车,初宜坐副驾,他坐在后座。

    路上,书晴好奇沈思行送了什么,初宜就拆开来让她看,是一对耳钉,和之前书晴买给初宜的那个小挎包同一个牌子。

    等红灯的时候,书晴抽空看了眼。

    “他家这季度新出的呀,秀场同款,我种草好久了,实物比图片里好看,思行还可以。”

    沈令嘉马上说:“你喜欢?我买给你。”

    书晴笑道:“那我提前谢谢你。”

    说完又问:“我都没注意过,小初有没有耳洞?”

    初宜道:“有,榕县的女孩子大多没满月的时候就打了耳洞。”

    书晴震惊道:“啊?为什么啊,怎么弄的?”

    沈令嘉道:“她们那块有戴银的习俗,从小就戴,是吧小初?”

    初宜道:“是的三叔。我听说,是用两粒小米夹着耳垂磨,也有人说,是用烧红的针穿孔,婴儿的肉嫩,应该比较简单。”

    书晴还是耸了耸肩:“有点点害怕。”

    初宜笑道:“反正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小时候打了也好,要是现在让我去打耳洞,我才有点不敢。”

    “那你现在怎么没有戴银饰呀?”

    “上学之前戴,六岁开始去学校,就摘掉了。”

    书晴还是第一次听说:“哦哦。”

    这回书晴送的还是包,有点俏皮的水桶造型,她自己有一个同款。

    “这个包看着小,实际上很能装的,我日常上班都够用,之前背了好久。”

    初宜道:“谢谢姐姐,明年毕业以后就可以用啦。”

    “现在也可以呀。”书晴道,“是你周末都不出门,不然逛街什么的都可以背。”

    “我还差好多,要好好学习。”初宜道,“有时候觉得自己笨,总感觉进步太慢。”

    这个话题沈令嘉作为老师最有发言权,立刻用一篇引经据典的言论重塑初宜的自信心。

    最后,他故意搞怪:“所以说,已经做得够好啦,你不知道,老师们聊天经常提起你,说你是年度黑马!”

    “年度黑马”原本就不算低落,听完也跟着笑起来。

    书晴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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