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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张正经的看起来十分滑稽,特别是江谣的表情,他面对镜头时有些害羞,那会儿故作成熟的模样,实在幼稚。

    小辞则是牢牢地黏在他身边,走哪儿去哪儿,他的每一张照片里都能看到小辞。

    或者是一只手,或者是一片衣角。

    翻到最后一页,是他跟小辞的合照,两人年纪都不大,江谣这会儿刚上高中,小辞也才是个小学生,两颗脑袋挤在一起,仿佛是在写作业。

    江谣拿出自己钱包,包里也有张小辞的照片,入学当天拍的,跟江谣站在一起。

    他看了片刻,把钱包扔桌上,平视前方的一片夜空。

    国内的夜空黑压压的,关了灯,不管他把眼睛睁的多大,入目的都是灰蒙蒙景色,甚至瞪久了,还会落泪。

    江谣终于静得下心回忆起那天晚上短暂的见面,不回忆还好,一回忆就火冒三丈,并且越想火气越大。

    他什么意思?

    江谣翘着二郎腿,脸上阴郁的盯着前方。

    陆雪时的表现也太奇怪了,难道是恨他吗?

    恨他当年送他回家?

    江谣气的咬牙切齿,不肯接受这个理由。

    跟他装不熟是吧,自己可真是养了一个小白眼狼,亏他天天惦记着陆雪时,这小王八蛋倒好,日子过得美滋滋的,男朋友都谈起来了!

    想到这里,江谣更加郁闷。

    他甚至怀疑是全世界的同性恋都联合起来跟他作对,想到小辞身边的那位小公子沈念,两眼一黑。

    不是他对沈念有什么偏见,是那个沈念……那个沈念有什么好的?一看就是一个花花公子,根本就不是居家过日子的主。

    他想不通陆雪时看上他什么了,江谣像个自己白菜终于被别人拱了的家长,换了条腿翘后,又给沈念找出了一条新罪行。

    ——才谈恋爱多久啊,就要小辞买这么贵重的礼物送给他?

    同时,他心里又出现了一丝酸溜溜地抱怨:小辞都没送过他什么东西……

    江谣伸出手,食指上只有一枚钻戒,这是小辞唯一给他的礼物,还是借花献佛给他,钻戒原本就是自己买的。

    “烦死人了!”

    阳台上的落叶被他一脚踹开。

    江谣还有这个小习惯,生气或是苦闷的时候,喜欢踢小石头。

    “我还以为你有多喜欢我呢,结果也就这么几年!”江谣心烦意乱地把桌上的东西收拾好,“王八蛋,白眼狼,小兔崽子……”

    他在阳台上胡思乱想半天,又气又委屈,说不出是什么感受,最后把自己往床上一砸,睡过去了。

    第二天难得睡个懒觉,人没起,手机先吵起来,是郑景行给他打的电话。

    江谣跟他有一两年没联系,再后来是国外遇见的,郑景行已经没干警察的工作了,自己弄了个公司单干,具体做什么的不知道,江谣也没去了解。

    不过,他对郑景行还是充满感激的,虽然中间有一些小误会,但这也不耽误他俩和平建交。

    郑景行听说他回国了,无论如何都想约他出来聚一聚。

    江谣送完江谚去学校,到了一家大型广场中央,跟等待多时的郑景行见了一面。

    这么些年,对方也没怎么变化,江谣一眼就认出他来,郑景行和他熊抱一下,两人走到商场里,先去吃饭。

    江谣对逛商场没兴趣,这都是女人爱做的事情。

    况且他刚回国,最重要的是在国内扎下根基,打开市场,这几天又是找房子又是应付王文蕴,着急忙慌的,也没来得及看一看祖国的大好河山。

    他上一次到上海,还是读高中的时候,和现在比起来,有着天壤之别。

    郑景行介绍道:“这家粤菜很好吃,你会吃粤菜吗?”

    江谣心想:这有什么会吃不会吃的,难道粤菜的鸡有六条腿吗?

    郑景行瞥到他食指上的戒指,诧异道:“你结婚了?”

    江谣:“嗯?没有。”

    郑景行:“那是订婚?”

    江谣晃了晃手:“你说这个戒指吗?我随便带的。”

    郑景行笑道:“我还以为你结婚了都不告诉我,那你这个朋友做的就不够格。”

    江谣扯出一个微笑,看起来不在状态。

    “你有心事?”郑景行趁菜上来之前,跟江谣闲聊。

    江谣回过神:“没什么心事,点了什么?”

    郑景行:“你说随便,我就按照你的口味点了一些。”他状似无意地问道:“你回国,去看过陆雪时吗?”

    知道陆雪时就是小辞的人寥寥无几,郑景行就是当年的几个人中的一个。

    他忽然提起陆雪时,让江谣心里警惕了一下。

    江谣可没有忘记,郑景行以前可是暗恋过小辞的!

    妈的,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江谣神色不善地盯着郑景行,透露出了一丝敌意。

    郑景行还不知道自己当年被小辞坑了一把,整一个懵逼状态,还以为自己说错什么话了。

    他当江谣还在介意陆雪时的感情问题,毕竟他也是当事人之一,围观过那一场让人难忘的医院告白,顺便对陆雪时这不管不顾的性格感到震撼。

    就算是他,也没办法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承认自己的性取向,而且也不会跟自己的父母坦白。

    他们家算是思想比较古板的家庭,绝不会允许郑景行跟一个男人在一起。

    况且郑景行也不是非男人不可,这些年陆陆续续也谈过几个女朋友,甚至也有过男朋友,但最后都不了了之。

    他总觉得这些人这里也不够好,那里也不够好。

    看着他们时,也总是回忆起自己大学刚毕业的那一晚。他作为实习生,被安排到汽车南站工作,在一枚并不起眼的灯光下,发现了一位美人。

    很难去形容他当时的感觉,江谣抬起头的时候,灯光都为他黯然失色。

    夏夜里寂静闷热的风,耳边吵吵嚷嚷的声音,来往的小贩和摊位,干燥龟裂的泊油马路,从他眼前飞过的蚊虫,嗡嗡声音灌进了他的耳朵,他年轻的身体装着滚烫沸腾的血液,从脊椎往上慢慢攀爬,在他大脑剩下不多的理智中,翻找出了一句话,人二十几岁,别遇到太惊艳的人,否则后来者所有,都会沾上他的影子。

    江谣就是这样一个人。

    郑景行回过头来,还是觉得他最好。

    好就好在没得到过,得不到的东西总是最好的,这对于男人来说是个真命题。

    男人的通病还有一个,就是曾经拥有过,并且认为自己会一直拥有的人,有一天爱上了别人,那男人也会在一瞬间感到愤怒。

    这倒不是说明他有多爱他,或者是一瞬间就爱上他了,只能说明他的自尊心作祟。

    两人聊家常的时候,听到郑景行说自己交了几个女朋友。

    江谣瞬间连吃饭的心情都没了,瞪大眼睛:“女朋友?你不是——”

    郑景行:“同性恋?”

    江谣放下筷子:“我没这么说。”

    郑景行笑了笑:“我还以为你不知道呢。”

    江谣内心吐槽:我的人生已经被这些同性恋给包围了。

    他想起胡星泽,感慨道:只有老胡还有一点儿直男的温暖。

    郑景行:“我也不是非要男人不可。”

    江谣迫切的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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