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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抬头望向厅堂之外,恰时有风吹过,竹子节节升高,枝叶摇曳,李常春眼底映着满院的绿意,掌心温热。

    他想,挽娘好像会喜欢这样的景致。

    清醒的二人相顾无言。

    不知过了多久。

    李常春不再看向簌簌风声,起身让出一个位置给明月接手,他身穿着的一身暗褐色的衣服,衣摆处沾着灰,单薄的布料勾勒着他的身形。

    季挽林的小指和他的无名指相勾,二人肌肤相连的地方泛着一层层的痒意。

    不想松手。

    他顿了一瞬,松开了手,转身出了厅堂。

    明月重新给季挽林换了一次帕子。

    曜日西移,拖拽着香樟树的树影,街道的灰尘被扬了起来,一群人打马而过,马鞭甩开,驭声四起。

    为首那人身穿一身锦缎的墨绿交领袍,袍角被刻意的简短至膝盖处,为了行走和骑马方便,领口和袖口带有云纹刺绣的图样,胸前缝了一块皮质的护甲。

    这人就是聚义。

    他如今富贵,却仍保留了原有的习惯,与那个官员不同,聚义没有脚踩皮靴,而是穿了一双蒲草的编靴。

    行动时,腰间的双鱼佩和燕翎刀随之摇晃。

    陈达落后他半米,紧紧跟随。

    嘭——的一声,大门被直接撞开,聚义抽出了腰间的燕翎刀,掠身入府刀锋直指安坐于院中的那道身影。

    他眼神狠辣又带了几分必定得手的兴奋,动作之快,是身后的十余人无一能及,聚义出手的这个功夫,身后的小弟们才入门包围上来。

    聚义一行人成月牙式意图围困住“不速之客”。

    陈达见老大出手,警惕心便松垮了几分,似乎贼人束手就擒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

    但是,“铮——”的一声!

    “贼子”不知从何处抽出一柄长枪,与聚义的刀锋相对,他不为攻敌,抵过了一击便转棍将聚义挡去左边,下一刻腰身一拧,举枪攻向了右侧的陈达。

    陈达被这一出打了个措手不及,来不及反应就被打到,李常春将他踹飞出去,砸向了正要散开去包围的其他人。

    一时三四人被推倒,接连几声发出了杂乱的闷响,最后形成了一团人堆。

    位于最底下的充当了“人垫子”,二三个人的重量都压在他身上,他叫了一声,呵斥他们蠢货,一边作势要将他们推开。

    不过一时的功夫,底下的人就乱作一团,聚义狠狠闭眼不愿再看,重心一换又向前攻来。

    一来二去,李常春故技重施,聚义无法近身于他,手下的人都被打的七零八散,毫无还手之力。

    聚义终于开始正视李常春。

    “我们聊聊。”聚义刚扛下他一枪,被击退到几步远之外的地方,他已经无法保持平稳的呼吸。

    甚至无暇打量这个和他交手一直不落下风的人,聚义甚至觉得他连七分力都未使出。

    李常春不理,持枪又袭。

    聚义自得的表情一寸寸裂开,一面狼狈的接下他的长枪,一面在心中费解——

    此等人物到底是谁招来的?!!!!

    第56章 枭雄是不是雄(1)

    :

    直到院中铺满活人的尸体, 夕阳西斜,整个聚义帮府邸中都充斥着灼烧般的朝阳时,刀戈相向的声音才休止。

    遥望过去, 有一种不属于这个时代的宁和。

    透过历史的虚像, 人们试图在六百年前的残书当中找寻“真实”,试图通过当代的解读去理解过去的人物。

    吸取教训,汲取力量,再将其转化为茶余饭谈的固定话题, 或者数十年如一日的将其视作辩论的主题。

    是英雄造就了时势, 还是时势造就了英雄?

    枭雄是不是雄?

    以及,由好人一辈子毁于一遭坏事,坏人一辈子成于一桩美谈, 引申出的“善恶论”。

    明月一直念叨“子曰子曰”,他是典型的儒生。在他和季挽林二人的对谈当中,他反复提及百姓蒙昧, 认为世道艰险, 礼崩乐坏不是导致人世间悲剧的唯一原因。他希望百姓过的好, 希望孩子过的好,希望秩序仍在, 善念永存。

    所以,当他和季挽林一致认可百姓需要开盲和引导的时候,圣贤书便牵引着时隔六百年的二人思想共和。

    这是文人情怀,或者说读书人的坚守。

    而“打天下”的聚义, 阴差阳错走上险路的周小八以及原本应该混恶不忌的李常春,都没有这样的情怀。

    有的只是人的本能而已,明月和季挽林走的艰险是因坚守而艰险,聚义他们不是。

    卜逃卜守则不吉, 将就凶而不妨。

    所以,当行为不容选择,善恶便难以定论。

    小英子说自己分不清海和天,分不清好人和坏人。当大雨临盆倾倒,世界为之颠覆变换,一切不过是视角不同而已。

    聚义力气耗尽,肩膀手臂三处伤痕,左腿骨钻心的疼,他不用摸就知道骨头断了,一众手下皆被撂倒在地。

    他的大拇指所佩戴的玉扳指,因他摔倒地上而裂开。

    他没有与李常春一战的能力,而他已经是府里擅长打斗的佼佼者,哪怕是官家的军队,他也有胜算。

    聚义人在地上,只得往天上看。

    天边一论红日,云霞漫天紫色蓝色和大片的橘黄色,层层叠叠,在风的吹拂下流动起来,宛若最精巧的画作,这一切都映在聚义的眼底,他呕出一口血来,闭上了眼。

    天上有鸟飞过。

    “老天你是不管我的死活,如今我败落可也曾风光过。”

    丧家犬一般躺倒在地上任人宰割,这种场景太过久远,让聚义想起了曾经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时期,想起了那一抽鞭子。

    想起了自己还是小六弟的时候。

    陈达倒在不远处,他似乎是挣扎着想要坐起来,却摇摇晃晃的看不清东西,即便如此,他也在努力的找寻聚义的身影。

    王煜被放倒,管财务的赵哥也喝了井水,不知道晕倒在哪个角落了,府里另一个打斗的佼佼者在外劫财,其余的虾兵蟹将不够李常春练手。

    聚义觉得自己是不能活了,只可惜这一众弟兄,不知道能有几个人留住性命,最初跟着聚义的那几个人,也就是如今的管事,都是吃了不少苦的人。

    也怪他,越发猖獗,疏于防护。

    聚义的脸上堆积着灰尘,面部的褶皱抖了抖,他不知想到了什么露出一个苦笑来,又若无其事的抹平了嘴角。

    罢了。

    好汉不提当年勇。

    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他聚义响当当的人物,岂有苟且偷生的道理?聚义做好了英勇就义的准备,布满红血丝的眼睛慢慢的合上,他叹了口气,准备让李常春抓紧动手。

    “要杀要剐——”悉听尊便还没说出去,聚义听到上方遥遥传来了李常春的声音。

    “等等。”李常春说。

    紧接着,就是气喘吁吁的书生喊来的声音,“老天你竟然真的打过了,结束了?她醒了,你结束了就抓紧过来吧。”

    聚义躺在地上,只能仰望那个将他挑于马下的年轻人,当那个文弱一点是声音喊完那句话之后,他莫名的觉得自己捡回了一条性命。

    那个年轻人,好小子刚才攻势凶残眼都不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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