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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来。

    办集体婚礼就不一样,听说两边加起来有三十几对新人,不仅如此,参加这次集体婚礼的新娘,都可以得到一笔不小的资产作为嫁妆,这两样加起来起码值一两多的银子,虽然对李熙来说是毛毛雨,但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已经是一笔不可多得的财富。

    所以就在宣布要办集体婚礼以后,又陆续有几对也报名参加了集体婚礼。

    李熙可高兴,跟武氏说:“干脆阿娘帮他们主婚吧。”

    武氏瞪眼:“我?”

    李熙:“不然呢,我连亲都没有成呢!”

    武氏很爱热闹,也蠢蠢欲动起来:“可是我也不算婚姻美满之人,怎好给人主婚。”

    其实一双眼睛早就亮得吓人,这种活动她可从没有参加过,也很喜欢的好不好。

    李熙道:“阿娘可是嫁给了世界上最有权势的男人,怎算不得婚姻美满,我看天底下有您这般婚姻的人,少之又少,若是旁人知道有阿娘主婚,一定会疯高兴。”

    男人死了钱还在,娃儿还不用自己带,年纪轻轻的就出宫养老,人生赢家了有木有。

    武氏犹豫了一下,既然由她主婚,必是也要拿出一些东西来打赏新人的,这种民间嫁娶的事情,她不是很熟悉,不过期待感跟小孩子盼望过年一样,等到一回到自己住的小院,就去拉着春桃等丫头们商量。

    “赤狸送了新人被子跟细麻,那我送什么好?”作为世家女的武氏,不论是出嫁前还是出嫁后,家中都没有少了她的用度,她也没有李熙那样的压力,向来出手大方。

    但打赏也有很多规矩,李熙虽然是她的晚辈,作为封主的她,在这一片土地上是最尊贵的,所以两人一起打赏,武氏也必不会盖过她的份额了去,所以赏赐什么,也成了难题。

    毕竟李熙的赏赐,在武氏看来已经很微薄了,留给她发挥的空间并不是很多。

    春桃居然比她还有经验一些:“既然是娘娘打赏,自然什么都是好的,但对于贫户农家来说,实用些的自然是好,但家私家具那些,女方家中自然也会陪嫁,娘娘若赏些女方能带的首饰,自是又体面又实在。”

    武氏福至心灵:“比如?”

    冬梅道:“比如说银耳环,银镯子什么的。”

    武氏大方的表示,她可以送给新人一副银镯子,而且王府里面有现成的工匠,直接让他们批量生产,不说这东西是银子做的,本就值钱,王府里的工匠都是顶顶个儿的手工艺人,这样的银器放出去,一件的工费都要一两银子。

    算了,娘娘高兴就好。

    冬梅很捧场的表示:“条件一般的家庭的女眷,一辈子或许都见不到一件好些的首饰,娘娘送的镯子不比其他人的,不仅是皇家大匠的手笔,还是娘娘的恩赐,说不得要当传家宝了。”

    这是在提醒武氏,您带来的金银匠人,有给您做首饰的,还有学徒,用哪个。

    武氏自然听懂了,那自然不能用大匠,于是干脆让学徒们练练手,可就算是学徒,做出来的镯子也精巧无比,放在市面上也是难求的宝贝,当一盘盘的镯子被送来武氏跟前时,武氏也特别高兴,她都很久没有这种兴奋感了,已经在期待集体婚礼的到来。

    官媒给高森也介绍了个对象,对方是个本地读书人家中的女儿,父亲是个秀才。

    秀才家里本来还在犹豫,毕竟安西军穷的名声传了出去,谁也不想自家的女儿受苦。

    但自从西州军分了房,又补齐了军饷以后,陆续就有人给他们说亲了。

    “果真问清楚了,是娘娘主婚?”于秀才搓了搓手,问刚进来的刘四娘子。

    刘四娘子是他夫人,在这一块的名声也极好,换句话说,她出去想打听个事儿,可比于秀才的消息来源多多了。

    “没错,你可知道王府里传出来了话了,不仅加一匹细麻,一床羊毛被做嫁妆,娘娘还给了什么?”

    “给了什么?”以刘四娘子的口才,自然把这件事情说得绘声绘色了,就连于秀才的心也都提了起来,他也关心到底给了什么东西,能让他这位一向淡定的夫人,露出如此艳羡的表情。

    刘四娘子夸张的说:“听说给了一个手镯,足足有一两,那可是内廷的工匠们打的,可羡慕坏不少人了,那可是娘娘的赏赐,以后能传家的,就是咱们家这样的人家,也不过给秀娘陪嫁了一对耳环,一对银戒子,两样加起来还没有半两银子,你说咱们要不把秀娘也一起嫁了吧。”

    “那怎么行。”于秀才在西州城算是个有脸面的人,如今还开着个私塾教书,日子算不上大富大贵,但自家闺女怎可因为这种赏赐,就嫁了出去,说出去也没得落人笑话!

    刘四娘子却不觉得有什么,白眼一翻就说:“你到是要脸面,我可是不想要了,回春堂的康大夫家就准备把闺女嫁了。”

    康大夫那可是于秀才的人生死敌,两人的关系差到什么程度呢,康大夫能做的事,于秀才是绝对不允许自己办不到的!

    康家那闺女找的是个禁军的小统领,官阶虽然没有高森高,但是模样儿长得俊啊,他一来女方家相看时,就有不少家庭打听起他来,甚至还有几家放出话,若是他跟康大夫的女儿没谈拢,还有其他几家可以给他挑的。

    于秀才一咬牙一跺脚:“嫁,咱们也嫁!”

    第138章 入赘OR过继

    于秀才还是很纠结。

    高森是个军人, 他倒没有瞧不上军人的意思,只是安西军年年征战,当兵还是很辛苦, 风险也很大的, 西州军如今看着是不错, 但万一有个万一呢,那些失去丈夫的女人的生活,于秀才又不是没看到。

    “你让我再想想。”于秀才丢下这么一句话,找老友说话去了。

    刚出门就碰上了高森上门。

    高森手里拎着一个坛子, 远远的见到于秀才就大声喊叔,然后不由分说的把坛子塞他手里。

    “这啥?”于秀才不肯要。

    “叔,前几天你不是说没买到酒吗, 上官得了一坛酒, 便给了我, 我在军营里也不能喝酒,便给您送了来,您喝着好的话, 下回有了我再给您送来?”

    坛子上贴了一张纸,上面书写着几个大字“王府佳酿”。

    不说这酒了,字是颜体,是请了颜真卿的亲传弟子李熙亲自书写,然后又王府里的书学博士临摹上去的,于秀才想要这坛子酒, 也并非是多爱喝酒, 而是爱这一手字,于秀才本人就是颜真卿的铁杆粉丝。

    普通人哪有机会观摩到颜体,但西州城就有个现成的颜真卿的传人, 话说李熙从握笔开始,就是颜真卿亲自带的,算是亲传弟子了,要不是以前她太佛系(废),浪费了本朝最好的教资配置,她现在写的应该比这还好。

    但即便如此,因为她天赋卓绝(这可是颜真卿盖章过的),来到西州以后也不用去学堂混日子了,写字的时候倒是比以前还要多些,于是一手好字就这样练出来了。

    落在高森眼里,他这未来老丈人,是看着酒坛子眼睛发光啊。

    真不愧他舔着脸找崔将军求了这酒来,看来拍马还是要拍对地方才是。

    于秀才狠狠的欣赏了这字几眼,又有些遗憾不是李熙亲手所书,但看向高森的眼神比以前还要和煦了些,用着春风送暖的语气说:“多大点事,还劳烦你跑一趟,下回差人带个信,让秀娘去跑。”

    高森大喜,这就是同意秀娘跟他私下来往的意思。

    唐代时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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