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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气逐渐变暖,蚊蝇多了,可士兵们总算不用挨冻了,他们离家时就穿着烂衣服,一路上遇到什么人就抢什么人,虽说大部分被他们抢的也是穷苦人,可他们不挑剔,什么都能往身上穿。

    后来曲端不许他们劫掠了,李素又尽力征调了衣物过来,许多衣服还是破烂的,不合体的,其中体面的都被军官和亲兵拿走了,但士兵们也不挑剔剩下的。

    穿的不体面,吃的也不体面,刚来时是有几顿饱饭的,可时间一久,又吃不上了,他们就只能四处捡柴烧水喝,喝生水是要染上时痢,一不小心就会出人命的。

    柴也不好捡,他们就没办法了,只能干挺着,等每天一顿饭的时候,至少喝个肚子溜圆。

    他们吃不饱,穿不暖,即使是公主也没办法一口气喂饱十几万的西军,但好在这些最凄惨的士兵也不用承担太多的军事任务。

    公主高高在上,看不到他们,但也很公平,她的军功给那些强壮彪悍的士兵,剩下的人可以吃些稀的,加些营中种的野菜,以及李主簿不知道从哪弄来的食材。

    这些衣衫褴褛,肮脏而瘦弱的士兵谁也看不到这只苍蝇,苍蝇就继续往前飞。

    往前飞是它们的乐园。

    那曾经是一片战场,后来被人类翻了翻土,将无数已经死去的战士埋在下面,春天到了,泥土下的东西渐渐就开始发热、腐烂、散发着暖烘烘的气味。

    蚊蝇就在那里产卵孵化,再将它们的子嗣带去各处,它们要是能说出口,也要问一句:太行山里怎么会这样富足呢?

    它们连天敌也没有!因为那些会跑来吃它们的鸟儿一露面,就有猎手将它们射落,拔了毛剖了内脏洗干净扔进锅里,连骨头都熬烂了。

    没有鸟儿,种子也在这腐烂的温度下生不出芽,这里就成了蚊蝇的乐园。人类是不理解的,他们明明将尸体都掩埋住了。

    可他们想一想又能理解,因为连泥土上都不可避免地带着血肉,山谷里的血肉,山坡上的血肉。

    飞过这片埋葬了蒲察石家奴士兵的坟场,它继续向前,总算是找到今天最新鲜的饭食了。

    这里的战争还没有停歇,还有士兵在继续战斗。

    他们还在战斗,他们要杀个你死我活,他们谁也不认识对方,他们都认为这是他们人生中最后一道关卡,可他们的统帅已经抛弃了这片战场,并且对战斗的结果漠不关心。

    完颜粘罕没有等待这支被抛弃的前军,秦桧已经替他写好了许多言辞朴素却声情并茂的文章,写这场战争的艰险和数次将要面临的灭顶之灾,都是这群宗室完颜替元帅分忧,请缨为选锋之将,才给了大金西路军一线生机。

    写完这些随便摘选几句,就能哄得勃极烈们泪流满面的东西后,秦桧的注意力就转移了。

    他获得了一个同伴,出身西军将门的降将,这让完颜粘罕也很是高兴,他不关心那些注定死得毫无意义的同族了。

    赵鹿鸣也差不多,她站在山坡最好,最安全的位置,看着泾原军因为她的命令而拼死搏杀。

    姚诚也死了一个儿子,还有一个侄子一条胳膊被砍了下来,血洒了一路。那些宗室完颜的亲兵依旧很坚韧勇猛,想攻破他们的阵型,凭泾原军是很吃力的。

    可姚家人很高兴,他们流着眼泪说:“咱们今日算是雪耻了!咱们也配得上殿下的恩宠了!”

    殿下冷冷地注视着这殷红的土地,黑色的旗和白色的旗。

    那只苍蝇就从她的身边飞过去,扑向这新鲜的饕餮盛宴时,有人爬上了山顶。

    “老童”回来了。

    那个童贯最信任的,曾经跑去河北忽悠赵鹿鸣买下战马,也救童贯出水火的内官,他带着赵构亲口所说,韦氏亲手所录的密信回来了。

    他这一路也很辛苦,风餐露宿不说,而且他被完颜粘罕的后军阻隔了两天,他不得不带着身边十几个护卫躲在山里,靠山民的庇护活下来。

    因此这位内官浑身都是尘土,跺一跺脚,从身上落下去的除了泥巴还有鲜血。

    他说:“殿下,幸不辱命。”

    殿下难得露出了一个真心实意的微笑,这微笑不仅令老童感到熨帖,也令她身边其余内侍不作声地交换了一个得意的眼神。

    殿下从丝帛袋子里抽出了信,刚冲他点了点头,忽然眯起眼睛。

    “老童,你身后的人是谁?”

    身后那个也很狼狈,很黑瘦的人就上前一步,规规矩矩地行了个礼。

    “臣耿南仲,”那个人说,“拜见长公主殿下。”

    山坡下的战斗还在继续,有人浑身浴血,杀死了一个猛安,他发出了歇斯底里的战吼,他身边的泾原军士兵也发出了同样慷慨激昂的应和之声。

    那个武官手里拎着女真人的头颅,抬头向山坡上望去,渴望地寻找长公主的旗帜。

    可山坡有些远,他在刚刚的战斗里,眼中也溅了不少鲜血进去,因此他怎么看也看不清山坡上到底有没有他们大宋最高统帅的身影。

    但这也很好,因为就在他割下那个猛安的头颅时,殿下已经不在山坡上了。

    佩兰在炉子里加了一把香,然后轻轻挥了挥手,女道们退到了后帐去,内侍们则掀开帐帘退出去,守着这座帐篷。

    “官家龙体不豫,天下之事,都要压在殿下的身上,”耿南仲说,“臣翻山越岭,不辞辛劳,便是为此。”

    “为此?”她看过那封信后说,“耿先生的话,我听不懂。”

    有小女道端过水,请这位先生洗过脸和手,可他依旧显得又瘦又黑,憔悴至极。

    “殿下,而今天下,全在殿下一言之间啊!”他说,“朝廷诸臣惶恐,都要听殿下的示下!”

    这只黑耗子,她想。

    她现在极其真切地懂得了,为什么人人都讨厌奸臣,人人都喜欢奸臣。

    奸臣在头顶时,他真是世上最讨厌的东西!当初她还在蜀中,当一个浮萍似的小公主时,耿南仲只是想要给康王找点麻烦,就能暗示成都府和秦凤路的转运使一起给她找麻烦,堵住了两边的路,困她在兴元府。

    她那时想一想,恨不得杀耿南仲而后快。

    可他现在跑得这么快,完颜粘罕的金军还没走完,他就已经不顾生死地跑过来了,他的脸上,手上,恐怕还有腿脚上,都有赶路留下的伤,他连走路都微微颤抖,不停哆嗦。

    可他真是将全部的聪明才智都放在了怎么讨主子的欢心上——他不仅会摇尾巴,还尤其会咬人,是一条脸面都不要的好狗!

    她看着他,心里难免就要想,这只黑耗子,没有半点忠诚和正义,美德良知也不挨边。

    真是恶心。

    可为什么是他冒着生命危险第一个赶来送上忠诚的?

    北宋南宋之交,忠臣名臣比比皆是,为什么那些历史上有贤名的大臣不像他这样——跑得这样飞快,跪得这样柔顺,嘴脸这样谄媚呢?

    是她不配吗?

    是她的付出不够多吗?

    是她的权力不够大,还没有威慑到他们吗?!

    赵鹿鸣忽然从这些冰冷的反问中惊醒过来,心绪复杂地注视着这只老鼠。

    她的心态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变了。

    不知道是从她坐在石岭关下,又或者下令处死杜充,或者是头盔被那个敌人抓在手里,乒乒乓乓地乱砍乱砸,亦或者是坐在太行山的黑夜里,听着花蝴蝶最后一滴血流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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