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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府里的下人也不少,若是让人看去了,成何体统。

    戚少麟无所顾忌,手上抱得更紧,大跨步朝院里走,“你是我的妻子,我抱你自是天经地义。”

    他走得略快,秦玥担心他一时失手,摔了自己,便不敢再挣扎,由着他抱。

    回到房内,她推了推他的肩,“可以放我下来了么?”

    戚少麟眼睑垂下,“你就这么不喜欢被我抱?”

    和喝醉的人是不能讲道理的,秦玥无奈道:“我去叫些热水。”

    夏日的天,抱着走了一路,两人身上都有些汗腻。戚少麟素爱洁,半是迷茫的眼神瞧了她一会儿后,听话地松开了手,轻缓地把她放到地上。

    热水早已备好,不消片刻就送了进来。

    秦玥试了试水温,恰好合适。她对屏风前的戚少麟道:“你一个人能可以吗?不如我去叫庄远或者丁擎宇?”

    她最担忧的是他摔倒,自己力气不足,又撑不住他。

    戚少麟直直地看着她,仿佛没有听见她的话。

    秦玥轻叹一口气,上前为他宽衣,“若是站不稳就扶住我。”

    夏衫轻薄,褪去一层后便显现出他身上清晰的线条,紧实的肌理还散着热气。她避开视线,卸下他最后一件遮挡,背过身将衣裳全部放在架子上。

    直到身后水声响动,她才转过来拿起一张干净的帕子走到浴桶边,挽起衣袖替他擦洗。他身上较寻常男子白皙,因此那些狰狞的伤疤就愈发碍眼。原本一具完好的躯体,如美玉微瑕,不免让人心疼遗憾。

    每拭过一处,留疤的缘由就从她脑海中浮现,思绪飘远,她动作不由得更轻了。指腹掠过他腰腹上的几道伤痕问道:“还疼不疼?”

    “疼。”许是浸于水中,戚少麟脸上的醉意已消了大半,嗓音有些发沉:“还是很疼。”

    秦玥蹙眉,他这一身伤似乎不宜过多饮酒。

    倏地,水底的手腕被牢牢攥住,她蓦然抬首,撞进他幽深的眸里。

    秦玥垂眸看去,浴水清澈,她将他所有的变化尽收眼底。

    戚少麟试探地引导,修长的手指与她交缠合拢,如一只网将自己困于其中,“但只要是为了你,我都心甘情愿。”

    以往他最为看不起那些儿女情长,被情爱蒙了心智的痴男怨女。可未曾想,他竟也成了其中一个。他盯着她羞赧的容颜,缓缓开口道:“阿玥,有时候我真想将你藏起来,只有我能看到。”

    秦玥双颊晕出红霞,袖子也浸湿了一大半,手肘隐没于水中。

    “可我又舍不得。”戚少麟目光向上与她对视,动作不疾不徐,“从前我以为只要你在身边就足够,但我好像更贪心了。”

    秦玥看着水波涟猗,掌心磨得发烫,“我和萧洵没有别的,他对我也没那心思,你别胡思乱想了。”

    戚少麟问道:“那我呢?”

    “我们已经成亲了。”

    “是,我们成亲了。”戚少麟追问一个答案,“所以阿玥,你是不是也喜欢我?”

    是有别于好友、师徒,甚至亲人的那种独一无二的喜欢。

    秦玥耳边是不绝如缕的水声,她轻咬下唇,“戚少麟,你再问,就放开我。”

    “好,我不问了。”戚少麟果真止住,他还有大把的时间去追寻,等待。他抬起空余那只湿漉漉的手,拇指抚过她殷红的唇瓣,松开她咬住的下唇,“阿玥,别咬它了···”

    ?

    第110章 、番外8

    我叫戚二傻,今年已经两岁了。虽然这个名字和我英勇的外表不太相符,但我却十分喜欢,因为它是我的阿姐帮我取的。

    而阿姐,也是这个世上我最喜欢的人。

    我依稀记得最初取名之时,我本来不叫这个的···说到这,就不得不提我那个傻子哥哥了。

    对,我还有一个哥哥。他有好几个名字,戚少麟,阿野,和戚大傻。我这个名字也正是拜他所赐,因为他当初惹了阿姐生气,才草草取的。

    别看我现在生活在侯府中,每日锦衣玉食,我小时候可受了好大的苦。

    在我两个多月大时,我就被扔到了街上。彼时我身弱吠微,没了娘亲的照拂,过得一日不如一日。屋漏偏逢连夜雨,饿了好几顿后,我又十分倒霉地被街头那群顽皮的孩子捉去湖边玩耍。

    他们玩得兴起也没了分寸,我反抗不得,只好拼命跑开,谁知慌不择路之下,不慎掉入了湖中。那群孩子谁也不敢下水,就这样扔下了我。

    在水中挣扎了许久,我逐渐体力不支,竭尽全力也只能勉强将脑袋露出水面,发出几声微不可闻的呜咽。岸边路过了几人,可谁也没救我的打算。

    就在我打算放弃时,我哥哥犹如天神降世,高大的身躯毫不犹豫地跳了下来,将我从水中托起。我以为就此得救,可片刻后,他慌乱的呼救就从耳边传来,浑厚有力,比我可大声多了,我的身体也因他不断摆动的手在水中浮浮沉沉。

    孤身一狗时,我好歹还能在水中维持着不沉下去,但被他抓在手中,我感觉自己活不了多久了。

    我俩生命垂危之际,另一个人出现在了我的视线里,她就是我的阿姐。她纤细的两只手臂划破水面,像一只灵巧的鱼游到我们身边,带着我们一点点靠近岸。

    看似柔弱的阿姐可比哥哥要厉害多了!

    我终于获救,力困筋乏地趴在草地上,看着阿姐唤着哥哥的名字,要他醒来。

    这就是我们的初遇。

    在哥哥的请求下,阿姐最后同意了带我一起上路。虽然不知道他们要去哪儿,可现在我已将他们当做家人,自然是天涯海角都要随他们一起去的。

    我们跟在一队商旅的最后,虽然车厢颠簸狭窄,不太舒服,但比起我之前的日子好太多了。况且我还时时刻刻待在哥哥的怀里,吃饱喝足,狗生大幸。

    唯一可惜的就是不能与阿姐亲近。我看得出来,阿姐似乎有些不喜欢我,或者说,是怕我。我明明只有小小一团,也绝不会咬她,可每次想凑近她都能感觉出她的抗拒。所以我只有在某些雷雨夜,趁着哥哥装可怜与她紧贴,再爬到她腿上软乎乎地睡一觉。

    很快我们就到了一个叫泾州的地方,阿姐的家就在这里,还有一个年轻的男子前来迎接她。比起她的欣喜期待,哥哥就显得冷淡许多,尤其是当见到阿姐笑着跑向那个陌生男人的时候,他露出了从未有过的神情,是排斥,是厌憎,连带抱我的手又用力了许多。

    我与哥哥自然是同一条心的,他不喜欢的人,我亦不待见。何况这个人实在讨厌,他不仅霸占了阿姐的所有视线,还一脚踢伤了哥哥。

    哼,趁人不备偷袭,算什么好汉!

    虽然有这么一个碍眼的人,但在泾州的这段时间我很开心,不必再舟车劳顿,阿姐和哥哥也经常陪着我,如果就此下去也不错。只是阿姐脸上的笑却少了,即便是陪我玩的时候,也时常一副怏怏不乐的样子,像是有什么心事。

    而哥哥还是一如既往傻乎乎的,阿姐在的时候他整个人就粘着她,不在的时候就抱着我低语呢喃,说的无非都是对阿姐的喜欢。他甚至还偷偷告诉我,阿姐亲口说喜欢他。不过我才不信,他那么无赖,定是骗阿姐说的。

    日子就这么平静地流逝着,直到某一日突然有了转变。

    我记得那天白日哥哥一直不在院里,府中其余人行色匆匆地找他,连阿姐也整日皱眉不语。他们如此劳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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