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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成一个梦。

    宗楚身体健壮,才三十多岁而已,正是大权在握的年纪,宗家又没有遗传病,他怎么可能会突然倒下去呢?

    更不会出事前……还记得他的名字。

    现在也一样,一年或许男人还会因为愤怒他的隐瞒和欺骗遍地找他,两年呢?三年呢?

    早晚有一天,宗楚能把他忘得一干二净,而那时候就是他彻底安心的时候。

    青年失神的抱着袋子,仿佛在想些什么,又仿佛在透过他看别的什么人。

    只一个瞬间而已,就由一个看起来刚出校园的稚气青年变成了仿佛历经千帆的老人。

    男人顿了下,他意识到自己可能说到了沈余的痛处,道歉:“不好意思,我没想到……”

    他大概是误会了。

    沈余回过神来,摇了摇头,但也没再继续这个话题。

    他呼出一口冷气,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臂,十九岁的身体,酝酿着无数力量。

    他的第一步已经成功了不是吗?

    他可以过得很好,而且这次,沈余学聪明了。

    他准备了现金,抛去过去的一切,全心准备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宗楚不值得他再伤害自己。

    —

    庆德公馆。

    深夜,公馆灯火通明。

    宽敞到夸张以至于显得有些孤寂的大厅内,来来往往全是穿着黑西服的保镖和私家侦探,脚步快速安静。

    为首几人凛然站在沙发上闭目的男人身前,低着头,大厅安静的除了皮鞋落地的声音什么也听不到。

    这些都是搜查业内顶级的好手,甚至国际上都有人请去过探查一些消息。

    但是这次在搜查宗家家主那个逃跑的情人却跌了个大跟头。

    一天时间,他们的人最多只沿着沈余留下的信息追查到远在北城南边的一座小城镇的集市上。

    沈余像是彻底消失在这个地方,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专业人士分析出了沈余的前期准备。

    这很明显是一次有预谋的离开,沈余准备的很充足,从知道扔掉手机和卡,就连身份证也没留下,随身只带了现金,这一点几乎就把被找到的风险降到了最低。

    当然他们遭遇滑铁卢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沈余消失的地方这地处偏僻,只有某些特定的时间段会促成一个集市,但是因为地处在不少省市甚至边境的中心,一到这个时候就融合了各个国家和民族各种年龄段的人。

    集市上人见多了眼杂,各色奇装异服都引不起他们的视线,更别提是特意平常打扮的沈余,把大明星扔在人群里都不一定能引起什么回应。

    卫臣带着人问过一圈,全都无功而返。

    后续专业的私家侦探上手,追着蛛丝马迹也只找到了三个声称隐约有点印象的人,结果三个人,给了三个不同的答案。

    而因为市场上的人实在是太多,参加的人又没有具体的身份信息留存,甚至有的就是隔着天南海北的国外的旅者,只是经过这里,沈余要是有办法跟他们离开,那这辈子他们都有可能找不到一丁点线索,毕竟那群人,有太多方法可以出境。

    所以沈余的去向,基本等同于大海捞针。

    当然,这个定论侦探经理不敢说。

    他自从知道自己找的人是宗氏大少爷——现如今的宗家家主的情人,几乎每一分钟都没松过气。

    宗家的背景有多深厚可以不提,就是这位——他也从来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主啊!这一年他那些把自家叔伯收拾的老实服帖的手段都已经在北城传得风风雨雨。

    他甚至想不明白那个情人是不是疯了。

    放着山珍海味他不留,是跑什么啊!

    侦探经理豆大的汗珠沿着脸颊流下去,男人双手交叉着,闭目倚在沙发上,没有一点动静。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侦探经理更慌张,脸部肌肉已经开始不受控制的抽搐,一滴汗砸在光洁的地板上,发出了一声沉闷清脆的响声。

    与此同时,公馆大门被打开。

    穿着睡衣,手上涂着精致指甲油的女人被保镖带了进来。

    她似乎对眼前的情景一点也不慌张,悠悠打了个哈欠,青白的眼睛瞥了眼沙发上的男人。

    是被带来的明美冉。

    一天,她已经被来回盘问了三次,明美冉不耐烦,一次比一次烦躁,但是沈余最后一个接触人只有她,她这个口突破不了,谁也没办法从一个聚集面积高达几万平米的跨境大集市上去找到一个青年。

    卫臣往前走了几步,停在男人身前三步的距离,压低声音汇报:“大少,人带来了。”

    男人眉头微拧,这才睁开眼。

    他眼底一片浓重的暗色,视线直勾勾的看着阴郁的女人,嗓音喑哑:

    “他在哪?”

    第66章

    “小沈哎!这边哩这边!哎呀家里没得几个屋子了,等你去了村长那边就恁租个好滴。”

    刘婶的顺风车直到晚上快八点才抵达村里,沈余被颠的骨头差点散了,那位叫做杜河的老师也不逞多让,掂着一把半老未老的骨头神色噶然的同沈余和刘婶道了别。

    沈余说要在村里住一段时间,刘婶也没多问,告诉他村长那里可以有房子租,二话不说直接就把沈余带回了自己家,找了个房间先给他凑合一晚。

    谁都有个难处和伤心事也没必要刨根问底,当然最主要的,是沈余这个人本身看上去没有什么危险性。

    隆村地处凹处,但是很神奇的是在四面环山的凹处,来的路上甚至经过了一圈盘山公路,层次不穷的枯树挂在山腰上,好像进了某个年代未知的深山老林,但是进了隆村,就会发现里边其实和普通的村庄什么两样,只不过这里的人念旧,又能自给自足,所以没有外边村子那种年轻人出去打工的习惯,家家户户基本上都是三四代同堂。

    刘婶去屋子里收拾了,她儿子和儿媳妇住在村另一头,自己和男人住在老房子,刘婶的丈夫是村里少见的出去打工的几个人,所以房子就住她一个,挪出来一间偏房简简单单。

    刘婶这次出去是去给老家亲戚奔丧,哭了七天,回来了又是风风火火的,还要给沈余收拾屋子,沈余赶紧拦住她,说自己随便睡一晚上就可以。

    刘婶倒也没多说什么,现在已经降温了,隆村里前两个星期就都开始烧炕,刘婶走的这段日子她儿子和儿媳妇隔两天就来烧一次炕,今天白天更是已经都烧好了,所以两边屋子都是暖洋洋的,一点潮湿的感觉都没有。

    舟车劳顿一天一夜,沈余再次重新踩在这片土地上,他看着还用稻草和瓦石堆砌的房屋,一瞬间,感到无比的安心。

    他对炕这个东西还感觉比较稀奇,是和温暖的中控系统完全不一样的感觉,人坐在上边,能感觉到暖烘烘热意四面八方的把自己笼罩起来,被子一蒙,整个人都像裹在绵软温热的棉花里,简单点说,就是幸福感飙升。

    沈余新奇的扯着刘婶给他找的新被子,没换衣服,就脱了外边的大衣,搓了搓手,慢慢钻进被子里。

    被子里是暖的,空气还有冷气。

    沈余的呼吸在眼前哈出一点白雾,他闭上眼睛,感受着暖洋洋的温度,紧捏着被子努力入睡,但是却没办法成功睡下去。

    现在时间还不算太晚,隔壁还有孩童稚气的牙牙学语,大人不耐烦的哄睡声音,刘婶也正在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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