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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的。

    这世上是不是有柏拉图式的爱情?那或许是有的,但绝不是秦蔻、也绝不是一点红。一点红充满野性,秦蔻更是诚

    实,他们互相之间都爱对方,也爱对方的身体,或许这只是一种不大高级的趣味,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爱情在卫道士的眼里,也曾是很低级很低级的趣味。

    甘愿为女人洗手作羹汤,在很多“大男子汉”眼里,也是一种自甘下贱的行为。

    车流缓缓地动了,秦蔻一只手撑着头,忽然说:“我觉得这个主题拿来拍视频也不错啊?”

    或许是因为觉得自己的发言好像有点歧义,她立刻又说:“啊,我是指,美强惨这一点,或者可以画个战损妆拍一个?”

    一点红说:“……不大想。”

    秦蔻:“嗯?”

    拿来讨好女朋友是一回事,拿来发在网上是另一回事,他暂时还没想明白他这种排斥的心理是怎么回事,不过他不肯委屈自己。

    他赚钱,他认真地在现代赚钱,并不是因为他缺钱。

    他在古代出卖自己、出卖自己的剑所换来的金钱,那些银票所换来的璀璨珠宝,此刻正躺在秦蔻卧室里嵌入式的大保险箱之中,他毕竟曾经是中原第一快剑、中原第一杀手,当过“天下第一”的人,身上的钱财足以是普通人一辈子也赚不到的。

    他在现代找个职业,认认真真、勤勤恳恳地工作,不是为了赚钱,是为了在这里生根。

    但他也不愿意委屈自己,他喜欢用一些法子去勾引秦蔻,激发出她内心的隐秘小爱好,并不代表他同样愿意这么去激发别人……

    这些念头,他不说,秦蔻自然也不知道,她只是很随意地唔了一声,说:“不大想就算了呗。”

    一点红:“嗯。”

    下午,去店里搬东西,顺带着在店门口的小黑板上换上本月来巡演的乐队名单和日期,一点红试着写了写粉笔字——居然写的还很好看。

    仔细想想,也不奇怪,一点红不是大字不识的人,他没刻意练过书法,但起码也是读过书、写过字的,那时候写字都是毛笔,毛笔这玩意儿放在现在都是兴趣班的才艺内容了,属于提高班。

    他的字走笔龙蛇的,不控制起来,简直就嚣张得好像能透破宣纸,扑出来咬人似得,要试着写宣传板,就只好收起他的随性,慢慢地、一笔一划的写,写完一个黑板,一看时间,居然

    写了大半个小时。

    这时,已经下午六点多了。

    今晚也有演出,这一类音乐演出的时间十分固定,通常都是晚上八点开始,但是稍有名气一点的乐队,观众为了占一个前排观演的好位置,六点多已经排队排了很多人了。

    一点红写完看板,钻进洗手间去洗了个手,双手插兜出来的时候,就听见有人在他身后小声地说:“诶?那个人是网上最近很火的那个古武博主么?他真人好高啊,而且身材真的好好,他今天也来看演出么?”

    另外一个女孩也小声道:“什么啊,你不知道么,他最开始火就是因为那个见义勇为的视频嘛,地点就在这里啊,而且很多人都说白天来这儿就有可能偶遇他呢。”

    “啊?他是这家店的员工?”

    “你猜大胆点行不行。”

    “……老板?”

    “是老板的老公啦!这家店的老板是个长得贼好看的小姐姐,以前是乐队主唱呢,你看,就这个,这张乐队宣传照是不是拍得贼美?”

    “哇,真的诶,俊男靓女,般配哦~”

    一点红慢慢地走着,这些话虽然刻意地压低了声音,但仍然逃不过他的耳朵,他脸上的神色没什么变化,不过听到“老公”和“般配”的时候,眼角还是流过一丝愉悦的笑意。

    这时,第三个人的声音传来。

    “诶,我在附小门口见过他,他和他老婆还有个儿子诶,七八岁,长得特别可爱的一个酷小孩,才那么点儿大,滑板滑得可好了。”

    一点红:“…………”

    他眼角流露出的愉悦笑意瞬间消失了,嘴角向下瞥。

    秦蔻背着包从后台走出来,瞧见他,说:“走啊,回吧。”

    一点红:“……嗯。”

    秦蔻:“?”

    秦蔻狐疑:“你怎么了,怎么感觉有点郁闷?”

    一点红:“……没事,回吧,去吃东西么?”

    秦蔻:“去啊……唔,去吃什么好呢?”

    一点红提议:“天气冷了,该吃点暖和的东西。”

    秦蔻:“你说得对呢……所以不如去吃……”

    一点红眼睛都不眨一下地替她说出后头的话:“火锅。”

    秦蔻笑了。

    她一面笑,一面挽住了男友的手,说:“火锅算啦,今天去吃别的吧,豆皮涮牛肚吃不吃?”

    ***

    豆皮涮牛肚是X市的名吃,想吃,随时都可以吃的到,不过这个名吃的起源估计不会超过十年,无法与传统名吃水盆羊肉、羊肉泡馍相提并论。

    而且开涮牛肚店的老板们好像人也挺实诚的,不肯编一个乾隆下江南之后吃到涮牛肚,立刻惊为天人的美食小故事。

    不过这不妨碍它好吃。

    浓稠的芝麻酱,上头浇上特制的油辣椒,是X市人民最喜欢的组合搭配,别称“蘸拖鞋也好吃”酱。把已经煮熟的牛肚、豆皮、切的很薄的土豆片穿在细细的木签子上,再把又香又辣的芝麻酱汁豪气地浇上去,就是一份香得让人连舌头都想吞下去的好东西了。

    也有另外一种,浓稠酱汁放在锅里,用签子穿过去的菜放在锅里去涮,像吃火锅一样的吃,这吃法也最正宗,不过一个起源不超过十年的东西似乎也没有什么正不正宗一说。

    秦蔻请客,请大家去她家附近不远的一家老S省菜馆吃饭,包了个大包厢,叫了好些菜。豆皮涮牛肚是一道,除此之外,葫芦鸡是不能少的一道。

    葫芦鸡也是X市的名吃,但是这鸡的做法与葫芦没有任何关系,这鸡其实是先煮后蒸最后再炸出来的,甚至旁边也不配个清炒西葫芦,取这个名字是因为盛鸡的容器是葫芦形状的,旁边配了两个小碟,一个碟子里装的是干海椒面,一个装的是不辣的粉末蘸料。

    这道菜的历史大概就比较久了,秦蔻小时候去X市饭庄吃饭,就吃过这道菜,外皮酥香,筷子一动,骨肉分离,内里的鸡肉鲜嫩多汁,沾上辣椒面,别提多香了。

    而且X市饭庄的“八碗”礼盒,真是她从小到大的记忆。

    不过近些年,虽然饭馆儿越开越多,什么X市大牌档啊这啊那啊的店都把它作为招牌菜推出,但秦蔻去尝了好多家,都是又干又柴,好好一只鸡,连鸡翅膀都能做成鸡胸肉的口感,真是罪该万死!

    所以她朋友来本地旅游,问她本地有什么好吃的的时候,她是万万不肯推荐葫芦鸡的,因为凉皮肉夹馍这些东西能随便找家店就好吃,葫芦鸡好吃的店

    却太少了。

    她家倒是个很不错的风水宝地,附近的好馆子还不少哩!

    展昭和白玉堂手上被捆龙索束缚着,换不得衣服,昨晚都是和衣而睡的,两个人至多只能脱了鞋袜,展昭最多也只能再把帽子给摘了……

    出门也只好穿着古装。

    他们也瞧清楚了现代人的装束,总的来说,现代人受礼法的束缚似乎相当之少,露胳膊露腿,穿着露脚指头的拖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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