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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本小说

晚九朝五
白天乔谨是公司里衣冠楚楚、钱多事少的人事部经理,掌所有员工的生杀大权。 但其实他真正的工作是陪床,上班时间是:晚上九点到凌晨五点,没有双休。 *有钱有势的大佬x冷淡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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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进虐主文后(虫族)
在看了一本虐主文后,江九漓一朝穿进虫族世界,开局就捡到了一只主角。 主角受伤晕倒在垃圾场里,按照正常的剧情发展,接下来他会被虫贩子卖往地下黑市,本就悲惨的人生彻底陷入黑暗。 而他是是一颗暂时还没破壳的雄虫蛋… 江九漓:? 好不容易破壳后,金发金翅的雄虫只有成年虫巴掌大,江九漓从主角的口袋里努力探出头来,一脸的生无可恋。 只是… 主角好像把他当宠物养了,吃饭要喂,出门揣兜,还亲手给自己做小衣服穿。 江九漓:也不是不行。咸鱼摊摊.jpg 只是主角的虫生总是充满波折的,总是被打扰的江九漓握紧了拳头,一不小心就登上了虫生巅峰。 他拍拍手准备接受来自主角的夸赞,却正对上一双幽深的眼睛。 江九漓眯了眯眼:你不对劲。 黎安的前十九年都沉浸在无尽的黑暗中,长年的痛苦让他戾气横生,他常常想,这么痛苦的活着是为了什么? 直到那一天,一条鲜活的生命靠近了他,麻木的心脏重新开始跳动,他捧着娇小的雄虫,小心翼翼的戳了戳他熟睡的脸颊,像是在触碰什么易碎的珍宝。 可后来,雄虫吸引了越来越多的视线,强烈的嫉妒和占有欲啃噬着他的心脏。 他必须变得更强,才能护着他,黎安垂下眸,一双漂亮的眼睛充满了令虫心惊的感情,才能…配得上他。 可爱温柔治愈系攻*虐主文美强惨受
已完结
嫁给姐姐的相亲对象后
1.温柠姐姐被父亲催着去相亲时,温柠也正被母亲逼着去见一个年薪千万的高管。 在此之前,温柠已经在母亲的安排下见过十几位脾性各异的有钱人,她疲于应付有钱人的行为骚扰和粗俗言语,在从姐姐抱怨声中得知姐姐的相亲对象是急需一场婚姻人品端正脾性温和的大学教授时,她头脑发热,给姐姐发了消息。 温柠:【姐,这次相亲我帮你去吧。】 姐姐不婚主义,自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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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妻
身披马甲·高岭之花世子爷x懵懂单纯·绝色娇弱菟丝花 尹姝晚在自家柴房里救了个男人。(追妻火葬场,真香文学) 男人生的极为俊朗,周身气势不凡,可胸前一道刀伤贯穿胸腹,奄奄一息。 姝晚唤他月郎,忽然一天男人说要娶她,姝晚一诧,随即便脸颊微红答应了下来。 婚后月郎待她虽冷淡,但姝晚一直觉着自己高攀了他,便事事有求必应,为他洗手作羹汤。 某日月郎要带她去京城寻亲。 姝晚怯懦又高兴的点了点头,此后她入了京城的高门宅院,周遭一众仆从围绕,规矩严苛。 而男子也时常不着家,变得愈发冷淡。 姝晚有些无措和低落,但为了相公忍着与周遭的格格不入,尽力做一个好妻子。 谁料某日真相残忍被揭开后会是那么的不堪。 她的好相公,是京城国公府尊贵无双世子爷闻时砚,彼时世子爷与嘉善侯嫡女快要大婚的消息传遍大街小巷,还听说了世子爷一掷千金讨未婚妻欢心。 而姝晚的存在亦被发现。 她被拖入国公府跪在堂下,周遭鄙夷不屑目光凌迟着她。 国公夫人居高临下道:“上不得台面的村妇,你也配做我儿的妻?要么做通房,要么滚。” 不待她选择,闻时砚踏入屋内,淡淡回答:“自是通房。” 而后姝晚便被压着入了国公府的偏院院子,被拖过闻时砚身边时,她心痛难忍,心如死灰,兜兜转转自己竟是个上不了台面的外室,是她看错了人。 大婚前一夜,下人传来消息,偏院的人不见了踪影,遍寻不见,向来冷淡矜贵的世子爷听闻此事气的当即便摔了婚服,气着气着却鬼使神差的红了眼。 这一气便气了三年。 三年后,京城蓦地冒出一家新贵,新科状元郎清雅温和,其姐更是容色艳绝,闻时砚震惊的瞧着出现在曲水流觞宴的姝晚,举手投足丝毫不输一旁的贵女。 他原以为三年过去,对她只余厌恶,厌恶她走的不声不响,所以便绷着脸想着定要与她保持距离,谁料还是不自觉被她吸引,吸引到失了控,不惜毁掉她的婚事。 但昔日怯懦胆小的姝晚却已然沉稳端庄,她甩开了他的手冷声斥责:“国公府的世子爷当真是没规矩,民女早已定亲,还望莫要纠缠。” 闻时砚霎时心如刀绞,怔怔落了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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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能听到我的心声后
赵今歌穿越了,还有些懵逼,她只是崇拜秦始皇,不代表她要喜欢来到秦始皇的年代啊!! 吃饭,只有粟饭和炖菜,盐还是苦的。 学习秦篆也就罢了,做功课还得用刀刻竹简。 她能怎么办?先是搞出铁锅,再搞出白盐,紧接着造纸术和印刷术轮番上。 再过十来年,胡亥就要开启兄弟姐妹大屠杀的荣光,扶苏是指望不上,只有自己努力往上爬。 阿父,你看看今歌,适不适合当秦二世? 家宴上,秦始皇坐在上方,看着底下二十多个子女,一个个都对他诚惶诚恐,好生无趣。 下一秒,就听到一个激动的女声:“这就是千古一帝秦始皇吗?果然是雄才大略、威风凛凛的唯吾独尊模样。” 秦始皇抬眸看去,只见一孩子满脸激动的看着他,“看我看我,阿父看我,我那迷人又霸气的老祖宗。” 孩子太久没见他,激动到喊他老祖宗了,秦始皇觉得可怜,只好多关怀几次。 “炖菜太单调,我要冶炼铁锅给阿父炒菜。”顺便造造武器。 “盐太苦又贵,我要产出不苦又便宜的白盐给阿父。”再充盈一下库房招兵买马。 “竹简厚重,我要造出轻薄廉价的白纸给阿父。”搞出印刷术培养自己的人才! 孝心可嘉,就当秦始皇欣慰时,“方士是骗子,我阿父要四十九亡了。” “秦二世而亡,胡亥简直不配为人子,屠杀自己全部兄弟姐妹。” “扶苏被一道假诏骗得自杀,是个靠不住的,我得让阿父看到我的能力。” “阿父,你看看我,能当秦二世吗?如果不行,我等胡亥上位再造反!” 快被她气到升天了的秦始皇:不孝女!还想当秦二世?还敢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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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沉迷我的毛茸茸
周羽棠穿成了一只满身杂毛灰了吧唧的鸟。他的生命值只剩七天,必须尽快找到主人结契。周羽棠:还用说么,当然是找主角啊!主角:乌鸦?滚粗。宗门仙长:此物不详,拿走拿走。路人们:这小东西灵力低微,实在没什么用。周羽棠:很好!他找到角落里独自站立的少年,飞过去,用他焦炭的小脑袋瓜亲昵的蹭了蹭少年的脸。确认过眼神,是一起“干大事”的人!*师门考核,蛮荒巨妖吓哭了。外出任务,九尾灵狐吓跪了。各种珍稀灵兽对他摇尾巴卖萌求抚摸。直到他涅槃归来,一身杂毛褪成赤金色炫羽,流光溢彩。宗门仙长惊呆:上古神兽火凤凰!竟是这等祥瑞之物!路人们傻眼:又美又强,灵力撼天啊!主角:曾有一只小乌鸦摆在我面前,我没有好好珍惜,直到失去了才后悔莫及……反派侧卧在榻,一脸宠溺:“真不愧是本座的灵宠。”*谢炀身负血仇,残忍狠戾,清冷无情,世人皆惧。唯有那只小乌鸦不怕死,粘着他亲着他,甚至屡屡舍命保护他。化形的小凤凰瑰姿艳丽,笑容暖如晨曦:“我最爱主人啦!”谢炀眼底浸着柔光,无比珍惜的揽他入怀:“我也最喜欢你了。”阳光健气/热情开朗/团宠呆萌受暴戾残忍/深情偏执/反派疯批攻受团宠,金手指拉满!求预收《天下第二万人迷》周染,修仙界人尽皆知的天才少年,瑰姿艳容,风流无双。可既生瑜何生亮,自打那个清冷绝尘的云渺宗少宗主出山后,周染的人气直线下降,天下英豪不再讨好他,全对着“冰块”献殷勤。生气气.jpg一山不容二美,周染暗戳戳的将此人列为头号劲敌,势不两立。某次仙门大比,吃瓜群众议论纷纷,这对双子星又要撕的头破血流了。然而,周染往那儿一站,剑还未出鞘,就听见对面少宗主心音频频:“他果然如传说中那般光彩难掩,令人心动不已。”“他身边莺莺燕燕太多,不过没关系,我已经都解决了。”“我故意装冷酷跟他作对,就是想引起他的注意,应该没露馅吧?”“我想要他!”周染:“???”我,周染,天下第二万人迷。第一风华绝代是我老公。求预收:《在魔尊身边当卧底的日子》周兰亭穿书了,穿成了修真爽文里的一个炮灰。炮灰年少有成,被师门派去魔界做卧底,最终被凶狠残暴的魔尊发现身份,死无全尸。周兰亭:瑟瑟发抖.jpg为了苟命,周兰亭决定卖萌讨好献殷勤,等将来暴露魔尊或许能留自己一命。于是——魔尊跟仙道修士大打出手,周兰亭在后为他摇旗呐喊加油助威:“尊上赛高!”魔尊想要千年鲛珠,周兰亭独闯蛮荒之地,寻了三个月将宝贝珠子献给他:“尊上请用。”魔尊遭遇主角刺杀,周兰亭想都不想的以身挡剑:“尊上小心!”“兰亭。”嗜血成性的魔尊红了眼睛。养伤期间,周兰亭寻思这未尝不是一个假死遁走的机会,然后……满殿红烛,芙蓉帐暖。周兰亭:“???”师门要他做卧底,他却一不小心成了尊上夫人?周兰亭躺在魔尊旁边,欲言又止:“那个,我有个秘密要告诉你……”魔尊把玩着他鬓间的碎发,眼底笑意暖暖:“只要你不是仙道派来的细作,本座都能接受。说吧。”周兰亭:“……不,没事了。”怎么办啊啊啊啊啊tat.
已完结
伴生
15年前,临城首富沈家丢了女儿。 15年后,有人在谢家见到个与沈太太容貌极为相似的女孩。 那女孩是谢家保姆的女儿,从小仰仗谢家生活。 孟成悦沾谢家少爷的光,进了最贵的私立学校陪读。这位少爷生性顽劣,简直就是个小疯子,她负责看好他,不被人打死就行。 谢执洲从小被个比他矮一头的烦人精跟着,总想找机会甩掉她。 终于,在他18岁这年,烦人精的亲生父母找来。 他成功甩掉了她。 - 沈家精心为女儿挑选了门亲事。当天,众人看到那位高高在上的谢大少爷折断一身傲骨,惨白着脸,在沈家楼下站了一夜。 谢执洲拉着小姑娘的手,语调近乎哀求:“悦悦,你再管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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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修仙界当邪键仙
连肝两个晚上,网瘾少女猝死魂穿修仙界炮灰。 过于深切的执念令别雨锻出了属于自己的本命武器,从此一跃天才修行者。 别雨看着自己的定制键盘...本命法器,缓缓敲出一个问号。 宗主、峰主:你的法器是什么? 别雨:emm,是键...键吧? 全师门喜极而泣,剑峰后继有人,连忙把别雨安排进剑峰当大师姐。 然后别雨掏出了她的键盘。 剑峰弟子:?不对劲。 剑修师兄:这剑造型怪异、看起来毫无杀伤力。 别雨冷笑一声,猛敲键盘对着师兄一番狗血淋头的喷,打出高额元素损伤。 师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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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婚
慕家从江南小镇带回来一个小姑娘,名叫舒明烟。 长大后的舒明烟冰肌玉骨,温婉动人,生了张精致的美人脸,且擅长书法丹青,颇有才情。 慕老爷子心中满意,想把她永远留在慕家,于是早早为她和大孙子慕知衍许下婚约。 闺蜜为舒明烟叹惋:“慕知衍身边女人那么多,明显就是没玩够,你真要嫁给那种浪子?” 舒明烟不想嫁,但她所有的一切都是慕老爷子给的,没有反抗的余地。 后来,慕家那个人人惧怕的男人出差回来了。 他是慕俞沉,大她七岁,慕老爷子的小儿子,慕知衍的小叔叔,也是慕氏企业的实质掌权人。 厅内,慕俞沉坐在主位上,威严冷肃,矜贵端方,所有人大气都不敢出。 当年就是这个男人一路抱着她,把她从小镇带回了慕家。舒明烟知道,他是自己摆脱与慕知衍婚事的唯一希望。 晚饭后,舒明烟温吞吞跟在慕俞沉屁股后面。 卧室门口,慕俞沉终于停下来,幽沉的目光望着她。 “慕总,我不想嫁给慕知衍,我……”舒明烟攥紧衣角,抬起一双水汪汪的眼眸,孤注一掷,“我嫁给你行不行?” “嗯?”慕俞沉眉心微动,瞳底划过一抹清幽,“没听清,再说一次。” 第二天,有人看到舒明烟光着脚丫从慕俞沉卧室出来,身上还穿着慕俞沉昨天穿过的衬衫。 - 再后来的某个晚上,舒明烟靠在慕俞沉怀里:“如果我不主动找你,你是不是会放任我嫁给慕知衍?” 男人慵懒倚在床头,手中把玩她一缕发丝,声线温醇:“你以为,我那天为什么突然回慕家?” 他是想回去抢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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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撒野
张芷青有个竹马哥哥,对她百依百顺,是个沉默寡言的高智商学霸。 她让他帮忙约喜欢的男生,替她递情书。 后来,弱不禁风的少年越发俊美耀眼,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两人关系也渐渐疏远。 直到她把结婚请帖送去他家,才发现温润少年的野心。 争执间,他失控吻了她。 那天张芷青拉黑了秦之墨所有的联系方式。 未婚夫出轨,张芷青蹲在酒店门口伤心哭泣。 秦之墨撑着伞站在她跟前,瘦高挺拔身形被霓光勾勒出清晰的剪影,他垂眸看她许久,语气平静:“玩够了吗?要不要跟我结婚。” *偏执竹马,横刀夺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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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动陷你
沈星芙没想到,她还能与当年她招惹过的高岭之花李斯渝重逢。 那年她成绩吊车尾,“不学无术”,而他清冷孤僻,脸庞却生得漂亮且厌世,在她的恶作剧追逐中,冷漠自持。 转学前,被她堵在小巷子里,“我跟他们闹着玩呢,假装被我亲了,配合一下好吗?” 却被他冷着眼,擒住了手腕,“玩不起就别玩。” 多年后重逢时,男人一双冷清狭眸觑起:“认不得了?” 沈星芙态度客套得过分:“哦,是老同学啊。” 之后,两人当了一阵表面无事的“老同学”,但没过多久,装了许久冷淡禁欲的男人,终于克制不住压抑许久的占有欲。 狭窄的空间一如当年。 只不过,拦住路的人从她变成了他。 男人冷淡又勾人的眼紧盯她,“还记得那天,你怎么对我么?” “我记性不太好,”沈星芙笑得无辜,“过去的事情我早就忘记了。” 他敛去笑意,低声贴近,“帮你回忆回忆?” — “说到底,我才是你的掌上囚。” 他明知一切不过一场恶作剧,却无数次,午夜梦回她扯住自己衣领的模样,近乎着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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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夜并无别事
沈家一对双生子,一个姓沈,一个姓叶。长子叶恩弥十九岁时与家里决裂,出走不知所踪。 后来盛凌薇厌倦了等待,和他的孪生弟弟沈恩知春风一度。 她不知道沈恩知早已心生妄念,隐忍多年,终于等来这一夜得偿所愿。 两人若即若离,关系微妙,平淡度过漫长岁月。 忽然有天,叶恩弥回来了。 沈恩知长睫一跳,稳稳心神,眼目清润地与她对视:“可以告诉他么?我们抱过也亲过了。”* 她一时默然,想起的是上次与叶恩弥热吻,他低笑问她:“现在怎么这么会亲了。” 她指尖轻点他心口:“你弟弟教的。” - 夜色净如凉水,风也潮湿。盛凌薇坐在床沿,手上新戴一枚雪亮戒指,钻石闪烁如同水面粉碎的垂月。 “你弟弟向我表白了。我准备和他结婚。” “真的?” “真的。” 叶恩弥挑眉:“你选他,不要我了?” “嗯。” 他嘴角慢勾,仍是慵懒声腔:“要是我说不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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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妃清宫日常(清穿)
云珠穿越了,刚一穿越,便面临着选秀,还很不幸地被选入了宫中,成了康熙朝后宫大军的一员,本来打算既来之则安之,安心养老躺平生活,但为了避免各种算计,不得不努力争宠。 成为宠妃的云珠以为她拿到的剧本是后宫升职记,进宫好几年,她才发现,她穿成了德妃,对,没错,就是那个传说中特别能讨康熙欢心,晋级速度特别快,特别偏心小儿子,最后郁郁而终的德妃娘娘。 云珠大喜,作为后宫中的最后赢家,争宠又何必呢,定下长命百岁的小目标后,德妃开始摆烂了。 后宫中的娘娘们发现,昔日的最能讨皇帝欢心的卷王德妃变了。 宴会上:其他妃嫔:可恶,这些舞姬都在邀宠。 德妃:顶级艺术家的节目,看到就是赚到,再来一次。 饮食上:其他嫔妃:皇帝喜欢江南女子的盈盈风情,我要控制口腹之欲。 德妃:御厨手艺真好,这烤肉再来一串。 教子上:其他嫔妃:儿子你要努力读书,让你皇阿玛看到你的能力。 德妃:谁让我儿子四点起床,就算你是皇帝我也照骂不误。 这样放飞自我之下,怎么皇帝看自己的眼神,越来越不对劲了,怎么还封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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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鱼植物系,但是异世领主[基建]
庄酒死在了胜利前夕。 再次睁眼,她重回末世前,并且脑子里多了一本书,她这才知道原来自己只是书中的一个重要工具人,主要负责把自己的功劳送给男女主。 庄酒:……她这是什么绝世冤大头! 重活一次,她厌倦了打打杀杀,带着囤好的物资跑到了深山中,决定在里面咸鱼且安宁的待到末世结束再出来。 结果末世开启,静静等待前世暴力异能出现,然后用来当安全墙隔绝丧尸的庄酒,却发现她获得了植物系异能。 沉默的看着地里出现的一批长势奇怪、还会吱哇乱叫的植物们,庄酒迟疑的思考着:这……也能当安全墙吧? — 5X23年,末世来临,一瞬间半个星球沦陷,丧尸在各地横行。 所有动植物全部进化,人类出现异能,但依然无法抵抗丧尸的入侵。迫不得已,人类建立了各大安全区,试图凝聚起来,共同抵抗丧尸。 但安全区内依然勾心斗角,食物、水源、物资在不断消耗,领地范围却被丧尸逐渐蚕食,所有人都活在无尽的恐慌中。 就在大家惶惶不可终日之时,忽然在某山脉的深处发现了一座巨型基地,那里住着的全都是曾经被驱逐的人,然而却科技发达,物资丰富,堪比末世来临前的联盟一般发达。 不,比联盟还要厉害。 所有蠢蠢欲动觊觎基地的安全区负责人,在数次威胁、武力威慑却依然失败,还受到了不小的打击之后,终于明白了一个事实,他们根本不可能占领庄酒的基地! 那怎么办? 负责人之间相互对视一眼。 赶紧臣服,成为领主大人的附属安全区,说不定还能抱上大腿,吃香喝辣! — 末世5年,一半的安全区成为庄酒的附属安全区。 庄酒突然增加了一堆工作量,瞬间压力倍增。连续工作两天的她终于受不了了,直接闯进基地安保森严的实验室,抓住男人的领子咆哮道:“赶快点!解药剂什么时候能研究出来?我要撑不住了!” 甘晋星指了指旁边的超级计算机:“那你得问它。它什么时候跑完,人类什么时候能得救。” 前世武力爆表但现在十分咸鱼只想种田搞基建的植物系女主X最后一名高级研究员·全人类的希望·召唤系男主 (1V1,双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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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鲛
乔胭是北溟的公主,冰海鲛宫的掌上明珠。 她生来身份尊贵,还有一门定好的姻亲,对方模样出挑,少年成名,是仙宗声名赫赫的天之骄子。 人人都夸她这门姻缘好,说谢隐泽是位光风霁月的君子。 觉醒穿书记忆的乔胭:什么光?杀光的光?什么风?疯癫的疯? 谢隐泽是原著中的灭世反派,而自己是他手中受尽折磨而死的炮灰倒霉蛋。 媒人夸他:“少言寡语,是个干实事的。” ——不说话的时候都在盘算怎么把人弄死。 “友爱同门,尊师重道。” ——指后期一剑捅死她的掌门爹。 “修为高,旁人不敢欺负你。” ——血腥手段坐镇仙魔两道,暴虐无常人人谈之色变。 为了活命,乔胭给自己定下三个目标: 一要躺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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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红包群在快穿世界躺赢
她们是主角爱情的陪衬,是主角成功的垫脚石,是被嫌弃抛弃的炮灰女配…… 直到叶苏成为她们,把炮灰剧本玩成人生赢家。 【被厌弃的豪门女配】男主跪求原谅,对不起,我为古武开山立派,成就一代古武祖师。大家一起来拜祖师爷~; 【替身女配抛尸乱葬岗】男主跪求原谅,对不起,恶灵重生乱葬岗,我有一座图书馆,《齐民要术》《孙子兵法》《伤寒杂病论》你想要的我都有。 【未来的异能战士死在末世】手握代码,你的手臂断了?一键修复;没有异能,一键装备;无法修炼?修炼功夫来一本。 【100人无限鬼怪版绝地求生】我有光明符箓,我能飞升化日,驱逐世间污浊邪祟; 【全球进化游戏】我只是划过天际正在陨落的流星,为实现一个愿望而来; 世人崇拜她尊敬她感激她追随她,为她塑像立庙,万世敬仰,女主拍拍衣袖,披上马甲,继续去下一个世界闯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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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文里的美艳娇气包
【1】  盛玉珠身为富二代,平日娇生惯养,仗着父母的宠爱作威作福,一朝车祸,穿进了一本年代文里,成为了书里一个无脑的美艳女配。  与独立自主、勤劳致富的女主不同,女配盛玉珠自私自利,人见人厌,因与女主争夺男主时阴损招数各出,最后被男主算计嫁给了村里的老赖,伴随家暴而亡。   知道了自己结局的盛玉珠当场就跟那些智障说再见,不料说再见之后,自己没得吃,还要下地干活,又苦又累。  决定找个强大的靠山,前世的经验告诉她,没能力?会惹事?不要紧,只要靠山够强大,没有什么罩不住。    然后发现,在自己地里旁干活的那个男人,又能干,又吃苦耐劳,长得冷峻俊美,竟然还是未来首富,于是,盛玉珠每天缠着男人身边求带飞。  男人不耐烦的将她摁在墙上,耳根微红,凶狠地道:“别再对我撒娇卖乖。”  【2】  陆屿孤冷阴僻半辈子,村里的人见着他就怕,唯有那个盛玉珠不但不怕他,还每天往他身边凑。  人人都说盛玉珠好吃懒做,却只有陆屿知道,他的玉珠娇气爱美,只有从泥泞爬到人上人的位置才配得起她,护得住她。    后来,男主跟女主只能仰望那个曾经遭人嫌弃的盛玉珠被陆屿宠得闻名世界。  女主:不可能,重生的我才是主角,盛玉珠被抛弃了怎么比前世还幸福!☆☆☆接档文《戏精在年代文里躺赢》,点击右上角‘作者专栏’可看 【1】 看着眼前三个正在捡垃圾吃的脏兮兮小孩,林初夏知道,他们未来前途可期,不仅成为了大反派,报复了社会,也报复了她。 因为她是穿书的,穿进了一本年代文里,她林初夏就是这本书里的恶毒后妈,对年幼的三个小反派各种虐待,最后的下场是饿死在街头,捡不到垃圾吃…… 林初夏拉住了三个小邋遢鬼回家,把他们洗得干干净净,并带着他们一起上山挖竹笋野菜,从小教育他们要爱国、善良、勤奋好学…… 【2】 谢景明出任务时做了个噩梦,他死后,他的三个孩子被刚娶回来的林初夏虐待,从小捡垃圾吃,还要干活养她,一个不顺心就又骂又打。 任务结束,立马带着糖果饼干肉脯回家,准备赶走林初夏,发现三个白白净净小胖娃乐呵呵的围着林初夏,还将他带回来的东西全给了林初夏。 谢景明生气,他倒要看看,林初夏到底是给他们吃了什么迷魂药。 早上,林初夏热情的抱着酷酷的大崽,夸张的亲着小脸蛋赞美:我们大崽真棒,要是没有大崽,妈妈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呢。 中午,林初夏霸气的搂住温柔的二崽,中二的一把将他举起:我们二崽今天想要征服哪一块田,妈妈跟你一起去。 晚上,林初夏温柔的抱起胆怯的三崽,轻轻的放到自己膝盖上哄着:我们三崽最勇敢,都没有哭哭哦…… 后来,铁骨铮铮的谢景明躺在林初夏的大腿,一波猛虎撒娇:你什么时候也哄哄我?☆☆☆接档文《对男主强取豪夺后[七零]》 叶明珠是村里出名的娇艳小辣椒,貌美肤白,媒婆不知给她介绍了多少城里的小伙子都看不上,背后都在指指点点。 叶明珠有些委屈,她就想找个好看点儿的不行吗?非要找那些歪瓜裂枣不成? 在看到褚南廷的第一眼,她就知道,这个男人清冷矜贵、优雅内敛,天生属于她,有着土匪基因的她当场决定娶……嫁给他。 褚南廷最近有些苦恼,他被村里一枝花给缠上了,可他真没想过要跟人处对象。 送吃送喝不说,总是偷偷拉着他的手不放,竟还敢推他下河,然后借着救他上来的肌肤之亲为由,要他娶她? 小片段一: 阴暗墙角边,如花似玉的小姑娘摁住他在墙上,踮起脚尖,狠狠地亲了一口,“你的清白没了,以后就只跟我了。” 小片段二: 抱着刚从湖里救上来湿哒哒的褚南廷,娇艳小辣椒当着所有村民的面,一脸疼惜,“南廷,你怎么这么娇弱,没有我,你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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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祖国奔赴万里[快穿]
向薇是快穿局的一员,因为热爱学习而耽误任务的进度。每当她想起还有个任务时,被攻略的对象已经七老八十;要求打脸的极品老到瘫痪不能动弹;满头白发才刚刚开始走上逆袭的人生……好在,快穿局开启了一个新的栏目——《强国》学习没法攻略男主、打脸残渣。但学习能强国!!!
已完结
穿成痴情女配后我只想搞事业
桑宁穿成了一个骄纵却又独爱男主苏阳的痴情女配。 书里,她为苏阳进娱乐圈,给他买热搜,送资源,把他捧成顶流,却没想她只是他往上爬的一块垫脚石。 桑宁刚穿过来这会,原主刚替苏阳谈了一份代言。 知晓剧情的桑宁借着他功利心理,用合同和资源承诺尽情折磨他。 - 桑宁进圈的目的有两个。 一折磨苏阳,二搞事业赚钱。 奈何总有人阻挡她赚钱的步伐。 桑宁一直认为自己是个意志力很坚定的人。 面对裴西临的表白,她也能面不改色拒绝。 只是这人太蛊,次数多了,桑宁开始把持不住。 连带着两人粉丝,都觉得他们是唯一配得上对方的人,背地里清醒又沉沦地嗑起了两人cp。 直到狗仔曝光两人在停车场吻的难舍难分的视频。 粉丝后知后觉:咦,我嗑的cp竟然是真的?? 【排雷:女主不是什么好人,男主人设也不完美。 两人都是演员,可以谈恋爱的演员!! 前期男配戏份会相对多点,剧情安排,为什么不直接解决男配,因为女主就想慢慢折磨他到精神崩溃! 这个理由还不够的话,就是作者想这样写。不能接受就不用点进来啦,感谢大家! 有钱人挥金如土的悬浮玛丽苏爱情故事,没什么逻辑。
已完结
情话呢喃
雨天,白猫,和一身冷漠的黑衣。 是葭音初次见江砚与的场景。 男人唇红齿白,桃花眼勾人的紧,然而漆黑的瞳孔中冷的没有任何情绪。 他垂着头靠在角落,手臂随意的搭在膝盖上,雨丝将他整个人都打湿,却像感受不到一样。 葭音心头一悸,呼吸发紧。 一种想带他回家的冲动忽然冒了出来。 机缘巧合之下,她的冲动,成真了…… 江砚与很快和她住在了一个屋檐下。 葭音之前有两样喜欢。 一是江砚与的眼睛,桃花眼蛊人。 二是江砚与的手,手指修长,骨节泛红。更是好看。 葭音在他面前,越来越像一只被宠坏了的猫。 江砚与只是说:“音音要什么,我都给。” 渐渐的,葭音心里有了别的想法。她好像,更喜欢江砚与的唇。 很适合接吻。 — 而江砚与离开的那天,葭音高烧几日,口中念的都是一个江字。 从医院出来的时候,葭音像是忘了这个人一样,笑容挂在脸上,她眨眼,神情自然:“江砚与是谁?” 后来聚会,角落里的男生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和葭音表白。 结束后,葭音却猛然坠入一个怀抱。 冷冽好闻的气息钻入鼻腔,紧接着是熟悉的声音。 “音音,不准答应他。” 葭音仰头,眼神有些迷茫:“你是谁?” 她盯着看了两秒,刻意忽略男人微微颤抖地眼睫,恍然大悟:“哦,江砚与啊——” 葭音拽下脖子上的红绳,扔进男人怀中,笑着反问:“怎么,想起你的破观音了?” 别人不知道的是,江砚与当年留给了她两样东西。 一是从未离身的玉观音,二是一千封亲笔写的信。 他明明说过,音音看完一千封信时候,他就回来。 他迟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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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屋藏珠
连珠死在这辈子最幸福的那一天。 原定的诚王妃逃婚,明知危险,连珠仍穿上嫁衣,去赴一场必死的婚宴。 跟了诚王李翊十二年,连珠把所有的爱与温柔都给了他,尽管他不曾在意,从未给过她名分,她也觉得值得。 被他一箭射死时,她只求,若有来生,再也不要爱上他了。 一睁眼,竟然回到了十五岁这一年。 连珠暗暗发誓,这辈子定要为自己而活。 不久后,诚王妃要为世子选通房丫头,众人都以为这个人选非连珠不可,毕竟她从小就服侍世子,温柔乖巧,从不作妖。 然而连珠这回不干了,还求了旨意出府…… 小世子惊得从演练场策马而回,怒气冲冲地质问连珠:你就这样不情愿?非要离开? 他不明白,为何只是出去跑了个马,她就变得如此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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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真绝色
林尽染,修仙界人尽皆知的天才少年,瑰姿艳容,风流无双。 可既生瑜何生亮,自打那个清冷绝尘的少掌门出山后,林尽染的人气直线下降,天下英豪不再讨好他,全对着“冰块”献殷勤。 生气气.jpg 一山不容二美,林尽染暗戳戳的将此人列为头号劲敌,势不两立。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林尽染主动接近他,寻找弱点。发现少掌门不仅是个冰块,还是个哑巴,没劲透了。 直到有一天,少掌门抓住他的手腕,人未开口,心音频频:[别走!好不容易把你盼来了,你就不能多待一会儿?让我再看看你。] [林家公子,无双绝色。] [我想要他!] 林尽染:??? * 谢家的至高绝学——言灵。 谢明烛习惯了当哑巴,习惯了和孤独为伴。 不想这世上竟有人能听到他的心声,可以和他正常的聊聊天,说说话。 谢明烛:“……” 林尽染:“知道啦知道啦,这就去沐浴!” 谢明烛:“……” 林尽染:“好好好,咱俩一起!” 受比较自恋比较嚣张,团宠,主角光环响当当。 受的金手指晚一丢丢才能到账。 私设一堆,地理位置全靠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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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年代文中的绿茶假千金
我是年代文中的绿茶假千金 周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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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妈文里的亲妈乘风破浪
豪门千金沈韫仪成功上位掌舵人,大权在握,有钱有闲,正是春风得意。 突然发现,意外失忆的自己是一本后妈文里的亲妈。 在小说里,她和被自己始乱终弃的初恋有个孩子,为了前途,她将襁褓中的孩子丢给初恋,埋葬了这段过去。 男主是她已成大佬的初恋。 女主则是平平无奇,在男主落难之时陪伴他,对孩子视如己出的小保姆。 自己成了衬托女主温柔善良的对照。 现在剧情正进行到,她那将女主视作生母的神童儿子已踏上了报复她这个抛夫弃子女人,揭露她真面目,顺便撮合男女主的道路。 在那可笑的小说里,她沈韫仪注定只能落得个机关算尽,却一无所有的下场。 对此,一生绝不服输的沈韫仪表示:“杠就杠啊,她长这么大还没怕过谁?” 她不信有人可以击垮她,她十月怀胎生下的孩子也得要回来! 她就是贪心不足什么都想要的黑月光。 …… 路清珩爱过一个冷血无情,满口谎言的女人。 那女人一面拒绝他,一面吊着他,说着不喜欢他,却没事就约他出去吃饭,会为他的生日精心策划,在知道他生病后打飞的过来照顾他,每当他想要放弃无望的感情时,她就会使些小手段把他往回拉,让他陷在对她爱的泥潭当中。 在一起后,嘴上说着他们没结果,怀孕了却坚持为他生下孩子。 在融化了他冰封的整颗心,把他从炼狱拉回人间后,又抛弃了他和襁褓中的孩子,对他百般羞辱。 可路清珩还是爱着她。 因为,路清珩坚信,那样冷静利己,善于审时度势女人一定爱着他,才会如此的反复无常。 不管别人怎么说,在路清珩眼里,她就是世上最美好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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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生爱慕
在南城,慕霜就是一个形容词,长相精致明艳,气质高贵清冷,是豪门圈里数一数二的名媛。 还有个门当户对的未婚夫。 她的人生从胚胎开始就是完美的。 慕霜毕业回国后,身边多了一个保镖。 男人身手了得,各方面全能,长相也无可挑剔,就是性子有点冷。 后来,雇佣合约提前结束。 慕霜为了补偿他,问道:“你可以提一个要求,想要什么我都满足你。” 身姿挺拔的男人立在原地,看着她的那张脸,眼里情绪渐浓。 “我想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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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少爷从古代穿回来了
钟意在完成系统发布的厨艺考核,达成【大国御厨】成就后,终于穿回现代。回到正在被经纪人威胁去陪酒的时候。此时,妈妈还没有被害死,妹妹和爸爸都活着,他也还没被黑的身败名裂。钟意当场将经纪人送上了热搜榜一。然后拍拍屁股宣布退圈,转头就拿起了锅铲,准备靠厨艺谋生。没门店?没资金?没关系,那就从卖盒饭开始!普江影视城最近很热闹,越来越多的明星艺人闻风而来。已经休影三年的百亿影帝突然官宣进组拍戏;以拍实景出名的国际导演反常的让剧组常驻影视城;刚斩获国际大奖的某影后领完奖后匆匆赶往影视城……问及原因,别问!问就是——盒饭很好吃!【小剧场1】普江影视城多了一家卖盒饭的小摊,每天在小摊前买盒饭的人排起队来都可以绕影视城一圈了。在长长的队伍中,经常可以看见著名导演、百亿影后、顶流偶像等等大明星的身影。突然有一天,排队买盒饭的狗仔看到那个出道就爆红,重新掀起武侠热潮的 。新晋视帝,正在旁边一脸温柔的给小老板喂水。预收文一:《我每天都在装柔弱》文案:一朝穿越,我成了大反派柔弱不能自理的小娇妻。大反派还是个手眼通天,权倾朝野的太监!为了苟命,我每天都在装柔弱。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脚不沾地的日子。嘤,好tm快活!大反派也挺让人同情的,身高八尺,相貌英俊,气势迫人。可惜少了点东西。以至于我偶尔也会想尽尽娇妻的职责,怜惜怜惜他。我知道他不行,但是我可以啊!可是,后来这tm让我每天腰酸背痛下不来床的玩意儿到底是什么?他不是个太监吗???骗子.「幽怨.jpg」ps: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预收文二:《穿成病娇反派的替身男妾》文案:苏翊穿进了一本渣贱文中。成了书中渣被攻送去给大反派摄政王暖床的男妾。大反派是个边咳血边杀人的疯批病娇。而他,即将被这个病娇这样那样弄个半死。苏翊:“救命!!!”为了活命,苏翊开始小心讨好大反派。亲自下厨给大反派炖十全大补汤;然后——御医连夜上门看诊。在大反派忙了一天后贴身为他搓个澡;然后——把人搓破了皮。为表忠心给大反派挡箭;然后——让本来射不中大反派的箭成功插在了他肩膀上。在苏翊的悉心照顾下,大反派越发的生龙活虎。连摄政王府的下人都开始感叹:“王爷可真疼苏公子啊。”苏翊嘤嘤嘤的表示:好人果然还是有好报的,哪怕是杀人不眨眼的反派也会爱上你。老祖宗的话果然是真理!——起初,慕临渊只把苏翊当个玩物养着。后来他发现,是苏翊把他当个玩物玩着。慕临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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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狗血文里当万人迷后[快穿]
苗柠肤白貌美,性子柔和软绵,然而他一朝觉醒后发现,他只是某些古早狗血文里的炮灰工具人。 年少时经历过贫穷,因为没钱治病而一度濒临死亡,所以他是嫌贫爱富,钻进钱眼里的各种炮灰、前任、工具人。被丢弃的是他,被虐是他,被嫌弃的还是他。 觉醒后得知未来的苗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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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教我钓大佬
何星洲只是拍下一颗蓝宝石,没想到被寄托在蓝宝石里的系统蓝绑定,被迫进入各种不同的世界完成任务。 宿主柔弱娇贵,系统只能亲自下场出主意。 系统:宿主,我教你怎么钓大佬,你看他武力值最高,我们紧紧抱住他的大腿。 没等何星洲行动,那人就主动说:洲洲,你要跟我回基地吗? 何星洲:系统,我还没学会勾引,他就主动邀请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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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他
忘记带伞那天,沈惊瓷站在办公楼门口,又见到了陈池驭。 他撑着一把黑伞,倚在线条凌厉的越野旁边。电话举在耳边,勾唇浅笑。 一个俏丽的身影奔向他伞下,他挂了电话。 而她移开视线,眼中情绪淡淡,走向姗姗而来的车。 车窗摇上的那一刻,立着的男人忽然看过来。 两人视线交融,沈惊瓷忽然想到很久之前,她也是这样看着他。 她看着他随性不羁,看着他桀骜难驯,看着他脱下校服露出里面的黑色T恤,球精准入框,唇红齿白的女生笑着给他递水,周围起哄声不断。 他是天之骄子,是永不坠的月亮,是不会属于沈惊瓷的陈池驭。 再有交集时,是他笑着扣下她的酒杯,说女孩子晚上不要喝太多。 谁也不曾想,两人会有一段甚似荒谬的交往。 明知赌约有期限,却还是沉溺其中。 不够圆满的是沈惊瓷提分手那天,陈池驭指尖的烟灰忽然抖落,他点点头,挑出一抹散漫的笑。 “知道了,我也没当真。” 春雨终停,酒吧内的音乐嘈杂,陈池驭声音哑的不行。 女孩纤细葱白的无名指上,黑色细圈纹身刺眼。 陈池驭扯了下嘴角,眼尾被酒精逼得泛红:“你说谎了。” “沈惊瓷,爱我吧。”一向意气风发的男人弯了腰的喃喃道。 “我们再赌一次。” [那年夏天的蝉鸣后院,我有了一个秘密。难得的是,我侥幸遇见后来。] 暗恋痛苦吗? 我把他写在日记里,述于言语中,藏在眼睛里。 [陈池驭,祝你年年皆胜意。] 只是后来,尘封已久的末尾多了一行遒劲有力的笔迹—— “礼尚往来。” “陈池驭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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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蜗牛追杀的女人[无限流]
某一天,她接到了个电话。 对面有个声音告诉她。 “林弱,你的家里有个杀人犯。” “不要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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