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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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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明小孩子的抵抗力更弱,但是神奇的是,当时程厌的父亲都病成那副样子了,才一岁多一点的程厌却一点事情都没有。

    刘若雪的父母本来出于邻居之情去看了两次,看见程厌父亲的惨状后就不敢去了。

    直到后来瘟疫突然消失,程家久久没有动静,刘家父母才又去隔壁敲门。

    没人开门,他们强行破开门,就发现程厌的父亲已经死了,身上的肉已经腐烂,发出臭味。

    刘若雪也跟着去了,才一岁多的程厌已经会走路了,他父亲的尸体腐烂在地,可是他只是面无表情地坐在旁边。

    大概有几天没有吃东西,他的脸色不好,瘦骨嶙峋,可那双眼睛黑黝黝的没有任何情绪。

    即使看见有来人,也只是淡淡一瞥,根本不像一个正常的小孩会有的表现。

    那一幕曾经一度成为刘若雪很长一段时间的噩梦。

    好在后来她考到外面,读了大学,才渐渐淡忘。

    读书之后的刘若雪知道该相信科学,那时候程厌只是个才一岁多点的小孩,什么都不懂,可是在别人说程厌是怪物的时候,她心里也隐约有些认同。

    她倒不是像那些人那样觉得什么野兽袭击什么瘟疫之类的都和程厌有关,她只是单纯的觉得,程厌或许是天生就感情缺失。

    所以她说话只说了一半就收回去了,瘟疫当然不可能和程厌有关,她只是回忆起之前的事情,单纯在发泄情绪而已。

    姚书和她很近,听见她似乎说了句什么,赶紧追问:“若雪,你在说什么?”

    刘若雪摇头:“没什么,总之镇上的大部分人都不重视这次流感,可是我想起之前的事情,总归有点害怕,万一这次也和六年前一样,那可怎么办?”

    这次的流感和六年前一样来得突然又莫名其妙。

    六年前还只是小范围有人生病,这次却是大范围,仅仅两天,有不少人都生病了。

    镇上两个药店里的药都被卖光了,很多人没买到药只能回家硬生生抗。

    姚书和李思雨两人对视一眼,心说不出意料的话,这次的瘟疫估计真的比六年前严重。

    他们得早做准备了。

    刘若雪讲完这些却好像放松了许多,她拍拍自己的脸露出笑容:“好了,我们逛完估计差不多十二点了,请你们去我家吃饭怎么样?”

    听到请吃饭,三人眼睛一亮。

    李思雨还客气道:“这,不好意思吧……”

    刘若雪:“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我家里人听说我带同学来镇上,都让我邀请你们去我家里吃饭了,还是我跟他们说同学太多了不方便。”

    说着刘若雪顿了顿,俏皮地眨了下眼睛:“今天只有你们三个,我还是能请得起的,不过可千万不要告诉其他人哦。”

    姚书三人连忙不迭摇头,笑道:“放心,肯定不会告诉别人。”

    好不容易有蹭饭的去处,他们怎么可能告诉别人。

    李思雨和徐雷更是高兴,看来他们选择跟着NPC没有错。

    刘若雪和赵闻礼这两个NPC都会请玩家吃饭,但不同的是赵闻礼是去饭馆,还要完成任务,而刘若雪是福林镇本地人,跟他们是同学,明显是更好的选择。

    回去的时候,大家兴致冲冲,只是路过她家隔壁的时候,她又想起来不久前才和姚书他们讲述过的事情。

    脑子里面再次浮现起昏暗中带着腐臭的房间,以及腐烂的尸体,和尸体旁那个面无表情的小男孩。

    她的神情恍惚恐惧。

    只是下一瞬,有人推开门出来,年纪不大的小男孩在一边咳嗽一边哭:“呜呜呜,我都说我不吃药,难吃死了!”

    小男孩身后还跟着个中年妇人:“你这孩子,谁让你生病了,生病了就要吃药,不然就把你送给小怪物当朋友。”

    小男孩显然被吓到了:“我才不要跟怪物当朋友,他害死了我爸爸。”

    刘若雪这才想起来,隔壁早就换了一家人,好像是程厌的舅舅舅妈,他们为了占这个房子,当初还提出要养程厌。

    结果就是把程厌当成仆人使唤,直到后面程厌的舅舅被野兽咬死,他的舅妈以他克死舅舅为理由,把程厌彻底赶出了这里。

    现在在哭的小孩,是程厌的表弟,可刘若雪没有在他们脸上看到任何相似之处,程厌的表弟就是个普通的小孩子。

    倒是程厌舅妈看见刘若雪,还冲他们打了打招呼:“哟,我们大学生回来了,这是你的同学吧,我还是第一次见这么多大学生呢。”

    刘若雪心里有点不舒服,却还是礼貌地打了招呼,才带着姚书三人回家。

    等他们进去,程厌舅妈才呸了一声:“读个大学眼睛都要长到天上去了,什么东西。”

    她旁边的小男孩也学着她的模样呸呸呸了两声,然后又剧烈地咳嗽起来。

    妇人终于顾不得其他的,抱着小男孩开始安慰:“儿子没事吧,都怪那个怪物,他是个灾星,肯定是他带来的流感!”

    ——

    “咚咚咚”是刀落下的声音。

    程厌面无表情地提起菜刀,一下又一下节奏很快地剁着菜板上的肉。

    程厌的脑子里面又回忆起许多事情,他想起出生那天,成片的乌鸦吃掉了身边那个女人的尸体。

    想起一岁多时,身边那具渐渐腐烂的尸体,想起被抬回来时被咬得面目全非的尸体。

    他知道,正常人不该有这么幼小时的记忆,可是他却什么都记得。

    而且最近还愈发清晰,总是反复想起。

    那些画面都被加上还鲜红色的滤镜,像是鲜血一样。

    只是即使是看到那些画面,程厌的表情依旧冷静不带一丝感情。

    仿佛那些画面和他没有关系,仿佛那些尸体不是他这具身体的家人。

    “咚咚咚”的声音还在继续,姜雾从厨房门探出头:“阿厌,今天中午吃什么?”

    “给姐姐炸肉丸吃。”程厌脸上露出笑容。

    “哇。”姜雾眼睛亮晶晶的,“要不要我帮你做点什么?我可以洗菜。”

    程厌摇头,又点头。

    姜雾眨了眨眼睛:“要我做什么?”

    程厌笑笑:“姐姐什么都不用做,就在这里陪我说说话就好了。”

    只要她在这里,那些所有画面就消失了,只剩下充盈在心中的幸福感。

    “好吧。”姜雾慢吞吞答应。

    程厌还嘱咐她:“姐姐去拿凳子来坐着。”

    小小年纪,已经把她照顾得格外周到。

    等姜雾坐下的时候,程厌的肉已经剁好,又开始准备其他配菜,姜雾托着脸感叹:“阿厌这么能干,等长大后你的女朋友肯定很幸福。”

    这确实是姜雾的真实想法,对于一个才七岁的小孩子,她当然不会升起别的心思。

    程厌却慌乱地眨了两下眼睛,然后才一本正经地强调:“不会有其他人。”

    他没有说不会有女朋友,只是说不会有其他人。

    因为今天早上程厌起床的时候,又在姜雾的床上。

    而今天,他能回忆起更多的画面,他记得自己一遍遍地亲着姜雾的每寸肌肤。

    还能记得自己的身体变成了他想象中的大人,他知道那就是他自己。

    他还能记起更多,好像他本来就该是那样的。

    更重要的是,他记得心里有个声音在反复提醒自己。

    他要雾雾爱他。

    程厌仿佛终于明白自己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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