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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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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好了,骨头也快没味了。

    门依然纹丝不动,只有响动挟暖风从缝隙里钻出,带着令狗困惑的气息——油脂、汗气,还混杂着点别的什么。因克叹了口气,守着被啃秃的骨头,尾巴无聊地敲了两下地板,沉沉睡去。

    ……

    第二天,门终于开了,深色头毛的主人像追踪兔子那样轻手轻脚地溜出来,朝因克竖起手指。

    “去喝水,小点声。”

    因克听不懂,但本能地学着他放轻脚步,果然赢得一记奖励的抚摸。水盆在墙角,喝完几口,狗尽职地转身蹬蹬两步,蹦上床,准备叫醒另一位——

    浅色头毛的主人还沉睡着,身上满是深色头毛主人的气味,还有点别的。因克好奇地围着他嗅了又嗅,尾巴啪地一声甩上床头板——

    “——见鬼!”

    亚瑟猛地撑起身,手已探向枕边。看清是狗,才悻悻倒回枕头里:

    “你。去找你爸爸。”

    “怎么了?——下来!因克!不准踩床上!”

    狗敏捷地跳下床,带着更汹涌的口水扑向古斯。古斯不得不高高举起手里的食物:“回去——别舔我衣服!坐下!”

    因克舔了个够,才慢悠悠坐下。

    古斯叹了口气,把早餐放到桌上,弯腰去开背包。

    “亚瑟,我们得想个法子,让因克明白什么叫耐心。”

    “我试过了。”亚瑟的声音懒洋洋的,“你喂得多,它不听我的。”

    “胡说。它明明更听你的话。”古斯头也不抬地拌着狗饭,“而且你绝对偷偷给它加餐——来,因克,乖孩子。”

    狗如闪电般冲过去,对着食盆开始暴风吸入。亚瑟为自己辩解道:“多给点也没啥。你看它这吃相,这家伙以前肯定饿得够呛。”

    古斯啧了声:“但它以后不会再挨饿了,所以才更得学好规矩。”

    狗吃光了食物,重新踱回床边,响亮地打了个嗝。

    亚瑟刚坐起来,正好被这股气糊个正着。

    “该死。”他嫌弃地抹把脸,“你说得对。”

    ——人类。真的很慢。

    因克等啊等,等得啃碎了昨天剩下的骨头,喝干了第二碗水,两个人类才慢吞吞结束早餐,换上新的毛皮出门。

    后面的路和最开始那天差不多。日子一晃又一晃,人类慢慢悠悠,狗一路前冲后蹿,东闻闻,西嗅嗅。青草、泥巴、陌生人的脚印,树丛里的鸟雀、兔子和鹿,全都轮番路过鼻子。

    他们走走停停。有时人类会给马洗澡,有时候会在路边分享食物,互相啃咬。因克痛快地打了几个滚,又跳进水沟追逐青蛙。天光一直很亮,风里都是新的味道。

    走到牧场边缘,一个陌生人类正对着水洼指指点点,手里捧着个奇怪的黑盒子。几个人类叽叽咕咕了一阵,浅色头毛的主人忽然一声口哨,策马远去。没多久,因克听到地面嗡嗡震动,熟悉的浓烈马味钻进鼻孔。

    捕猎!是捕猎!因克嗖地站起,远处尘土飞扬,蹄声隆隆压过风声,一群马正朝这边奔涌而来。泥土、马汗、青草和尘土的气息混在一起,热烈地直冲鼻腔。

    马群从远处涌来,河水一样冲进水洼,黑的、白的、花的,全都奔腾着挤成一团。每一匹马都散发着风的气息,蹄声震耳,气味扑鼻。人类吆喝,马嘶鸣,空气都震得发颤。

    但浅色头毛的主人只压在马群后面,既没同伴分头拦截,也没发出信号。这样下去,队形很快就要乱套,猎物随时都能四散奔逃。

    因克实在看不过眼,前腿一迈就想扑上去帮忙。结果被深色头毛的主人一把拎住项圈。它只好焦躁地刨着地面,眼睛死死盯住马群,满肚子不服气。

    果然,不出几圈,马群散开,队形破裂,机会溜走。浅色头毛的主人策马返回,还不忘伸手按住因克的脖子。举着黑盒子的陌生人高声喊着什么,两个一无所获的人类一左一右,把因克架了起来。

    因克晃了晃脑袋,忍住没有挣扎,只是盯着远处马群扬起的尘埃。要是有狗帮忙,事情怎么会弄成这样?如果这就是浅色主人的捕猎方式,因克只觉得不够好——难怪递来的东西总没有深色头毛的主人多。

    不过,浅色头毛的主人也注意到了那边。他往前一指,因克心领神会,立刻追了上去。

    这活儿简单极了。马群留下的气味浓烈而新鲜,泥地里满是清晰的蹄印,连小狗都不会迷路。因克循着气味一路疾冲,浅发主人则掏出了绳索。很快,他们堵住了一匹高大的花马,膘肥体壮,结实得像家里的金条。

    这种猎物,可不是狗能咬住的。因克盯着那匹大马看了好一会儿,觉得它一蹄子就能把自己踹飞。只有人类,能用那根会飞的绳索把猎物牢牢套住,还能跳上马背,赶着它回营地。

    深发主人早已在一旁生起了火。因克守在边上,鼻子里全是新鲜血肉的香气,口水淌湿了一小片地面。

    这必定是吃到肚皮滚圆的一顿!它依稀记得很久很久以前,住在大院子里的狗群一块围猎了一头野猪,最后每条狗都撑得仰面朝天、呼噜大睡。

    “嘿,伙计,想什么呢?”亚瑟朝狗挥挥手,“这姑娘可是匹密苏里狐步马,不是什么野味。她是来帮忙的,不是当晚饭的。”

    因克只听到了晚饭这个字眼。它耐心地盯着那匹新马,等着猎物下锅。

    可等了半天,火堆旁没人亮刀子,也没人动手。反倒是浅发主人拿了个马鞍过来,搭在猎物背上,还顺手给它刷了刷毛。

    在猎犬的世界里,背上有鞍的马都不能吃。因克早看明白了:只要猎物被套上马鞍,就再也没有进锅的机会。

    这个浅色头毛的主人虽然结实,捕猎的本事却总是差点意思,怪不得夜里会饿得叫唤。

    因克失望地走开了。

    “甜心,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因克伙计有点伤心。”古斯说,“据说狗会信任那个经常带回猎物的人?要不你带他去打只兔子,巩固巩固你的地位?”

    “算了吧。”亚瑟漫不经心地撬开一个罐头盖子,“查尔斯快来了。论打猎,那家伙能让任何人看起来像新手。”

    “你提醒我了甜心。”古斯眼前一亮,“也许等这本书写完之后,我们还可以找他合作出本狩猎手册之类的。”

    “那你这几天千万管好嘴,小子。”亚瑟压低声音,带着几分坏笑,“先等他坐定了——要是查尔斯铁了心要跑,我们俩再加上因克,都未必追得上他。”

    不远处的狗捕捉到自己的名字,立即抬起头张望。然而既没人喊它,也没见着骨头或兔子。因克悻悻地喷了个鼻息,又把下巴搁回了前爪上。

    今天这两个人类都没派上什么用场。不过没关系,他们的气味搅在一块,是同一个窝的。窝再不济,也是自己的窝。

    因克舔舔爪子,目光落在跳跃的篝火上。明天,也许还能追到一只兔子。

    110  ☪ 新书·上

    ◎两个自以为瞒得很好的傻瓜。◎

    在早年的美国, 黑人的命运如牲畜般被人操控。驱使,买卖,配种, 生死全凭主人心意。

    至于这片土地的原住民,印第安人, 在那些扛着枪炮、高喊文明的拓荒者眼中,也不过是碍事的阻碍、待铲除的杂草。所谓的文明, 便是要将他们屠戮殆尽。

    查尔斯·史密斯, 就诞生在这双重绞索之下。他的父亲,是身负镣铐的黑牲口;他的母亲,则是被枪炮与谎言驱离故土的原住民。他体内流淌的, 是这世界最不被承认的血:

    白人老爷鄙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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